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弗罗斯特,是二十世纪美国著名诗人。曾四度获‘普利策’诗歌奖,也是肯尼迪总统就职典礼上的首位诗人。
《名人传记-弗罗斯特》 叙述了他一生对诗歌的热爱和追求,他当过鞋匠,维修工、农场主、教师。
无论身处于什么样的状态,始终没有放弃对诗歌写作的探求。
罗伯特认为,一首诗应该包括直觉和格式,直觉是最最重要的,格式寄托在直觉之上。
写诗要把握灵感,并且不能拖太久,如果有灵感就要马上写出来。
他诗歌最大的特点就是运用眼前平淡无奇的事物,去表达一个深刻的哲理。语言浅显易懂,所以深受众多读者的喜爱。
这本书能让我们了解,诗人各个时期的生活和创作背景,在阅读时就有更深的理解。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