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欢日记》
作者:龙门江畔(木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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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发生了三件重要的事情。一件好事,一件坏事,一件不好不坏的事情。
我是先写坏事呢?还是先写好事呢?还是先写不好不坏的事情呢?
算了!还是先说坏事吧!好像只要是有好有坏的事,都是先从坏事说起的!
今天,我从关外回来,半路遇上了一群劫匪,一上来就跟我要什么秘籍,我很是兴奋,我李寻欢习武以来还从未收过徒弟,难道他们是想学我的飞刀绝技吗?于是我就非常兴奋的和他们商量:你们是想学飞刀吗?如果你们想学飞刀,就直接告诉我想学飞刀,这样我就知道你们是想学飞刀;如果你们想学飞刀,却不告诉我想学飞刀,我就会误以为你们是要打劫;如果你们是想打劫,那么飞刀绝技我是决定不会教给你们的,虽然学会飞刀可以打劫,但是打劫不一定非学飞刀......
作为一个江湖人,一定要明白习武在于止戈,而不是好勇斗狠,能以理服人的时候,尽量还是不要动用武力。
再说他们不了解我的飞刀,我自己是了解的,迄今为止除了诗音,还没有什么人看过我的飞刀出手,因为看过我飞刀出手的人都不想再看,因为他们已经是个死人。
他们还算是通情达理的人,明确表示不学飞刀也要打劫,于是我们大打出手。
我失算了!在关外,我将飞刀分别送给了几个江湖朋友,以至于自己身上只剩一把,等我飞中一个劫匪后,过去拔他咽喉的飞刀时,被其他劫匪刺中数剑,那一刻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永远不要把自己吃饭的家伙送人。
在最后时刻,我知道我要完了,再也见不到我可爱的小表妹了,就在这时一个背影出现在我身前,我坐在地上,抬头望着他的背影,高大魁梧,让人看着就有安全感。
是他,就是他。
我的救命恩人,我的结义大哥。
这就是我要说的好事了。
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就这样认识了我的结义大哥。
他叫龙啸云。
光听名字就有种“义薄云天”“霸气侧漏”的感觉。
我们一起冲北磕头,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只求同甘共苦。
至于那个不好不坏的事情,就是龙大哥告诉我的。
他说江湖传闻,大侠沈浪和朱七七、王怜花已经退隐江湖,远遁海外。
说它不好,是因为李某没有机会与两位大侠切磋技艺、把酒言欢。
说它不坏,是因为天下风云出我辈,此时正待我等大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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