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家乡的福利院招聘老师,为收养的儿童和特殊儿童提供教育教学服务,忍不住心动。
果不其然,和家人讨论起这件事,大家都不赞成。所有的理由千篇一律,大抵不过孩子,家庭,何必辛苦。
很多年前,千里赴渝,置业安家我说想去附近的山区义务支教,哪怕每周一次。 后来因为路途遥远,我又晕车,最后意外怀孕作罢。
后来两年,有了机会去特殊儿童机构做志愿者,可惜的是,不久我们又辗转入了赣。
此后两三年间,为了大宝入幼教行业,又生小宝,终日财米油盐,相夫教子,我或许早就忘了最初的梦想。
比起在学校里教书育人,我更向往做一颗黄太阳,发光发热,照亮别人,也照亮自己。
而那种被打上“特殊”标签的孩子们,更需要一颗黄太阳。
即使,现在内心不再鲜活有生气,但至少我还有选择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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