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快接近尾声,转眼要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2019年。我这样的小民是没什么资格谈论国家大事的,所以今天只想谈一点小事,准确的说是件关于小动物——麻雀的事。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叫《1958年的中国麻雀》,文章讲了1958年的一件“民生”大事,那年的12月13日,仅上海一个地方一天时间就被消灭了近20万只麻雀,作者于1998年写的这篇文章,呼吁建立“麻雀四十周年纪念日”。看完文章不觉触目惊心,网上查了下,好在这件“打麻雀运动”的大事被收录在百度百科,没有被淹没在大国崛起的浪潮中,筛选截图如下:
若非打麻雀在当时是件“大功劳”,很难相信能留下这样详实的数据。19.6亿啊,如果按精卫填海的意思,大概这些麻雀堆起来都能把西湖给填了吧。
此外,一些作家文豪还写了诗词文章记录这件事,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篇作品出自大文豪郭沫若之手,诗曰《咒麻雀》:
麻雀麻雀气太官,天垮下来你不管。
麻雀麻雀气太阔,吃起米来如风刮。
麻雀麻雀气太暮,光是偷懒没事做。
麻雀麻雀气太傲,既怕红来又怕闹。
麻雀麻雀气太骄,虽有翅膀飞不高。
你真是个混蛋鸟,五气俱全到处跳。
犯下罪恶几千年,今天和你总清算。
毒打轰掏齐进攻,最后方使烈火烘。
连同武器齐烧空,四害俱无天下同。
读完果然是“荡气回肠”,有如“圣人之言”,而其中大文豪和麻雀“犯二”的精神让我看完后又只想骂傻逼!
说到这里或许细心的你以为我也是为了呼吁建立“麻雀纪念日”60周年而写这篇文章,还真不是!
中国历来就是个善于“遗忘”的民族,尤其是这种犯二的事,就像“南京大屠杀”这么骇人听闻的事,去四处搜集资料整理成书的不仍然是当时美国国籍的华裔作家张纯如女士。
此刻想起当初看了那么多余秋雨的文章,却想不起这位曾经红遍中国的散文大家对此有过只言片语,更是让我奇怪又灰心!他从那个年代过来,除了没事就写他怎么罢官从文,如何被某些人戕害,却不提此事。
可见对于中国人而言,这的确是件小事,那我暂且也不提了罢。
记得应该是六年级的时候,整日放牛玩耍,便在伙伴那里学会了捉蛇的本事。家乡地处西南山区,每当过了5月,天气暖和,蛇便随处可见,但大多蛇是无毒的。
蛇这样的动物阴冷恐怖,大多数同龄人都害怕,不知为何,我却倍感亲切。学会了抓蛇的本事后,每当抓到便喜欢用来吓人。
有一次回家的路上见一条毒蛇被近处人家斩断了头,我便用一木棒挑着蛇头把一个伙伴追了两里路,似乎越是毒蛇,生命力越强,即使只剩一个头,那嘴还一直一张一合的,我那伙伴险些被吓破胆。
另一次和几个同学一起去其中一个同学家玩,在他家附近河边游泳回来的路上,在稻田里见一条黑蛇,便踩着稻田追着抓了起来(抓到后又把踩倒的秧苗扶正),结果追着一个同学玩的时候使得他被吓得让路上的石头绊倒,手臂好几处被擦伤。
而最后一次玩蛇大概是在初一的时候了。那天天很热,一个人中午放学回家吃饭,那时地里种的玉米已经长出了十几公分。
路过一片玉米地的时候突然发现一个角落里一条蛇立了起来盯着我看,于是我也很气愤地盯着它看了大概半分钟,实在无聊,我便假装走了,它于是慢慢从我身后爬了上来(只是为了过路)。
一时兴起,我便回过头追了他几分钟,尽管它迅速摆动身子往草丛里钻,还是被我按住尾巴随后提在手中展开手臂甩了起来,开始它还使出浑身力气想卷过身子回头咬我,无奈力气不及我,加上近两米长的身子要回过头咬到我,的确是件难事,不一会便服服帖帖任我把玩了。
那是条很普通的蛇,也是条无毒的蛇,但我知道,他肯定是吃过几只稻田边的田鼠的,不然没那么肥壮。
拿着它玩了一路,一会当鞭子甩,一会缠在手上当作藤蔓,无奈天太热,它很快累了,我也很快累了。快到家的时候,担心他被我玩死了,就找了个石头遮阴的旮旯,放在那里。
它实在是身子又累头又昏,我放那好一会它都没力气爬走,只是身上的肌肉轻微得颤动。
回到家很快吃完饭,大概过了半小时,便又去上学。路过它的时候,发现它完全没动静了。太阳暴晒在它身上,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恶臭,十几只苍蝇在旁边飞来飞去,貌似在替它诵经超度。我知道,它的确被我玩死了!
我迷迷糊糊地快步走了,一边告诉自己它是被晒死的,一边祈求着下午回家时不要再看到它!
后来是否看到它我已经忘了,甚至我有没有回去看它也忘记了,但是以上描述的情景我至今历历在目,因为从那以后,我再没抓过蛇,每次看到蛇,我都停下脚步让它们先行离开。
我知道在很多人看来,尤其是那些贪吃蛇肉的人看来,这件事多么无足轻重,但我,却从此对生命生了敬畏之心,以至于即使是现在看到一只蟑螂,都不忍踩踏!
家乡人有个习俗,凡是在坟墓边和家里发现的蛇,都是不会伤害他的,都说那蛇是坟墓里人变的,或者是已故的亲人回家看望亲人。
我家的老屋曾发现过几条蛇,而且还有毒蛇,但父亲都把他们挑到外面放生。父亲是不会抓蛇的,只是用钳子或铲子把它弄到外面去,而那些蛇也莫名的温顺,任父亲摆弄而不反抗。其实,仔细想想,他们进屋大概率是追着老鼠进屋的,吃饱了自然显得“温顺”,更不可能是什么已故的亲人变的。
但是我喜欢这样的迷信,将来有机会也会讲给自己的孩子听,不是要他们敬畏祖先,而是教会他们懂得敬畏生灵。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个道理我无需反驳,但是倘若号称拥有“文明”的人类去大规模干预自然的发展,强行掐断食物链,这是自取灭亡,我不能容忍!
在农村,许多的家禽是父母风里雨里像“供祖先”一样养大的,杀来以作为来年的食物,这是一种交换,甚至演变成一种如“杀年猪”一样的促进人类团结友爱的风俗,这并非不敬畏生命,而是文明的“交换”,我是赞同并支持的!
可是那顶多吃了四分之一粮食,却吃了四分之三践踏粮食的昆虫的麻雀,被如此杀害,我不由得反思人类的荒谬。
我相信人是有良知的,更懂得敬畏生命,只是成长过程中莫名其妙的“好奇心”以及“他人”的无知怂恿会促使我们去做很多我们自己也说不清原因的事,甚至为恶,甚至杀人。
但是若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而选择遗忘,选择忽视,进而怂恿自己做出更残忍的事却是不可取的,毕竟最让人恐惧的不是眼前的鲜血,而是时刻都感觉有鲜血从记忆中喷涌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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