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写作教程》第七章
“要展示,不要讲述。”(我觉得“展示”这个词翻译的不准确,我把它改成“细节表现”)这是一条古老的写作戒律,因为细节表现是所有写作技巧中最基本的技巧,它对于故事的重要性相当于加热对于烹饪的重要性。
如果我们写作中来形容一个人,只是简单的说他是一个可怕的人,这样说,只是下了一个结论,读者并不明白这个人到底可怕在哪里?为什么可怕?
所以作者为了描述这个人的可怕,就要拿出证据把他的可怕具体的表现出来,通过人物具体的残暴心理、火爆脾气、残忍行为都一一描述出来,读者就会有来到现场的感觉,对人物有了立体、鲜活的认识。
比如写到第一次上台表演的小女孩“害怕”的心理,如果只写她害怕极了,和做如下的描述比较一下,感觉哪个更直观,更鲜活:
“我往台下一看,哎呀!不看不要紧,这一看我的心更慌了,有多少双眼睛盯着我呀,我的两手也不知道怎样放好了,我的眼睛也不知道往哪里看合适,我的头也嗡嗡的响起来,最可恨的是我的腿也不由自主的抖了起来!”
我们写故事的时候,也会遇到讲述与表现的混合体,有时候你呈现给大家的并非完整的场面,而只是局部的场面。它是总体规划的一种铺垫,混杂了足够多的人物对话以及具体细节,我的理解这是文章的血和肉,有了细节才有了充分的画面感和感情色彩。
所以,我们需要记住的一点是:哪怕只是一点点的描述或细节表现,也比一箩筐一箩筐的讲述要好。
讲述的手法可以偶尔用上一次,假如用的太多,就会错失许多能够吸引读者的东西。讲述的手法越多,越是笼统,就越是切断了读者和作者之间的感情上的联系,因为它还关系到读者在此后得到的感受。
细节表现是实时发生的,他与现实生活的自然步调一致,讲述则往往是笼统、压缩、跳跃的,没有人会愿意漏掉一个巨大(经验)体验的精彩部分。
新手写作的时候,先把场面写完整,再想方设法制造足够的戏剧性使故事生动起来。如果有需要,可以再把完整的场面修剪压缩成一种总结性讲解,这样在练习技艺的同时也提高了技巧。故事里所有大的戏剧性的情节都应该把场面呈现完整,当然,其中要有足够的戏剧性值得你对他们做出完整的呈现。
如果想使自己使用讲述手法,不会受到读者的唾弃,就得有鲜明、生动、火爆、超群的思想内涵。比如托尔斯泰的这句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虽然他用的是讲述说教的手法,但是它引人注目,又引人深思。
内心深处持有的观念来源于重要的体验,通常是痛苦的体验,我们不是通过别人向我们讲述生活知识,而是通过真实的生活,从而学会如何生活的。生活就是展示自我,只有当思想观念和我们的现实生活相关联的时候,他才能改变我们,强大的力量存在于体验之中。
我们在写作时,可能不知不觉的就陷入了讲述的状态。一般写作者在早期的稿子里,写作的目的是为了把基本的故事情节记录下来,我们把讲述当作是我们的速记法,我们先把东西写在纸上,让它继续前进而不至于陷入思路淤塞的泥潭,在后期修改时在加以细节表现,来慢慢完善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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