你是我眼角卑微的一束光

作者: 美叛 | 来源:发表于2017-10-07 12:40 被阅读41次

      从来没有如现在这般胆怯,两只手在键盘上比划好久,却迟迟敲不出一个字符。我承认这不是我自己,或者说这不是曾经的我自己,亦不是我想要的自己,可这就是我自己。我没想过有一天会将自己的文字一遍遍撤销,然后就是周而复始好久。也许,真如你所说,“七歌,老娘注定是你笔下一辈子的纠缠,但也不是你那些俗到辣眼的轻而易举!”

    二诺,我承认你赢了!

    我曾说,我的灵感几乎都来自悲伤,那些甜美快乐的情景,从未出现在我的文字里。可你说,那不是真正的我,那只是我在非主流时代作为牺牲品扮演的一个小角色,存在无作为,消失也无所谓。也许,这些话别人说出来,我送给他的无非就是白眼或者冷漠,可这是你说的,所以我承认,因为,如果没有你,我连悲伤都没有。

    二诺,认识你是我的荣幸。我们既没有邂逅在唯美小镇,也没有擦肩而过在繁华都市,而是相识在虚拟网络。那时我刚好摔倒在四年恋爱长跑的终点,面目全非,不理智,不清醒。表面坚强的自己,内心的堡垒早已崩塌,是你彻夜彻夜的让我把所有的情绪尽情宣泄。第一次不在乎形象,不在乎你是谁,不在乎明天你是否记得我。作为聆听者,你没有揭露我的不幸,也没有评判我前任的是与非,你只是陪我哭,任我闹。那时的不堪,此刻我并不觉得难以启齿,反倒觉得荣幸,因为那是认识你时专属的样子。

    二诺,得到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运。第一次见面,是我们煎熬已久的迫不及待。一双高跟鞋,一条长长的马尾,一件黑色夹克,一条修身牛仔,一个背包,一把浅色雨伞,是我初见你时的样子。紧紧的拥抱,贪婪的热吻,似乎我们相识了几生几世,又分别了几个世纪。狭小的屋子,灯光下的筋疲力尽是幸福,就连窗外的雨滴都在感动,更别说寒冷也只会让我们拥抱的更紧。我知道,那刻开始你属于我,而这将是我今生最大的幸运。

    二诺,你是我见过最骄傲的女人。我出现在你的世界,不止一个365天。可我从未见你哭过,不是因为我对你太好。每次我们吵架,你都气得我有种吐血的冲动,而你总是一副姐坚不可摧的样子。 直到偷听到你哭的撕心裂肺,直到有一天,你喝那么多药……你说,悲伤这种事自己知道就好了,爱情是一辈子拼命都要守护的事,怎么允许让悲伤破坏掉。

    二诺,你是我见过最傻的女人。我们都讨厌离别时的样子,我们更讨厌离别时被对方眼睛盯着。所以每次,都是你让我先走,我让你先走,而我犟不过你,总是我先走。一次次回头,你都在,而这次你却不在了。我并没有因此而开心,反倒更难过,习惯了某种讨厌,突然没了,心里说不出的滋味。在候车室的厕所抽根烟,即便电话响起,听到你的声音,也难以遮掩内心那种别样的失落。挂掉电话,难以想象候车室的行李旁站的是你。压抑住激动,是对你毫不留情的质问。你却轻描淡写地说:“妈蛋,破高铁,站台票都没得买,所以我就随便买了张车票进来再陪会你,你走了我再把票退了就ok了,你说我聪明不?” 突然,眼泪放佛从眼角流到心里,抱住你,嘴里说不出一个字。

    二诺,你是我眼角卑微的一束光。这些年跌跌撞撞,走过小道,爬过山路,也走过柏油马路,摔倒了,拍拍屁股就自己爬起来。你说我很好,我坚强,勇敢,细心,孝顺,浪漫,还对你好。可是你可知道,当你带给我感动,当你让我生气,当你傻到让我心疼时,我的眼角也会流泪;那滴泪,那束泪光,那么卑微,卑微到别人都以为不疼不痒,可偏偏那滴泪会流到我心里,那束光会刺激我的心脏,让它跳的更激烈。

    双手离开键盘,我承认此刻我的心情很好,虽然外面下着雨,可这丝毫没有影响。原来文字不完全来自于灵感,还来自于真诚。二诺,你赢了,你赢了我对以往自己笔下的认知,可我却一点都不难过。我宁愿让你成为我笔下一辈子的纠缠,因为你是我眼角卑微的一束光,有你,所以我的生命更有律动!

    文/七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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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三寸泥:我同你一样,灵感几乎都悲伤。但我信,它会开花。
      • 美叛: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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