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中|遇见自己

作者: 一株南瓜 | 来源:发表于2016-08-22 11:43 被阅读86次
    图片:NanNan
    你要爱荒野上的风声,胜过爱贫穷和思考。
    初识陈鸿宇的《途中》是在北京盛夏的一个夜晚。

    与三年未见的旧友约在三里屯,下班后的我飞快得换上球鞋,出了六号线,坐上帝都的三蹦子,赴这场期待已久的相聚。那天我们喝着酒,聊着天,也认识了新朋友,从饭店出来已是晚上十一点多钟,新认识的姑娘蹦跳着说,在路上,我要放《途中》。

    “葛优瘫”在出租车里,我带上耳机,随机播了一张歌单,竟也听到了这曲《途中》,车窗外,城市的光若明若暗,在曲终的时候,忍不住点了单曲循环。

    《途中》出自专辑《浓烟下的电视台》,这张专辑在2016年3月被推出,也是陈鸿宇首张个人专辑。他曾在一次专访中表示,在自己的歌中,最中意《途中》。

    想象中唱着“挎壶酒,给荒野,饮酌那秋黄”的陈鸿宇应该是放荡不羁的狂野汉子形象,但在网上看到他照片的我着实受到了惊吓,戴着一副半圆框形的眼镜,抱着吉他坐在话筒前,眼里仍是天真、单薄的少年模样,干净就如他的声音。

    有人说《途中》有让人在热闹中安静下来的力量,但它绝不是一种忧伤,反而是一种辽阔和宽厚。如果你知道他的故乡在内蒙古的额尔古纳,也许不会惊诧于《途中》里流淌着的自由和宽阔。

    遇见

    趟出这片枯寂就趟过生长
    遇见风起水浪就遇过虚妄
    忍住顷刻回望就忍过恓惶

    《途中》里无关风花雪月也无关江湖义气,它就像是写给自己的一首歌,但又带着一种集体情感,像是一场自省。每个人都从青春走过,遇见不同的人,在某个时间段里亲密,又在另一个时间段分离。在不断的遇见、告别中成就着今天的自己,所谓“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友情也是如此吧。所以,无论遇见了谁,那都是对的人。

    选择

    苦旅抑或迷香
    欢喜抑或坠亡

    曾因考研的时候选择了非北京的学校被许多人唏嘘。理由无外乎是,你想在北京发展就要考这边的学校。或许是我想与恋人尽早结束异地,或者是早有的对冬季凛冽的北城的一种执着这样毫不严谨的理由不足以说服众人,但没有一刻,我为自己的选择悔得惶恐,至少,还有选择的自由。

    无论何种选择,每个人不都是身在《途中》,也不过是换种新的观看方式而已。

    所以当我在书中读到:你的每个选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是对的,你和你的选择一起趋向了命运,所以,所谓错的,也是对的。这段话的时候,想感激涕零的同作者握手拥抱。 远方

    你要去的地方
    遗情处有诗章
    更行更远还唱

    年少时,对远方总有种执念。仿佛故乡只是记忆里的精神家园,只能离开。人们拾掇行囊说要出去闯一闯的时候,其实包含更多的是无奈。

    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城乡之间的差距,也扩大了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年少时背井离乡,不过也是追求更好的学习环境,更多的发展机会。一曲《途中》也让人怀念千里之外的故乡和亲人,但愿我们各自的故乡都开阔起来,少年们都明明亮亮,行囊里不用再装进沉甸甸的梦想,在艰难的现实中远行,那时候,便也真的无所谓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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