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全部要义在于将笼统转化为具体,人物要具体,情节要具体,场景要具体……没有具体的个性化描述,故事根本无法让读者产生任何感觉。
比如“春节临近,一线抗疫人员的奉献精神让人感动。”
看完这句话你有什么感觉?
我猜,估计你就只瞄一眼,知道了这个事实而已。
那想象一下,在气温低至零下23摄氏度,一群身穿防护服的医生们从早上7点到晚上10点,一直在室外为市民做核酸采样。短暂抽空休息时,一名医生摘下口罩发现口罩内覆盖了一层冰,已经无法折叠……
现在读来又有什么感觉?是不是会产生一种医护人员“辛苦了”的感受?
感觉第一,思考第二,这就是故事的魅力。
只是为什么我们总不自觉用笼统的叙述讲故事?
主要是因为,要么我们对所写的故事非常了解,没有意识到对我们来说非常清晰的观念对读者来说是模糊难懂的;要么我们本身对于故事就没有足够的了解。
想要让自己写的故事有具体内容,不至于表述太含糊笼统,就要在写作中注意以下地方不能省略细节:
人物做某件事的具体原因;
一种情况在主人公心里引起的某个具体的回忆;
人物对于一个重大事件的具体反应;
在主人公奋力琢磨眼下发生的事情的时候,他脑海中闪过的各种具体的可能;
人物改变心意背后的具体缘由;
……
也就是在写作时,注意细节化描述主人公(或者其他人物)行为背后的原因、回忆、反应或可能性。
读者是通过故事的主人公来感受喜怒哀乐、矛盾挣扎,所以主人公的行为、反应和决定,他的任何一处变化及背后的原因,读者想知道、感兴趣的东西,作者都需要一一交代。
不过正所谓“足食犹如盛宴”,细节虽好,也不能贪多。
细节也需要原因才能存在。
只有在细节是构成与情节相关联的因果轨迹的一部分,能让读者深入了解人物,或者它本身是一个隐喻,才用去细致入微描写,不然过多会让读者直接跳过去不看,这一点相信看过小说的都会深有感触。
有些人可能认为感官细节多多益善?其实不然,一样的道理,除非能传达其他的信息,不然过多的细节依然会让人厌烦。
最后,景色描写,也就是故事发生的地方,描写时也需要有所取舍,除非是借景传达其他信息或情绪,不然,没有潜在意义的景物描写只能算是游记。
故事奥秘:任何概念性的、抽象的或者一般化的东西都必须在主人公身上具体有形地呈现
PS.《你能写出好故事》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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