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老子》不一样_第十六章_致虚极

《老子》不一样_第十六章_致虚极

作者: 挤挤地铁就怀孕 | 来源:发表于2018-03-13 10:46 被阅读0次
    第十六章:致虚极

     

    [原文]

     
      致虚极,守静笃(dǔ),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wàng),王(wàng)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mò)身不殆。

    [修订]

     
      ※把“归根曰静”这四个字去掉,对语意的连贯性毫无影响,完全多余。所以,参照其它版本改之,并把“万物并作”改为“万物旁作”,“夫物芸芸”改为“天物芸芸”※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旁作,吾以观复。
      天物芸芸,各复归其根,曰静。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推敲]

     
      1.虚:虚空。
      2.笃:一心一意。
      3.天物:看后文要表达的意思,就知道,“天物”,指不像植物一样,明显能看出有根的那一部分“万物”,比如游离于天地之间的人类。
      4.根:这里的“根”,应指各自的归属地。
      5.复命:参照《左传·宣公四年》“遂归复命”,应指任务之后,返回报告。
      6.常:“复命曰常”,可知“常”,应指准则。
      7.凶:《易经》所体现的思想,大致上,就是合适的人,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位置,做合适的事情。全都合适,大吉,一样不合适,吉,两样不合适,吉凶不定,三样不合适,凶,都不合适,大凶。
      8.“公”与“王”:“公”,公爵,封建制度最高爵位,比如郑庄公。其次是侯爵,比如魏文侯。公、侯都有自己的领地,国中之国,称为“邦”。“王”,则指一国的君主。比如周文王。
      9.没:沉没于水中。
      10.殆:危险。

    [意译]

     
      使心灵虚空到最大限度,一心一意地守静。万物在四周活动,我以虚静的心态观察它们的往返。
      看似无根,游离于天地之间的万物,纷纷芸芸,各自返回到它们的归属地,这个过程,叫做“静”。“静”,就是任务之后返回到归属地。执行任务,并不是万物的常态,不断返回到归属地,才是它们的常态,这就叫做“常”。知道“常”,就叫做“明”。不知道“常”,胡乱行动,凶。
      知道“常”,就有了容纳的器量,容纳的器量扩展到一定程度,就可以胜任治理一方的“公”,再扩展,就可以胜任统领一国的“王”,再扩展,就可以像天一样,“生而不有”,君临天下,最后,到达道的程度。到了这个程度,就可以长治久安,哪怕遭受灭顶之灾,也不会有危险。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老子》不一样_第十六章_致虚极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kboaf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