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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大佬,难免毁誉参半

江湖大佬,难免毁誉参半

作者: 尘渺凡 | 来源:发表于2017-05-27 12:13 被阅读259次

                     ——读《李鸿章全传》有感

    文/尘渺凡

    鸿途大展,文章经国,立命效忠,悲怆不渝,是为李鸿章。

                             ——序

    图片来自网络             致敬原创作者

    没有翻开《全传》之前,对于李鸿章,印象停留在《马关条约》等系列“卖国”标签上。

    读罢合上《全传》之后,对于李鸿章,感觉其好比一只中了箭簇的孤鸿陨落于天际之上。

    李鸿章全传

    道光三年,李鸿章出生于安徽一个叫做磨店的乡村,他的出生并没有像传说中的名人出生那般出神入化,或是有一道光,或是飞龙在天,或是星象乾坤,诸如此类尔尔。唯一能跟他扯上关系的是村里那口被叫做“熊砖井”的水井,或许是因为喝了这井水,李鸿章自小聪颖无比,但这种猜测难免过于牵强。

    或许便是命中注定。幼时,其父出句“风吹马尾千条线”,他竟脱口而出“日照龙鳞万点金”,不仅文风韵称雅致,且气魄、气势、气概恢弘之至。

    “三岁看老”,李鸿章这一生注定不凡。

    如此,他便变开始了轰轰烈烈的一生。中举人、中进士、拜师曾国藩;办团练、灭捻军、剿灭太平军;创淮军、办洋务、游离欧洲国。

    他发迹的风生水起。

    倡“师夷长技以制夷”;举步自东跨入西方;首开天津电报局;创办开平煤矿;力促铺设唐胥铁路;强荐幼童留美;等等,等等。他的一生有很多第一次,也是中国的第一人,这是值得肯定的。

    声名鹊起,而后名噪一时,提起“李中堂”,上至老妇,下到幼童,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但,他又没落的凄凄惨惨。

    《马关条约》,他签了;国人声讨:“卖国者秦桧,误国者李鸿章!”

    《中俄密约》,他签了,捂不住的丧权辱国;国人亦唾骂。

    《辛丑条约》,他签了,是这一生,最后一次代表清政府签订的条约。却终成为盖棺前的“卖国”定论。

    当时的情景我们无从得知,或许他跟奕劻俩人,也像现在社会喝完大酒,哥们抢着掏钱包买单一样,在抢那根签字的笔,最后的结果或许是李鸿章执拗地对奕劻说:“这个卖国条约,还是由我来签吧”,老泪纵横在心里,口口鲜血却吐在了合约上。

    值得一提的是,据说在这份文件上,李鸿章将“李鸿章”三个字签成了“肃”字的模样,这三个字挤在一起,即虚弱无力,又辛酸悲苦。很明显,李鸿章在此时想的是以自己在朝廷受封的身份“肃毅伯”来落下这个耻辱的款。

    签字到手软的李鸿章,一生与西方列强签署了30多个不平等条约,“卖国贼”的标签他被动地贴在了脑门上,那些条约像五指山上的符咒,而他却成了一只失去法力的猴子,没人注意他的“痛哭流涕,彻夜不寐,愤不欲生”。人生最难写的就是自己的名字,然而李鸿章一生艰难地写了三十多次,写到了死的那一刻。

    死,却不瞑目。忠,久在心中。

    生命弥留之际,匆忙赶来的老部下周馥看着无任何表情、瞪着圆溜溜双眼的李鸿章,痛哭道:“老夫子,有何心思放不下,不忍去耶?公所经手未了事,我辈可以办了,请放心去罢!”

    李鸿章“忽目张口动,欲语泪流”。周馥“以手抹其目,且抹且呼”,其目遂瞑,须臾气绝。终年78岁。

    从《马关条约》到《辛丑条约》,明明知道会被民众骂卖国贼,明明知道会被慈禧太后推出来做替罪羊,李鸿章仍是义无反顾,死而后已。即或是那年在日遇刺,脑袋里装着子弹仍与日周旋,且能争一分是一分,能省一点是一点。多年后,游历欧洲时,那颗子弹依然在头颅内,戏剧性地作为第一个中国人照了X光,而后自然是引入了中国。

    比懦弱的皇族、腐败的清廷,当算是一生鞠躬尽瘁;慈禧太后的伤心以及铺天盖地的追封,当算是对李鸿章一世之褒!

    这一生,众口铄金,只因他在江湖;三人成虎,只因他在江湖;褒贬不一,只因他在江湖;毁誉参半,只因他在江湖。

    借用作家高阳的诗评李公来做结尾:

    一生荣华出曾门,三朝辅政至中堂。

    少时有志匡华夏,老来失策亲虎狼。

    马关喋血卖国契,糊裱难堵漏风墙。

    辛丑叠恨终呕命,至死屈身背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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