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梁城内,半空中一轮红的滴血的落日,长庚现,预不详之兆。
这是楚国覆灭的第五个年头,曾经的家破国亡已然不见,换上的是寻常百姓的万家灯火。
皇城内最繁华的烟花之地——燕春楼。一只春燕安静地停在燕春楼后院的青瓦之上。好像生怕打扰了小院内正在作画的少年。
那蓝衣少年看上去大约只有十五左右,却生得挺秀高颀,一双钟天地之灵秀眼不含任何杂质,清澈却又深不见底。高挺的鼻梁仿佛是深刻在那张柔和的俊脸中,一半锋利一半柔情。
少年笔下画的正是对面那正在制作唇脂的红衣女子。红衣女子年芳二十,名唤婉娘,正是燕春楼的老板娘,也是燕春楼的第一头牌。可是婉娘明明生得是眉目藏秀、声容露柔的一副大家闺秀之像,却偏偏是在世道正盛的时候沦落青楼,无人知晓她的背景,只知道她五年前在大雪夜捡了一个十岁的蓝衣孩童。
现如今蓝衣孩童已长成风度翩翩的蓝衣美少年,名作阿墨。
只听婉娘眼如月牙笑着说道:“阿墨,你又在画燕春楼哪朵桃花?”
阿墨赶紧收起那画,藏得十分严实,好像生怕婉娘看到一丝一角。阿墨乖顺的答道:“阿墨画的是姐姐你啊,不过等到下次姐姐生辰的时候,阿墨想题上字送给姐姐,所以这惊喜当然不能提前让阿姐看到。”
婉娘收好自己亲手制作的唇脂,徐徐地站起身,温柔地拍了拍阿墨的脑袋,说道:“你这个小鬼头,可别把姐姐画成个丑八怪,不然罚你抄写一百遍《道德经》。”
刚捡到阿墨的时候,孩童瘦得只剩下皮跟骨,一双桃花眼凹陷得没一点生气。婉娘花了五年的时间把阿墨终于养的恢复了一个人该有的容貌与生息。婉娘还亲自做起老师,手把手每日教阿墨读书习字。却没人知道为什么一个青楼女子为何能够满腹才学。
婉娘生辰的前一天,大梁权倾朝野的曹钦曹将军光临了燕春楼,点名只要第一头牌婉娘。第二天轰动大梁的消息传遍整个皇城,曹将军以黄金百两迎娶燕春楼第一头牌婉娘。
在厨房做好一碗长寿面正准备端出来的阿墨,听到小厮传来的这个消息,碗碎满地,面洒蓝衣,呆呆矗立良久,那双桃花眼中不知是伤心的泪还是生气的火。一半霜雪一半怒火。
婉娘出嫁的那天,红喜满楼中未见那蓝衣少年。
就在前晚阿墨面如水墨,声如霜刃只对婉娘说了一句:“姐姐可真清高,黄金百两就把自己给卖了。终究是风花雪夜的燕春楼比不上富丽堂皇的将军府。”婉娘还是和往日一般温柔着笑着说道:“姐姐把燕春楼留给你,按照你的想法去经营它吧,别辜负了姐姐的一番心血。”
三年后,当年的大梁第一青楼燕春楼已经在皇城里销声匿迹。而由一个蓝衣少年经营的燕归楼在皇城中声名远播,可世人只惜燕归楼只卖美食和美酒。
同年冬天,一则惊人的消息传遍世人耳,曹将军因十三夫人的逝世悲伤过度,跟着十三夫人一起去了。
全城举办将军葬礼的当晚,一封书信来到燕归楼老板阿墨手中。
当晚阿墨站在大雪中整夜,霜雪盖满了蓝衣,却掩不住泪水痕。
那信正是三年前风光满面嫁到将军府的婉娘写的。
“阿墨,你能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替你完成了你娘的临终遗愿吧。记得那个大雪纷飞的日子捡到你的时候,你整个人饿的昏迷不醒,却乖顺安静地躺在你娘的怀里。你阿娘临终时把你托付给我,还送给我一个沾满血的龙玺,原来你是前朝的小太子。你娘嘱咐我等你长到十五岁的时候告知你,作为楚国太子必须要去完成的使命。可是在亲眼陪着你长到十五岁后,我竟有点舍不得了。于是我亲手把自己嫁给那曹狗,我知道要杀死一个大梁的将军不容易,于是我在我的唇脂上下了胭脂血,这毒竟有着世上最好听的名字,却需要三年之久的时间毒发,还好在我毒入骨髓的时候曹狗也药石无灵了。来年春天的时候,替我看一眼燕春楼的桃花吧。疼你的阿姐。”
第二年的春天,当年燕春楼的旧址上,一位修长挺拔的篮衣少年,站在漫天桃花之下。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这孤零零的一棵桃花树,是当年阿墨一怒烧了整个燕春楼,却独独保下了这么一颗。
又是五年后,一片青翠竹林中,小茅草屋院前。
只见一位头发花白,满目慈祥的老妈子对坐在轮椅上的一位红衣女子说道:“琬琰小姐,你的胭脂血的毒都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还去见他吗?”
那红衣女子望着远处幽深的竹林,声音嘶哑地答道:“还是不见了吧。”
还是那个大雪夜,从皇城逃出的楚国皇后带着自己就要饿死的儿子,找到了从前被曹钦所害的林将军之女林琬琰。以先皇龙玺为令,命林将军之女林琬琰照顾太子阿墨,并辅助太子将来刺杀害得楚国灭国的曹钦。
时至今日,林琬琰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舍不得阿墨送死,还是为了报当年曹钦夜屠林家满门的家仇,亦或是林琬琰也有一颗铁血爱国心,报的是天经地义的国仇。
坐在轮椅上的红衣女子,慢慢闭上眼睛安睡起来,心里畅然道:“还好,那鬼小子终究一辈子也忘不了我。”
一行胭脂血入骨,是情是爱无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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