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松飚
夫人买回三条杀好的刀鱼,发现都有鱼籽,让我想起“不吃三月鲫,莫打三春鸟”的古谚和休渔政策。不吃、莫打、休渔,可说体现了人类的善良;但若追寻其深层目的,不外乎维护生态平衡,以便有更多猎物可吃、可打、可渔,又可见人心之“险恶”——善恶构成悖论,倒底谁是谁非?
佛祖也曾遭遇这样的诘问。释迦牟尼佛过去世行菩萨道时,遇被秃鹰追捕的鸽子苍惶投入怀中,秃鹰质问菩萨:“你为了要救鸽子的生命,难道就让我饥饿而死吗?”——这可是个两难的问题,救鸽子是善,鹰口夺食饿死鹰又是恶,救鸽究竟是善是恶呢?菩萨于是割臂肉抵偿。秃鹰要求与鸽等量,眼看臂肉将要割尽,问菩萨:“现在你该悔恨了吧?”菩萨回答:“我无一念悔恨之意。”并说:“如果我的话真实不假,当令我身上肌肉生长复原。”言毕肌肉果然恢复原状。于是秃鹰恢复天帝之身,向菩萨恭敬礼拜。
佛祖用自我牺牲成全了自己的佛性,避免落入天帝的悖问陷阱,但是并未给出善恶之分。我们凡人无让肌肉重生的神力,必得学会区分善恶,方可避恶向善。那么,站在第三方立场上区分善恶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以为是天道人性。鹰食肉,牛吃草,人杂食,都是天性,无所谓善恶;顺乎鹰、牛、人天性,满足生存之必须是善;超过鹰、牛、人生存必须,滥杀生灵或糟蹋食物就是恶。必须强调,区分善恶应站在第三方立场上,否则同一行为于甲是善、于乙则可能是恶,永远走不出悖论。比如:鹰捕鸽合乎自然规律,因此无所谓善恶;但站在鹰的立场上,捕鸽行为合乎鹰的食肉天性,是善;若站在鸽子的立场上,违背了鸽子求生天性,则是恶。站在第三方立场上区分善恶:质的标准是天性,天性无所谓善恶,合乎天性是善,违背天性即恶;量的标准是适中,适中无所谓善恶,趋于适中是善,偏离适中即恶。以此来衡量鹰、鸽、菩萨(即佛祖)的行为:鹰捕鸽,鸽逃生,无所谓善恶;菩萨保护鸽子、割肉饲鹰,好生之德无疑是善。值得考量的是:鹰提出要菩萨割与鸽子等量的肉,若为生存必须,无所谓善恶;若超出生存需要,则为恶。菩萨割肉饲鹰,若为救鹰不致饿死,则为善;若无原则助长鹰超出生存之需的贪婪,则为恶。不过,菩萨若为点化鹰而超量割肉,则为善;但菩萨的善,不改变鹰提出非份要求的恶。当然上述故事中的鹰乃天帝化身,为考验菩萨难忍能忍、难行能行的佛性品格而故意提出过份要求,另当别论。
以上述标准来考量“不吃三月鲫,莫打三春鸟”的行为和休渔政策:人类以鱼鸟为食乃是天性,非为恶行;但不顾鱼鸟繁殖期而在非必须情况下捕食就是恶。因此,不吃、莫打、休渔无疑是善。让鱼鸟多繁殖,既合鱼鸟求生天性,又合人类生存之需,尽管含丰富人类食物之目的,还是善行。如此看来,悖论不悖!
弄清了善恶标准,有助于判断是非,避恶趋善。我们人类的行为,大到治国理政,小到衣食住行,若能尊重天道人性、把握尺度标准,必能促进国与国、族与族、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荣!反之必然恶有恶报,天人不宁,切切戒之。
(2019/03/09于家中初稿,03/10凌晨于枕上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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