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讲给我听的真实故事,主角是那那那个朋友的朋友。
听罢感慨良多,遂以文字记之。
谁也不知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惟愿珍惜每一天,不负眼前人。
下面,我用第一人称来叙述。
01
靳晨的死讯,是2月22日上午10点传开的。
当时,我刚刚开完早会,正准备喝一天中的第二杯水,也就顺手打开了朋友圈。然后,一行类似讣告的文字闯到眼前来:
“我是靳晨的父亲,靳晨昨夜突发心梗,送医抢救无效,于今早8:51逝世于市第一人民医院。”
无法形容那一瞬间的心情,确切地说,那是短暂的失忆和窒息。直到身边的同事连喊两声,我才从另一个世界回过魂来,把杯子轻轻放下。
杯子是我最爱的天蓝色,靳晨送的。
当时我们还处在暧昧期,他似笑非笑地说:“这杯子的含义可不是杯具,而是一杯子,一辈子。”
我不敢把这句话视为表白,但心里确实泛开涟漪,在脑海里自编自导地演起一生一世来。
现在想想,那可真是一段好时光。
恋情半明半暗、爱意若隐若现,心思要慢慢地猜细细地品,似乎能反复回味,把甜蜜拖得绵长而悠远。
“小雅,你怎么了?”
同事看着我:“你很不对劲,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医院?她的话瞬间提醒了我,我急忙抓起包往外冲,高跟鞋蹬蹬踩碎希望,脑子里只有七个大字在飘:市第一医院。
但我没找到他。
我坐在门诊的台阶前,feng狂地给他的手机打电话,但却一直无人接听……
或许是他的家人在忙着料理后事,而我,还不算他严格意义上的家人。
医院里熙熙攘攘,人们脚步匆匆,个个都在奔忙。生死交汇完毕,只剩下眼泪飙飞。
有一瞬间,我宁愿他得的是绝症,白血病也好癌症也罢,起码有时间告别,可以认真地说一句再见。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伤悲无法落地。
02
电话终于在午饭时分接通。
对面是靳晨的父亲,他的声音沙哑着,用伪装出来的平静说道:“你好,我是靳晨的爸爸。”
我忽然ren不住了,哇一声哭出来:“我,我是,我是靳晨的,女朋友……”
电话那头平静了几秒钟,然后是断断续续的哽咽声:“孩子,我们现在已经到殡仪馆了,明天,明天他就……就要……”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靳晨。
他平静地躺着,化过妆的脸俊朗依旧。和我们的人生初见相比,成熟不少、也英气不少。
细细一算,竟已过了16年。
那会儿的靳晨是学霸,被老师们挂在嘴边反复念叨的好孩子。
我就差远了,资质平庸相貌普通,不冒尖也不惹事,是存在感几乎为零的小透明。
青春期的女孩,迷的大多数打篮球踢足球的酷酷的男生,我却不可救药地喜欢上靳晨。
也说不清为什么,反正一见到他就欢喜,像张爱玲说的那样,能从尘埃里开出花儿来。
我常常向他请教作业,尤其是最讨厌的数学题。
趁着他讲题,悄悄在他身边坐下。我闻见他身上传来淡淡的香皂味,似乎是舒肤佳,洗发水应该是海飞丝。我暗下决心,回到家就要求妈妈换这两个牌子用。
“我讲明白了吗?”靳晨的声音很温柔,我怔住,“啊,不好意思……”
他笑了笑,又在草稿上画了一个圆。这回我屏气凝神认真听讲——怕占用他太多时间,也怕耗费他的精力。
当然,这不是我的特权。
靳晨来者不拒,常乐呵呵地为请教他的所有同学义务辅导,所以人缘奇好,是当之无愧的三好学生。
03
没人知道,我喜欢了靳晨16年。
更没人知道,为了赶上他,我做过怎样的努力。
那年中考,我强逼着自己一遍遍地背单词解数学题,拒绝闺蜜邀约的喝奶茶逛街,甚至把我当时最爱的偶像剧都抛到了一边。
事实上,我真的不是一个有天赋的人。
即便如此拼命,也只是踩着录取线进了重点高中。好在我们仍被分到同一个班,依然每天都能见面。
表白当然是不敢的。
靳晨志在星辰大海,而我在他面前,只觉得自卑与惶恐。
因为我觉得,能和他并肩而立的,应该是同样优秀的女孩。
为此,我又奋斗了整整7年。
高中毕业,我只考上一所名不见经传的二本院校,然后把此后四年都当作高三熬。
这一次,我终于感动老天,如愿考到了靳晨的母校去读研。不过那时,他又被保送去了更高级别的学校。
我一直在追,但他也不停地飞。中间那段长长的距离,似乎也在随着时光流逝而不断增长。
幸运的是因为考研,我和他的交流多了起来。但在资料准备之外,他会漫不经心地告诉我,哪个食堂的红烧肉好吃、哪家小店的炸酱面最正宗。
我们的关系近了一点,至少能从严肃的学业中抽出身,谈一谈吃喝玩乐、说一说春花秋月。而我能从这些琐碎小事中,感觉到他的柔软与天真。
就这样,三年不紧不慢地过去。
到了求职时,靳晨要回老家,我也毫不犹豫地跟了去。
04
工作定下来,我已经快26岁了。
名校毕业、家境小康、工作体面、长相中上,乍一看,倒算是一个很理想的结婚对象。
于是,婚事被长辈马不停蹄地提上日程。
我对靳晨吐槽:“今天要去见第7号相亲对象啦,不知会是怎样的奇葩。”
他发来一个哈哈大笑的表情,末了却又认真地说:“我会在半小时后给你打电话,如果你不喜欢他,就趁机逃出来!”
那时,我们的关系比普通朋友近了一层,能毫无顾忌地吐槽倾诉,也能结伴去小摊上撸串喝啤酒。
我这才发现,学霸靳晨的另一面,其实是吃货靳晨。
他痴迷这座城市的一切美食,所以无论走出多远,都被一颗胃推回家乡。
其实,饭桌上的感情最好培养。
热气氤氲香味扑鼻,锅里沸腾着热热闹闹的酸甜苦辣,这样的情景与滋味,总能把我们都往人间烟火里拉,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安定下来。
一屋二人,三餐四季的那种。
于是,我在情人节那天给靳晨做了一顿饭,很家常很普通,只有青椒肉丝、番茄鸡蛋以及一条清蒸鱼。
使出浑身解数,可鸡蛋还是糊了、肉切得太大块、清蒸鱼也放多了酱油……
我红着脸,他却吃得大快朵颐,边吃边含含糊糊地评价。
他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我只隐隐约约听见几个字:“所以以后我们都一起吃饭吧,早午晚,三餐。”
我依然不敢确定,只犹犹豫豫地在他对面坐下:“早餐不可能啊。”
他飞快地瞥了我一眼:“你是不是傻?”
他不再说话,只假装镇定地夹了一筷子鱼肉,却从浓重的酱油味里,吃出了排山倒海的甜。
那时我以为,我们会有长长的一辈子。谁料结束了16年的长途跋涉,所剩不过短短7天。
05
抹去一个人存活于世的痕迹,只需要一把熊熊烈火。
我不敢亲眼去看,我在最后一刻奔出门去,跌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片刻之后,我爱了16年的男孩将化为一把灰,但它会覆满我的余生,悄无声息却无处不在。
那天,我跟着靳晨的父母回了家。
其实他有意无意地提过:“安排个时间,丑媳妇该见见公婆了!”
那是在一起的第五天,他拿了一张稿纸在画未来的新家布局图:“必须有四个房间,因为我想要两个孩子,最好是一儿一女。”
我们谈恋爱并不久,却仿佛相处多年的老夫老妻,所有的规划都做得自然而然。我一点都不怀疑,我们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恩爱夫妻。
靳晨的手机,也被他爸爸郑重转交给了我。
微信置顶的是我,对话停留在21号夜晚。
我说:明早要开会,我得早点睡觉。
他只回复了一个表情,是两只粉色小猪,男的正拥抱着女的,用宠溺的表情点头说“嗯嗯”。
靳晨的房间和我想象中差不多,架子上的书籍铺天盖地,床单被罩都是深蓝色格子的。
只有书桌出人意料,因为上头摆着的,是一张令人讶异的合影。
是一男一女,少年时代的我和他,都穿蓝白相间的校服,正对着镜头露出腼腆一笑。
是他从毕业照上抠图下来,又用PS贴合在一起的,做成一张不伦不类的合影——那的确是我们的第一张合影。
我抱起那张“照片”,不由泪如雨下。
06
我再也没见过靳晨,包括梦中。
他再也不肯来见我,只余夜深人静时的相思断肠,把人折磨得si去活来。
从前我怕鬼,拒绝一切恐怖片。可靳晨走后,我却希望世间真有鬼神存在,能够跨越阴阳,遥遥地见上一面。
如果是他,我不会害怕。
闺蜜说,他肯定是希望你尽快把他忘记,所以从不去你的梦里。
可怎么忘得了呢?
这猛然停止的爱,就像未写完的《红楼梦》,叫人日日思夜夜想,把未完的结局描摹了一千种版本,却依然找不出最完美的答案。
我宁愿和他吵闹、哭泣,在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里蹉跎,彼此相看两厌,让爱情自然而然地枯萎、si亡。
可假设并不存在。
我只能用余生来怀念,为16年暗恋、为刻骨铭心的7天。
不过也有人说,时间是最好的解药,它能抚平伤痕、治愈伤痛,把人从无边苦海中拉出来。
也许是真的吧。
但也只能且行且珍重、且行且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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