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感官快乐的事。只要无损于人,都没有错。
但是人往往是贪婪的,求之无度。结果损伤了身体,心性。
任何一种贪婪都大受饱贬。人的行为导致了对可乐之物的偏见,如:色是杀人刀,赌是万恶源。金钱是魔鬼。
色,悦人目,何罪之有?赌,怡人情,何罪之有?财,予人自由,何罪之有?
有罪的是你内心的欲望,你却归咎于其它。
人性最卑劣的地方。
性侵,成热门话题。
对于“谁让你穿的那么少?”,“谁让你那么骚?”“谁让你甘愿让我撩?”这些理直气壮的流氓腔调,龙应台的那篇文章回应得痛快有力。
人性。决定了男人皆可能是潜在的性侵者。
对人性,我们从来不抱盲目乐观的态度。但是对人的自由意志,我们的希望并未泯灭。
万事皆可行。但不都有益处。有些事,你可以做,也可以不做。你可以选择。
其实,人与人最重要的差别,只在于那一念之间的选择。
先不论理性的好与坏。单从意识方面谈起。
人一旦意识到某事之乐,便会乐而不疲。这也是人性,可以宽容。人生在于追求快乐,尼采也如此说。
而且,我们也提倡自由,个体追求快乐的自由。你拥有追求快乐的权力和无限自由。
但是,我们更倡导爱。爱是尊重。爱,是不伤害。爱是视人如己。
在性上,如果双方意愿相同,共享其乐,那皆大欢喜。但若以一己之愿以协迫他人,这是恶。
在快乐之事上缺乏节制,说明不自爱。将自我意志强加于人,这是不爱人。
在意识上已经如此不堪,其行为自然不堪。
一种普遍发生的现像,反映了一种集体的意识。男性的集体意识。
一种乏爱的意识状态。所有的伤痛,及混乱,都是由此造成。
人类社会,地域不同,但莫不如此。
这是全人类的问题。
世界的情形是由意识的状态决定的。这是认知。
关键的问题是。该怎么做?
性与爱 性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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