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过,中国英语教育的长处是语法。当初我和我的同学们都是专业高分考进外国语学院的,subjunctive mood, absolute phrase, dangling element玩得滚瓜烂熟。听说大二的语法,大三的语言学是两门魔鬼课程,怎么都不信。
我读的国际新闻系大一大二还属于英语系,所以一起跟着上精读、听力等小灶课和泛读等大锅饭课。大二第一节语法课,我们很好奇是一位什么样的老师给我们上魔鬼课,有人开玩笑说“难不成头长角,脚生蹄,如《神曲》中的撒旦?”
在我们的好奇目光中,进来一位满面笑容,胖乎乎的中老年教师,怎么看都是如沐春风啊,和魔鬼没有半分相似。老师介绍自己叫“张月祥”,就是我们用的教科书《新编英语语法教程》的第二编撰人。我们顿时像看了个“活的熊猫”似的,仔仔细细琢磨他到底有多神通广大。
张老师先不谈自己的成就,而是很谦虚地介绍的这本书的主编章振邦教授。章老以教学严格,一丝不苟著称。接下来,张老师满怀感情,带着惋惜谈起了第三编撰人,他们的得意门生强增吉老师。他因为在这本书上注入太多心血,英年早逝,还有太多的才干没有来得及发挥。这时,我们都已经肃然起敬,这本国内语法界被奉为经典的教材原来凝结了老中青三代在逆境下的不懈努力。当然,我们看到教程就这么厚,更好奇《新编英语语法》原书该有多博大精深。
我们学习,不是从教科书的第一课学的,而是先学冠词。张老师问大家英语有几个冠词,我们觉得简直在问三岁小儿,齐声回答:“三个--a, an, the!” 张老师顿时得意--“非也非也!虽然是三个,但是你们说错了--a和an是一个冠词--不定冠词,the是定冠词,最后一个是零冠词。”现在的中学生应该都知道这个常识了,但是我们当时觉得是颠覆性的概念,不由得重新审视自己脑中固有的语法知识。
接下来的课堂精彩纷呈。我们在学名词的时候学到了有的名词虽然有s,但是应该用作单数;有的又能用作单数,又能用作复数;有的加了s和不加s意思不同。。。如果说这些还挺有趣味的话,等到学拉丁语等外来语的不规则复数时大家就苦着脸死记硬背了。
最有颠覆性的是在学习be going to do和will do时,张老师语不惊人死不休:“英语是没有将来时的!所谓will其实是一个助动词!而it will rain这句话是错误的!”其中道理我就不做仔细解释了,不过现在想来非常有道理。
很多同学形容听了张老师的语法课,感觉“大地像陶轮一样翻转过来”。这句俏皮话是中学世界历史课本中引用古埃及典籍形容奴隶起义的句子,和阿Q梦中的“同去!同去!”,《论雷峰塔的倒掉》中“脑子里有些贵恙”一样是大家开玩笑时爱说的。
这门基础课课由于细节复杂,知识又需要灵活运用,的确考试不容易得高分。我来自无锡,听力和口语上不如上海、南京、杭州等大城市的同学,尤其是外国语学校出来的佼佼者。但让我很骄傲的是,张老师的语法课每次考试我都是第一。我在美国考教师执照的English Language Arts Endorsement时,又修了一门更高级的语法课,觉得游刃有余,甚至敢于对书本上和老师教的内容提出疑问,老师专门在课堂上狠狠夸了我一番。
很多人看到这里,肯定觉得听这样枯燥的语法课一定是如上刑般的折磨。恰恰相反,张老师讲课特别妙趣横生。最有意思的是,他还会用很多肢体语言来表达思想。比如他看到有个同学案头一本袖珍英文词典,故作生气,作势要把它扔到窗外去。他的意思就是这样的词典对于学习英语毫无用处,明明一开学学校就指定要买《朗文英语词典》或者《牛津英语词典》,偏偏还有人偷懒,怕翻厚书。还有,他谈到一次到苏格兰交流访问,接受记者采访,记者把话筒伸到他面前,就模拟当时的情形,踏前一步,将前排学生的练习本卷起来权充麦克风,颇有老天真的意味。
让人佩服的是,张老师和其他老一辈学者一样,中西贯通,是语法修辞文学翻译的多面手。他津津有味的回顾自己那次接受采访,对记者如数家珍地谈到苏格兰文学,如《艾凡赫》,如罗伯特彭斯的诗歌,甚至高声朗诵一首My Love is A Red Red Rose。接着开玩笑,说他大学时代有个同学乡音不改,念成”My love is a led led lo(读欧)se.”这段采访大概给他的印象太深了,他多次提起,结果有位调皮的同学在他踏前一步,卷好麦克风时就把他的台词说出来了。他也不以为忤,一笑了之。
我对张老师印象深刻的是他和我一样喜欢哈代的作品。他说当初大学读《还乡》,女主角Eustacia男同学都挺喜欢,女同学一致讨厌入骨,我马上就想到毛姆的小说Cakes and Ale中影射哈代老婆给他戴绿帽子,但是很多读者觉得那个角色很可爱。还有一次张老师随便提起当年一位古文功底好的同学,读《苔丝》的开头,看到一句名言:”How the mighty have fallen”马上用《前赤壁赋》中的句子来意译:“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我们都觉得这些插曲和花絮特别有趣。我甚至和自己的同班好友,现在的小姑子经常一起琢磨这些“精致的玩笑”。比如我们觉得用政治枭雄比喻苔丝古老家族的败落不够贴切,想了一句《桃花扇》里的一句唱词“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可惜后知后觉,没能当场跟张老师交流。
最后说一次课外的偶遇吧--我和我的那位闺蜜在一个中学上本校夜校的法语课,在上楼梯时看到张老师在吃力地往上爬。我们毕恭毕敬地等在后面,不敢打扰。他因为有些胖,还有高血压,爬得很吃力。现在想来,那时候的大学老师真是清贫啊!
补充:我的小姑子还记得,张老师是十足的足球迷,在他教材的例句里也常常有球星的名字(不是姓)。有时候会玩个小花样,比如Pele叫Pete。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