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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的邮票与过期的地图

迷路的邮票与过期的地图

作者: 星期五的方达 | 来源:发表于2018-05-09 11:09 被阅读544次

    如果你可以透过这些文字看见我的窗外,那么你会发现外面的世界被一层薄如细纱的烟雾所笼罩,整座城市似是被硬邦邦的丢进了一团天鹅绒中。

    如果你可以透过这些文字看见我,那么你会发现一名双眼略显浮肿的男子,在一个阴霾的下午,正疯狂的按着键盘上的退格键。

    于是我拉上了厚厚的窗帘,戴上了黑框的眼镜。

    我不愿让你看到我所不愿被人看到的那些让人微感窒息的存在。

    房间就这样暗了下来,那气氛有些像是记忆中的某段隆冬时节:没有整理的床铺,堆放在枕边翻到一半的闲书,依附着隔夜咖啡的马克杯,以及那残存些许温度的台灯灯罩。我怀疑我曾经在某个时间于某个地点与某个人在这样的场景中出现过。想着想着,身体便不由自主的走到了窗边,漫不经心的拨弄着那笔直下垂的窗帘。透过窗帘的缝隙,我窥到了一个城市,一个烟雾弥漫的城市,一个如板儿砖一般直挺挺的横在一团劣质天鹅绒中的城市。

    至此,我明白了。

    我只能让自己的无名指在退格键上狂躁的跳动,删除我之前所描绘的意象,以此来说明我之前只是在一张过期地图的错误引导下迷了路,在现实与记忆的岔路口,把入口当成了出口。

    封闭环形的道路,入口与出口的正反面写着自相矛盾的名字。

    终于,退格退到了无路可退的地步。空白的视野给我的茫然以充足的空间。光标在闪,其频率和我的心跳有些同步,冰凉而坚硬的椅子不知是被谁抹了不知名的药水,变成了柔软的像是打着补丁的真皮沙发,它能够让我陷入一种诡异而厚实的包围。

    在这安静的混乱中,我等待着窗外时间的置换,包括过去与未来。

    可是,窗帘后面的颜色愈暗,台灯的光就愈发的刺眼。



    迷路的邮票

    拉开窗帘,摘下眼镜,披上一件薄薄的棉服,把台灯的灯光调暗。既然“过去”回不去,那么我只能打开房门去找寻一些“尚未过去的过去”

    我起身开门,电脑中却响起了敲门的声音;我顺手带上房门,门锁锁住的一刹那,电脑传出了滴滴的声响。

    我鬼使神差的又掏出了钥匙,脱下了棉服,去追寻那个声音。

    屏幕的右下角,一个头像在不断的闪动。看了看他的名字,我根本不认识他。

    “在么?”

    他只留给了我这么两个没头没尾的字。

    我很想再次起身,穿上棉服,锁上门,潇洒的走出这栋大楼走进这座城市,可是我的手指却出卖了我:它熟练的打出了一个“在”,进而回复了过去。

    很快,滴滴声再次响起,他说。

    “还记得我么?”

    “不。”我感觉这谈话有些无聊,可是目前做主的不是我的大脑,而是手指。

    “某某。”他说出了一个名字。我隐约有了印象,只是隐约,我记起了她的性别。是“她”,不是“他”。

    “有些记不清。”我说。

    “某某。”她没有进一步的提示我,反而只是把她的名字重复了一遍。

    “某某。”我重复了一遍,这呢喃的声音在房间里瞬间响起,我把我自己吓了一跳。

    “对,某某。”她还是在重复,不过她在“某某”的前面加上了一个“对”字和一个逗号,以此来证明她并不是用复制粘贴来敷衍我。

    某某。

    她的名字像一块小小的百洁布,其正不停的擦拭着埋藏在我心中某个角落的某口小箱子。岁月如此漫长,箱子的上面蒙上了一层厚厚的,令人绝望的灰尘,想用这块百洁布擦拭一次便能展现箱子的本来面目定是徒劳,但是动作一旦反复,时光便有了倒流的可能。

    “某某?”我还在追问,不过这次唇动而手未动。

    她的头像也不再闪了,不一会儿,变灰了。

    “某某!”我一个激灵,起身,拉上窗帘,戴上眼镜,调亮灯光。

    “在么?”我指尖洋溢着复杂的情绪。

    “还记得我?”她的头像亮了。

    “一开始不记得,”我停顿一下,“不过托你的福,彻底忘掉之前,却又刚好有了些轮廓。”

    “搬家,翻出来了你的信,这才想起你,怎么样,还好么?”她说。

    “我……”我不知道是应该先提问还是先回答,“我还行,你说,我的信?”

    “你的信”她说。

    “我的信?”我不信。

    “对,你的信。”她坚定的试图让我相信。

    “……”我记不起来这是我何年何月何时何地造的孽。

    “……”不一会儿,她的头像又变成了灰色,那是一滩与窗外一样的颜色。

    “你最近还好?”我问某某。

    “孩子快一岁了。”她回答的很快,似是手指早已经在键盘上做好了跳跃的准备。

    “哦……”些许复杂的感觉冲上我的脑门,就像是记忆的森林里忽然蹦出一条弹着古典吉他的独眼鲨鱼。

    “读研究生了,还在本科时的学校。”她说。

    “对吧?”她又补了一句。

    某某把疑问句弄成了肯定句,那熟络的程度使得我俩看起来不过像是两个仅有几天未见的老友,如果不是她说她的孩子快一岁了,我根本意识不到我和她已经有些时日未曾谋面。

    “对……”

    “真快。”如果十四寸的液晶屏是一扇窗子,我定然可以看见某某在网线另一端那写满时光并闪烁着美好的表情。

    “我那封信,是哪封?”我哆哆嗦嗦的问。

    “呵呵,没贴邮票那封……”

    窗外的烟雾与夜色张牙舞爪的噼啪敲击着那扇被厚窗帘挡着的窗子,马克杯的上方旋起了阵阵速溶的香气,我和某某在这样的夜晚以这样的一种方式相遇。一个没贴邮票的信封,其实也就是等于一枚迷路的邮票。

    端起马克杯,杯子的边缘有些烫嘴。某某依然在线。


    她是我的同桌,从七岁开始。

    那个九月,当我坐到她身边的第一秒钟,就喜欢上了这个用手绢揩鼻涕的小女孩。

    那年我们的课桌儿,四条腿儿都不一样长。她坐在课桌的左边,我坐在课桌的右边,课桌右上和左下两条桌腿儿略短,每当我们两人一起趴在课桌上做作业时,那摇晃的感觉就好像是我们在海上进行了一次美好的旅行。

    她行事风格极其认真,尽管,她有些笨。比如,老师宣布要在第二节课下课时收一页田字方格的小楷,她就会从第一节课的上课开始握着铅笔偷偷的书写——但即使是这样,她却也难免总是成为最后一个交上小楷的人。

    我曾经对此甚为不解,于是便在第一节课和第二节课的时候偷偷观察她的铅笔与小楷。她的握笔姿势极其不正确,乍一看上去握笔的右手就像是少了半截食指一般让人胆寒,而她写字的力道又是如此之大,很难想象田字格中的那一条条黑黝黝的、像是城市污水排放示意图的线条是出自这个我所如此喜爱的女孩儿之手。

    错误的姿势与力量,导致了她的书写轨迹有些由不得她的意愿,于是她又从她的铅笔盒儿中拿出那块儿带草莓味儿的橡皮,认真的擦去田字格儿中的一条条错位的“蚯蚓”

    一直擦到橡皮的草莓味儿变得没味儿。

    我曾不止一次的想要去提醒她改变一下方法,可每当我趴到课桌上准备开口时,课桌四条参差不齐的桌腿儿便开始发威:往往都是由于我这边重量的增加进而导致桌面开始起伏不定,我眼看着她把那粗粗的线条涂到了田字格儿的格儿外,见此我便趴在桌子上愣住了,而她却拿出橡皮开始认真的擦,有时甚至还会因为用力过猛而把纸擦破,然后她便把那一页全都撕下来,放到书包中,最后翻到崭新的一页,就像是什么也没发生似的继续用铅笔发力。

    我趴在课桌上又木然的望着她写了好一会儿,直到那一页田字格快要被她填满,这才如释重负的从课桌上起身,进而桌面再次摇晃,然后,橡皮,撕纸……

    我很快乐。

    终于,有一天。

    当她写到倒数第二个字时,桌面又开始晃动,“蚯蚓”意料之中的爬出了田字格。她撕田字格撕到了一半,忽然把视线转到了我这边,发现了我那别扭的姿势与诡异表情,这才联想到了桌腿儿与桌面的秘密。她呆呆的看着我,看的我也呆呆的。我一起身,桌面又发出了“咚”的一声,顺便还浪漫的晃动了几下。她用她那清澈的眸子浸着我,我透过她的清澈似乎看到了大海。

    然而,海水流了出来。

    其间掺杂着一声声类似在海上晕船时的呜咽。

    海水在她的脸蛋儿上纵横驰骋,接着就啪嗒啪嗒的滴落在砖头铺成的地面上,我赶紧替她从她的衣兜中掏出她用来揩鼻涕的手绢,胡乱的塞到了她的手上,并用坚定的眼神告诉她:

    “不要哭,自己擦。”

    她的哭声停止了一秒,接着便用手绢捂着嘴,发出了犹如海上沉船一般的绝望的叫喊。

    语文老师卷起板擦,干净利落的拍向了我的右脸。

    于是,她的船修好了,我的船,却翻了。

    正巧,下课了。

    我灰头土脸的坐在座位上啜泣,她却擦干了鼻涕和眼泪,红着眼睛用她的手帕为我擦去脸上的粉笔灰和已经流淌唇角的泪。

    我感受着她的手帕在我唇边毫无章法的游走,心底忽然也掀起了阵阵晕船的感觉。

    她红着眼睛将我右半边脸和头发上的白色粉笔灰擦去,那画面就像是有关时光与苍老的不负责任的倒带。

    我忽然意识到在我痛哭时有一个同样哭红双眼的人安慰我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于是,精虫上脑。尽管我的眼圈中还依稀挂着眼泪,但我已然像是一只色胆包天的发条一样从座位上弹起,在众目睽睽之下,用嘴唇碰了她的脸,也就是说,亲了她。

    她的脸蛋有一股淡淡的咸味儿。

    毫无疑问,她又哭了。

    正巧,上课了。

    我的左脸又幸运的被数学老师赏了一板擦。

    那天她没有再写田字格儿,我俩趴在那张旧旧的课桌上,漫不经心的听着四条桌腿与地面发出的撞击声,晃晃悠悠的做起了海上起起伏伏的梦。那时的我没有看过海,所以我梦中的海,是一片纯白,犹如粉笔灰一般的颜色,海风中夹杂着咸咸的味道,气息与她的脸颊有些重合。

    讲台上的老师上上下下,教室门口的同学进进出出,窗外杨树的影子由短到长,摇晃的课桌,摇醒了那天的最后一堂课。

    放学后,走在回家的路上,她红着眼睛问我,她会不会和她姐姐一样变成大肚子。

    我红着眼睛问她为什么,她说我亲了她脸。

    我大笑,并且以我妈妈的名义向她保证,只要不亲嘴,肚子是不会大的。

    她问我我妈妈是谁,我骄傲的告诉她,我妈是一名一声,去找我妈的都是大肚子,回去的都是瘪肚子。

    她如释重负的笑了,红红的双眼与红红的夕阳混合在一起,使天边的片片火烧云泛起了柔柔的涟漪。我迎着她的笑,看似漫不经心、实则毫不犹豫的去亲了她的嘴唇。

    “你有没有完!”她眼睛里的火烧云马上变成了火烧房,双眼在转瞬间被染红后,紧接着便是眼泪对夕阳的全方位多角度折射。

    “你肚子大了有我妈呢。”我豪气冲天。

    “那我要是找你妈去,我妈没有我了可怎么办?”她又掏出了手绢。

    “是啊,那怎么办?”我刚刚的豪气也瞬间消失殆尽。

    两个孩子像两块鹅卵石,孤独的落在自行车与行人汇成的滚滚人流中,脸上涂满了美好而纯白的无助。

    我的妈妈骑着自行车从人潮中驶了出来。

    她的大肚子得救了,而那一夜我却被我妈用扫帚收拾了。

    那天过后,她写字的姿势依然生猛并错误,橡皮照用纸照破,写了又擦,擦了又写。唯一不同的就是,为了不再让这桌面起起伏伏,我主动采用了错误的写字姿势——以一种犹如写毛笔字般的气魄,把自己的右手悬在田字格的上方轻轻的书写,为的就是不再给这几条桌腿儿和桌面压力,让她可以安安静静的发力。

    直到有一天,她的姿势恢复了正常。老师开始表扬她田字格中那大小均匀、工工整整的汉字,而我却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写出的字像是营养不良的蚯蚓的汉子。

    每每她的那些字受到老师同学的称赞时,我真想告诉他们,这里面也有我的功劳——没有我的配合,她指不定还要蹭坏多少张纸、写断多少支铅笔、用掉多少块橡皮。我是一个把铅笔字当做毛笔字来练的单纯的孩子,可是每每当我想向众人说起这荒唐的理由时,却在我自己心底的某个角落发现,这个理由实在是太荒唐了。

    我的破字儿与她的好字儿都是在那个时候练成的。后来,课桌的摇晃已经不能阻止我们两个了——对于她来说,哪怕我站在桌子上唱摇滚,她依然能写出一页整齐的铅笔字,漂亮的钢笔字;而对于我来说,哪怕是她自己回家然后把整张桌子都让给我,我却依然是在用铅笔描画体弱多病的蚯蚓,至于我的钢笔字,每次都是纸上留一半,手上流一半。

    某个七月,我们毕业。

    我在她同学录的第一页用钢笔写下了我们的临别赠言。

    我打算用三分之一的篇幅来告诉她,希望她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每次写字儿的时候都要想起我,因为是我牺牲了我的“字儿”而成全了她的“字儿”,如果没有我这个同桌,她可能仍然与铅笔橡皮田字格儿进行无休止的缠斗,可能仍然用手绢擦完鼻涕擦眼泪,可能仍然以为亲亲嘴就会怀孕生孩子,可能还会迸发出无数个可能。

    当我写完以上这些时,却发现只剩下三分之一的篇幅了。

    “别忘了我。”我在那页同学录残余的空白处写下了歪歪扭扭的四个字。那依然是四条瘦弱的蚯蚓——它们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丽、最孤独、最悲怆的蚯蚓。

    我把同学录还给了她。她随手把它塞进了书桌里。我怅然望着她远去嬉笑的背影,脑中像是头顶的蓝天一样透彻而空白。写字的右手上沾满了鲜艳的纯蓝钢笔水儿,在阳光的照射下这些墨水儿已经渗进了我掌心的纹路,我慌忙以一个极其蹩脚和土气的姿势把双手插进裤袋,接着顺势坐到了那张老旧的课桌上,双脚像是倒挂的雨刷器一样在半空中荡来荡去。我的手有些酸,却不疼,酸也是极其轻微的那种;我的身体有些颤,却不抖,颤也是随着课桌桌腿儿的节奏。

    课桌上满是圆规和小刀儿留下的痕迹,可能桌子会疼——那才是最纯粹而漫长的一种疼痛。


    某个九月,我和她分别去了这个县城唯有的两所中学,两所相隔仅一公里的中学。

    那天,当我背着一书包的新书从新学校中走出来时,我看见同样是背着一书包的新书的她站在我们学校的邮筒旁,她和许多前来接孩子的家长站在一起,年轻的甚为突兀。她的脸上洋溢着崭新的笑容,手里握着一包崭新的纸巾,手臂像是倒立的钟摆一样以一个崭新的姿势向我挥动。我骄傲的抬起头,粉红色的光线软软的包裹在学校门口的电线杆上,电线杆愉快的发出了嗡嗡的声响,绕着圈儿吹过的晚风,把世界搅打成了一盒草莓味儿的香甜奶油。

    “喂!”她朝我喊。

    “哈!”沉重的书包在磕打着我的臀部。

    “你来啦!”我说。

    “是啊!”她笑。

    “我们去吃冰淇淋吧!”我又说。

    “好啊!”她还是笑。

    我摸了摸我的裤袋,里面只有一个一块钱的硬币,可以买一个在蛋筒上转三圈儿的冰淇淋。

    很快,我便把那转了三圈儿的冰淇淋递到了她的手里。她看了看,转身又去拿了一个蛋筒,然后把它倒扣在冰淇淋上,双手像是拧抹布似的一旋,变出了两个转一圈儿的冰淇淋。

    本来每人应该还有半圈儿的,结果那两个半圈儿在旋的时候掉到了地上,慢慢的融化了。

    “你知道么,我现在的同桌是个丑八怪。”我对她说。

    “我的也是。”她说。

    “你知道么,我们现在的老师比咱们以前的班任管的严多啦!”我说。

    “我的也是。”

    “你……你知道么,我还是……挺想和你同桌的。”

    “我也是。”

    “哈哈。”

    “呵呵。”

    “……”

    “……”

    我们茫然的坐在长凳,借着冰淇淋消磨着这一丝丝粘稠的时间。

    那时,我们如若想把后背靠在长凳的椅背上,脚就定会悬空,如若想让双脚着地,后背就定会靠不到长凳的椅背,我和她一直在调整姿势想要得到一个两全其美的结果,只可惜生理条件的限制使得我们终不得如愿,但幸好这一过程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不过是与膝跳反射相类似的一种最简单的神经反射罢了。

    “喂,”她踢了踢我,“你写在我同学录上的话,怎么那么瘆人。”

    “胡说。”

    “我能看看你的手么?”她莫名其妙的问。

    “好哇。”我赶忙把剩下的蛋筒和冰淇淋塞进了嘴里,伸出了双手。

    “看右手。”她把我的左手拨到一边去,“真有钢笔水儿……”她喃喃自语。

    “废话,”我说,“写在同学录第一页的那么多话,怎么会有假。”


    她那天临走时,向我指了指我们学校门口的那个邮筒。

    她让我以后写信给她。而我当时被冰淇淋冰昏了头脑,竟然随口就答应了她。她煞有介事的把他们学校的地址写在了我作业本儿的后面,我开玩笑似的对她说,她那学校我原地转三十圈儿闭着眼睛倒着走都能找到。但她还是认认真真的写了下来,那一个个娟秀的钢笔字儿煞是好看。

    三天后,我就在收发室的窗子后面看到了那熟悉的钢笔字儿,它们整齐的排列在深黄色的牛皮纸信封上,高傲的仰着头俯视着面色慌张的我。我的心扑通扑通的跳动着,显然还没做好与高傲的它进行对视的准备,于是便只能蹲在收发室的窗台下,大口大口的呼吸着那弥漫着青苔与煤烟味道的空气。

    那是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封信——一封邮票、信封、邮戳、地址、收信人一应俱全的信。

    我没敢在班级拆开那封信,而是把它小心翼翼的塞进了书包的夹层中,然后用后背把书包死死的顶在了椅子的靠背上。整个下午,我的后背似乎在不停的痉挛和跳动,好像是后桌的同学在不断的用脚踢我,又似乎是我的心脏由于那个信封而挪了窝。

    深夜。

    我鬼鬼祟祟、战战兢兢的从书包中像是掏一本黄书似的拽出了那封信。手电筒发出微弱光亮,信封上的那几个钢笔字却比白天时还要耀眼醒目。

    我深情的在被窝中咽了一口唾沫,调整电筒的角度,开始逐字逐句逐标点符号的体味那两张四百字稿纸上的内容。

    然而,读罢,很平淡。

    她说她只是想试验一下我哪天可以收到这封信,并让我在收到信后马上回复她。我看了看她写在结尾的日期,是前天晚上。那么她定是昨天邮出的这封信,为了确定我的想法,我又拽过信封去看邮票上的邮戳。只可惜那邮戳模糊一片,像极了冬天里的一滩风干在自行车大梁上的鼻涕。

    第二天,我便写了一封回信,洋洋洒洒的凑满了三张四百字的稿纸,花掉了我一天的时间。我在学校门口的那个邮筒对面的商店,用一个一元硬币买了一个贴好邮票的信封。借用那里的圆珠笔,写下了歪歪扭扭的地址,又向商店老板娘要了一张手纸擦净了蹭在我手指上的圆珠笔油,然后挤过那穿着校服放学回家的人流,最后把信塞进了邮筒里。

    邮筒里似乎发了极具意象化的一声“咚”,我仿佛透过那墨绿色的外衣,看到了它正孤零零的躺在这一片漆黑的世界中。

    一周后,属于我的牛皮纸信封不期而至。

    她在那封信中,说她收到我的信非常开心;说我的来信能够使她每天都对收发室充满了期待;说虽然我们在一个城市,但是每每用文字表达想法的时候,都会使她产生一种放松和安全的感觉之类云云。她的这些奇怪的想法看的我云山雾罩,但无论怎样,这至少说明了她很开心。而在表达欢愉之情的同时,她还不忘揶揄我的蚯蚓。我本打算在下一封信中告诉她,我的这些字全是在上课时利用老师的分神而偷偷写下的,不过转念一想,既然已经是烂字儿了,又何必去用更多的烂字儿去解释那么多。

    信的最后,她告诉我了一个秘密,那就是邮票的表面可以涂胶水。她说盖在涂了胶水儿的邮票上的邮戳可以用橡皮擦去,而擦去邮戳儿以后,这邮票就可以再利用了。

    我大喜,遂用一个一元硬币去买了信封和邮票,然后利用一堂自习课的时间写了一封二百多字的简短的信。我在信中用精炼的语言赞叹了这个神奇的方法,尽管我不知道这个方法神奇的原理是什么,然后在信的结尾气势磅礴的预祝了我们这次试验成功。

    一天后,我和牛皮纸信封在收发室相遇。

    牛皮纸信封上一行行歪歪扭扭的字斜视着我,而我却没有半点的紧张与不安。

    那是我的字。信封上贴着一张小纸条,上面戏谑的写着“退信原因:票面涂胶”。

    我怅然的拆开那封退信,然后在喧嚣的操场上展开那二百多个字儿——它们看起来已经失去了一天前的神采,相反,如此明媚的阳光下它们却隐隐透露着一丝悲怆和傻气。

    我只好用两个五角硬币再去买了信封和邮票,商店的老板娘好奇的看着我,问我为什么总是来买信封邮票,是不是在写文章发表。我却只能一边用圆珠笔歪歪扭扭的写着她学校的地址,一边沮丧的说,

    我他妈的被邮递员给玩儿了。

    老板娘对于我的这个答案很感兴趣,便低下头看着我那一个个奇形怪状的字。我抬头看了看她那双画着浓重的眼影的双眼,说:“看啥?难道你认识他们?”

    “……”老板娘用夸张的表情看了看那歪歪扭扭的字,艰难的摇了摇头,说,“依我看,邮递员是被你玩儿了。”


    自那天起,凝滞在时间齿轮间的冰淇淋好像突然融化掉了,时间的转动开始疯狂的加速。

    二十天后,我接到了她的回信。四百字的稿纸,五页。

    她用简短的文字向我表示了她对“票面涂胶”这一事件负责的决心,随信飞来的还有一枚邮票。然而,余下的文字却完全转换了情绪,以至于这段简短的道歉就像是一辆闪着转向灯的倒骑驴,在这满满的五页文字中显得格格不入。我细细的品读着她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复杂而诡异的情绪,试图找出这突然的改变中所埋藏的真正的意义。

    然而我理不出任何的头绪,这是因为她这突变的文字的出现本身就没有任何的征兆和头绪。

    我焦躁而混乱的思考了小半个月,其间我曾拖着我那大大的书包去过她的学校,却无果而终。

    一周后,我又一次接到了她的信。

    我坐在收发室的窗台下面,把屁股放在矮矮的水泥台阶上,后背倚着有些冰冷的砖墙,放学后的操场上已经没有了人,阳光以很小的角度照射着我那沾满泥土的白色球鞋,有风吹进我肥大的校服裤管,直白的带给我一股股凉意,其间似乎还掺杂着那么一丝摇晃,一种和坐在曾经的那张四腿儿不齐的课桌上的感觉相仿的味道。

    信封中装着一张皱皱巴巴的稿纸,还有一个折叠的信封。

    我展开那个信封,发现信封上除了没贴邮票外,收件人寄件人以及邮编都已经填好了。我又看了看那张稿纸,上面写着几行小字。

    “你写好信以后,把它装进我给你的这个信封,不要贴邮票,直接丢进邮筒就可以了。这次我保证会成功。”

    傻帽儿,不贴邮票你要是能收到,我把邮筒吃了。我在心里叨咕,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接着往下看。

    这中间空了几行。

    “还有,时间过的这么快,快点给我回信吧。”

    稿纸的底部,有被水浸过的痕迹。

    我手足无措的再次展开那个信封,这才发现收信人处写的是我的地址,而寄信人处写的却是她的地址。

    那是一个用熟悉的文字而拼写出的陌生的地址。

    而且,我肯定,那不是她所在的学校的地址。

    我又看了看收信人和寄信人邮编,还好,和从前一样,没有变。

    收发室的大爷在出来刷洗饭盒的时候发现了窗台下失魂落魄的我。他发出了一声略显夸张的叫喊,稳了稳心神后朝我挪近了几步,借着微弱的光这才辨清了我的样貌。他哼着有些走调儿的《智取威虎山》向我走来,拍了拍我的脑袋,让我赶紧回家。

    我捏着那信封无动于衷,脑袋里有许多的东西在无序的旋转,比如: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大爷看了看,没再说什么,转身去刷洗饭盒儿了。不多时,他又哼着他自己填词的《沙家浜》转了回来,打了打我的肩膀,指着大铁门向我示意。

    我捏着那张稿纸失神,心中在一遍遍的向她追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大爷把饭盒送到收发室中后马上走了出来,看到我还是固执的坐在那儿后,便嚼着各种脏话朝我快步走来,飞起一脚踢向了我的屁股。

    冰凉的水泥台阶让我的屁股变得麻木,这种麻木不仅让疼痛变得一文不值,而且其进而感染了我的行为和记忆。

    镜头切换后,我已手掐着一封厚厚的、用熟悉的字体写着陌生的地址的、没贴邮票的信,木然的站在学校门口的绿色邮筒前。

    熙熙攘攘的人流与往日无异,我也知道,在邮筒旁边耗下去,亦无意义。

    于是,我死死的掐着信封的的手松开了,邮筒上那窄窄的投信口像是抹了奶油,那封沉重的信“吱溜”一声便蹿了进去。

    我忽然意识到她在那信封上的地址会是一条我找到她的路。只可惜,信与邮筒的底部接触,发出了一声沉重的撞击声,那声音足可以毁灭这条街上的一切,包括行走的路人,包括大爷的饭盒儿,也包括邮筒里的那封信。

    而那天,世界睡了,只有我的耳朵是醒着的。

    我的脑袋嗡嗡作响,眩晕中我孤独的站在墨绿色邮筒的对面,如同一名酒醉的士兵,固执的向她告别。

    一封没贴邮票的信,究竟是否会迷路?

    自那时起,我每天放学都会问那个邮筒同样的问题。

    然后,就是我的升学。

    再然后,那个邮筒在道路扩建改造的工程中,无声的消失。



    过期的地图

     

    拉开窗帘,摘下眼镜,披上一件薄薄的棉服,把台灯的灯光调暗。既然“过去”回不去,那么我只能打开房门去找寻一些“尚未过去的过去”

    我起身开门,电脑中却响起了敲门的声音;我顺手带上房门,门锁锁住的一刹那,电脑传出了滴滴的声响。

    我没有去理会,房门严丝合缝的关上后,那滴滴的声响轻而易举的就被黑暗湮没。

    五六点钟的光景,我借着从楼道窗户中透进来的微弱光线,隐约能够看清台阶的个数与走向。我蹑手蹑脚的扶着栏杆走下去,不想以一种惊动声控灯的方式来破坏这烟雾弥漫的夜的完整性。

    下面传来了杂乱的脚步声,声控灯马上便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刷刷刷刷”的自上而下亮起。

    是住在我对门的一对小夫妻。男主人与我同岁,本科毕业于同一所大学。

    “回来了?”我问。

    “是啊。”他答道。

    “出去呀?”她问。

    “是啊。”我答道。

    平常且平淡的寒暄。我们以一种很想对彼此说些什么的眼神互相打着招呼,可在这招呼的过程中我们谁都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去对彼此说上一些招呼以外的词句。上楼下楼,我们擦肩而过——那是如此近的距离,我甚至都能闻到她颈部廉价香水的味道和他袖口麻辣火锅的气息。

    只可惜语言在此刻存在的意义无关距离,其不过是让声控灯得以维持常亮的道具。

    他俩嬉笑的开门,我站在单元门的门口,隐约听得见钥匙顺利插进防盗门时发出的那清脆的声音。

    接着,门关上了。

    沉重的回响。声音从如此远的距离传来,我却听的真切。

    那么,究竟多远的距离,才叫距离?

    推开单元门,外面的世界一片烟气,显得颇为肿胀;我略微浮肿的眼睛在地平线以上一米六左右的高度缓慢移动,与这迷迷茫茫的灰烟倒也显得相得益彰。

    在夜晚的街上七拐八拐之后,我开始强迫自己迷失方向。东转西转了十分钟,天空中似是被胡乱涂抹的黑色开始由淡变浓。夜是烟雾最好的催化剂,我开始产生了一种类似于拿着一张过期的地图,迷失在午夜伦敦街头的错觉。

    远处间歇性传来几句粗俗却令人心动的叫骂,我只能瞧见路上驶过的出租车的车灯,看不到伦敦街头的路灯。

    我在街边的一张长椅上坐了下来,仔细而耐心的听着这个世界中的车来车往,人来人往,烟来烟往。黑暗中任何不需要任何伪装的表象,我左手拄着下巴,右手托着左手的胳膊肘,身体微微在长椅上弯曲,像一只午夜沙漠中忧郁的虾。

    我和黑夜比着耐心,这一坐,不知坐了多久,这条街渐渐由喧嚣走向沉静,这种静,让黑夜显得有些不耐烦。

    烟雾中零星闪过几对挽着双臂的喃喃的恋人在安静的行走。

    而我一个人占据了可以坐两人的长椅。

    我的双脚稳稳的踏在水泥地砖上,稍有弯曲的脊背已不能与长椅的靠背严丝合缝的贴紧,我的右手很自然的搭到了长倚的靠背上,试图用大脑把这略显刺鼻的空气幻化成了某个或某些人的模样,温习着与她或她们曾经相拥的姿势。

    从什么地方隐约传来了断断续续的歌声。

    是Chet Baker的《It’s Always You》。


    读大学的时候,我交了两个女朋友。

    一个交心,一个交配。

    十九岁。

    那是一个下着瓢泼大雨的下午,失去理智的天空在愤怒的倾泻着他的情绪,雨点毫无规律的撞击着图书馆大楼外侧的瓷砖,噼里啪啦的声响像极了我在新年时点燃的浸水的过期爆竹。

    她冲进自习室的时候,我的下巴正结结实实的顶在窗台上,心中有一搭无一搭的数着窗外的丝丝雨线。

    她坐到了我身旁的座位上,雨水沿着她那湿漉漉的衣服不断的下滑,滴答滴答的溅到了已经发乌的大理石地面上,让人好生心烦。

    我把下巴从窗台上稍稍抬起,用余光瞥了瞥这个湿漉漉的人。

    普通的女孩子,属于混入大于等于三的人群中就不可能被轻易察觉的那种。

    我又把下巴放回原处,眼中映着雨线脑中思考着逐行扫描与隔行扫描的区别。

    “好凶的雨。”她喃喃的说。

    “嗯。”我突兀的回答。

    然后便无话。她攥着一包崭新的面巾纸,一张张的抽出然后耐心的擦着头上脸上肩上腿上的雨水,我面色呆滞的迎接窗外那雨中黄昏的到来,自习室中的人与光线在逐渐减少,外面的雨量和雷声在逐渐加大。

    “喂。”她没头没尾的说。

    “嗯?”我回应,似是条件发射。

    “有伞么?”她问。

    “那还用说,”我的下巴始终没离开窗台,“有伞我早就回去了。”

    “也是,”她不自然的摸了摸头发,说,“借我支笔,还有纸。”

    “桌上,自己拿。”

    外面的雷声极具画面感的由远及近的传来,偌大的自习室就剩下了我们两个人。大大的自习桌稳稳的放在地面上,我忽然想让它能够像是跷跷板一样动一动。

    仿佛这样时间就可以合情合理的倒退。

    与一个女生在一张瘸腿的桌子前并排而坐,这许是只有在某个寂寞午夜,从闪着雪花点儿的黑白电视机里才能浮现出的泛黄的画面罢。

    我笑着摇着头趴到了桌子上,平淡的雨声和老旧的画面难免让人困倦。

    “呀。”她叫了一声,惊慌时的声音真实而动听。

    “嗯?”我从桌上起身,直直的看着她。

    “你别动。”她说。

    “啊?”

    “你看看。”她推过来一张纸,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英文,好看的很,只是其中有一个字母的油墨走向有些诡异——它莽撞的从字母的大部队脱离,飞起一笔一柱擎天。

    “你这个字母写的像一条半身不遂的蟒蛇。”我说。

    “噗……”她捂着嘴吃吃的笑了。

    “嗯。”我平静的发出一个音节,故作镇定的把那张纸给她推了回去。

    “所以说,你别动。”一条蟒蛇把她的脸憋得通红。

    “我不动,”我伏在了桌子上,把脸埋在了臂弯中,“不过,以你的功底若是再碰上一张四条腿不齐的桌子,就改画画儿吧,画蛇。”

    说罢,我也吃吃的笑了,脸憋得通红,只不过她不知道。

    那个黄昏我臂弯中的表情,只有我和这张自习桌才晓得。


    几分钟后,我和她的脸色都略有缓和。

    “喂。”我忽然问。

    “嗯?”从她略显敷衍的口气中,我能察觉到她微微的失神。

    “我们是不是见过。”我说。

    “应该是没有。”她把有些潮湿的纸巾团成了一团,放在手心用各种力道揉捏着。

    “应该是没有。”我看着她的脸,机械的重复。

    自习室的安静反噬了窗外的吵闹,时间被这厚重的沉默关进了一个密闭的被抽真空的空间。

    我忽然产生了一个暧昧而古怪的想法——如果窗外的雨停了,我就和她恋爱。

    于是,我心怀鬼胎忐忑不安的又在座位上坐了五分钟。

    外面的雨量在逐渐减小,可始终没停。

    “走吧。”她用胳膊肘顶了顶我,那动作仿佛在揭示我们相熟许久。

    “可雨还没停……”我怅然若失的说。

    “放心,很快就会停的。”她揉捏纸团的动作渐渐慢了下来。

    “你怎么知道。”我小心翼翼的问。

    “你看。”她摊开掌心,把一个用纸巾揉成的晴天娃娃放到了我的手里,那上面似乎还残留着她用的洗发水的味道。

    “呵呵。”我笑。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雨会停的。”她说。

    “我们是不是见过?”我又问。

    “应该是没有。”她拿起那个简单而直白的晴天娃娃,起身站到了我的后面窗台的旁边,隔着窗子朝着阴霾的天空不断的挥动,娃娃的裙摆微微的荡漾,而她的两腮稍有鼓起,发出轻柔的风,还有快乐的和声。

    “应该是没有。”我在心里说。

    “那……”我起身,大腿撞到了那张自习桌,自习桌竟然有了一丝晃动,“雨停了我们能不能一起回去?”

    “雨停了再说。”

    她没有丝毫的迟疑,鼓起的两腮像两座从平地凸起的丘陵,上面涂满了类似于晴天娃娃般纯白而静谧的颜色。


    雨停后,我们并肩走在布满雨水的路上。

    “去哪儿。”她问。

    “不知道。”

    “会迷路的。”她说。

    “没关系,来时的路上,我记得有卖校园地图的。”

    “可是你能找到来时的路么。”她笑。

    “挺难。”

    “我们迷路了?”

    “也许。”

    “那可怎么办。”

    “贴着路的右侧走,总会走出去的。”

    “乱讲,”她吃吃的笑着,“我们会走很多冤枉路的。”

    “我不累。”我说。

    “但我累。”

    “我背你。”

    “那多不好。”

    “不如这样,”我深吸一口气,雨后的空气里总是掺杂着莫名的清香,“做我的女朋友如何?”

    “为什么?”

    “唯有这样,才能让你心安理得毫无内疚的让我背起前行。”

    “真是一个蹩脚的借口。”她微微笑着,眼里弥漫着类似雨滴的闪烁,“是真心还是托词?”

    “一半一半。”我诚实的回答。

    “你这人……”她忽然欢快的挑起,踩起的水花啪啦啪啦的溅在与她并肩而行的我的裤管上,“你到底喜欢……”

    “我喜欢你的字。”我打断了她。

    “字?”

    “尤其是那条蟒蛇,”我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副已经起皱的轮廓,“我喜欢。”

    “我们果真不曾相识?”她忽然停下来问。

    “不曾相识。”我看着她的眼睛,说,“果真不曾。”


    这便是我在大学时所交的第一个女朋友。

    交心的。

    其间我们交谈无数,而说的最多的,也无非就是蟒蛇与蚯蚓的故事。因为我们相识的过程实在是短暂,其中唯一能引起我们共鸣的可能也正是那张写满密密麻麻的英文的纸上猛然窜出的一条蟒蛇,我每每说到此处,她都会笑着脸红,那双颊的红色就像是在雨后晚霞中无人的十字路口缓缓亮起的红灯,一种停止与前进的欲望在心中时而并行时而交错的矛盾存在。

    她也偶会取笑我的字体。我解释说我已经很是认真的在书写了,可她似是正在等待着我的这句话般,马上利落的予以还击,还击的内容大体上就是“不认真还稍好,一旦认真起来,每个字都像是蟒蛇。”

    话题至此,我便只好把儿时的同桌搬出来,给她讲解桌腿儿、田字格儿、眼泪鼻涕、以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

    她很喜欢听这个故事,哪怕这故事已经被时间和记忆蹂躏的支离破碎。

    “所以,为了让她能把字安安稳稳的写在田字格儿的内部,我就让我伏在课桌上的身体悬空了。”

    “我总觉着这是你为自己天赋不够找的借口呢。”她一脸严肃的说。

    “瞎说,她写出的字像是蚯蚓,”我停顿了一下,“我现在写出的字至少还像是蟒蛇,虽然可笑但还是比她的蚯蚓要强一些。”

    “……”她强忍着不笑,“其实,你喜欢你的那个同桌,对吧?”

    “记不清了,可能是吧。”

    “后来呢?”

    “后来?”

    “对啊,后来为什么蟒蛇没留住蚯蚓呢?”

    “你这问题问的,”我脑袋里嗡嗡作响,就像是一万多个酒醉的话痨躺在了我的天灵盖儿上,“这日子过着过着,就把人过没了。”

    的确,我已经记不清她的电话是何时从我的电话本上消失的。窄窄的街道上每天有那么多的人来来往往,我没有能力去分析每一个路人的动作与眼神,更没有必要去铭记我为他们的每一次驻足与失足。

    她坐在我的身边,不再说话。她的头靠在了我的肩上,这是她渴望拥抱的信号。我的手从她的颈后绕过,胳膊像是一个巨大的发卡压齐了她的长发,那熟悉的洗发水的味道顺着她的头发顽皮的跳进了我的鼻子里,不知疲倦的刺激着我的嗅觉神经。

    这时,她踮起脚尖在我的耳边悄悄的说;“你的胳膊真是像极了一条蟒蛇。”

    “那你就是一条小小的蚯蚓。”我闭着眼睛,颤抖着说。


    在大学毕业前的一个月,我交了第二个女朋友。

    我和第一个女友的最后一次交心、与第二个女友的第一次交配,都是于同一天发生在学校外面的同一间昏暗的旅馆中。

    她一丝不挂、老老实实的靠着我的胸膛,双手像触碰斑驳的古城墙一样微微颤抖的抚摸着我的脊背。六月的天气,已经有了些许的热意,一条薄薄的毛毯看似漫不经心的伏在了我和她的身上,像是天然的马赛克。

    这是四年来,我第一次如此真实而炽热的抚摸她的身体。

    尽管这个说法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很容易就被当成谎言而倍受路人耻笑。

    可我和她,却始终是在这四年的时间里老老实实的保持着“交心”的关系。除此之外,再无任何非分的举动。

    我们拥有一个简单而快速的相识,我不想让原始的欲望这么快就将那个细雨绵绵的下午在记忆中扯碎。我想为我和她保留一份属于我们的第一次的最真实的美好。

    而就在这个六月的旅馆中,美好终于顺其自然的发生了。

    她的身体微微的抖动,我紧紧的搂住了她。

    “小蚯蚓。”我习惯这样称呼她。

    “嗯。”她面色潮红的说。

    “我喜欢你。”

    “嗯。”

    “无论是否毕业,无论在什么时间,无论在什么地方,我都喜欢你。”

    “嗯。”

    “小蚯蚓。”

    “嗯。”

    “我们果真不曾相识?”

    “嗯。”

    “真的不曾相识?”我又问。

    “不,我们曾相识。”她说。

    “我早就认出了你,小蚯蚓。”

    “我也是。”

    “为什么会消失。”

    “我没有消失。”

    “那个没贴邮票的信封,我没等到回信。”

    “你可以去那个地址找我的。”

    “为什么要改名字。”

    “改了名字,”她喘息了一声,“你却还是可以认出我。”

    “不,你已经不是她了。”

    “嗯。”

    “我告诉了你我的一切,为什么你不能做一面镜子,将这种诚恳加以吸收反射?”

    “可以。”

    “小蚯蚓,你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无论是在路上,还是在床上。”

    “可是,”她的动作变的激烈起来,“你不是第一个占有我身体的男人。”

    “这就是那个没贴邮票的空白信封出现的原因?”我尽量让自己的语言连贯,好让她察觉不出我的心正在抽搐的破绽。

    “嗯。”

    “我们,”我紧紧的搂住了他,她的脸上挂着窒息的泪,“分手吧。”

    “嗯。”

    “我已经和小蚯蚓分手了。”

    “那,我是谁。”她说。

    “你就是你。”

    “我就是我。”她重复。

    “嗯。”

    我死死的搂住她,一阵空虚。


    她给了我一张地图,过期的地图,以至于我拿着这张地图只能和她相处在相同的空间却置身于不同的时代——无论是同桌,交心,还是交配,我始终都是在追寻着过去的她,而她却一直站在我可预见的未来。

    那天以后,我们溶解于彼此记忆的角落中。

    我不知道她会有怎样的感觉,但自我的方面来讲,我已经彻彻底底的将她遗忘——这倒不是说我有多么的冷酷与绝情,只是她与她与她,三个她在我的脑海中相互重合,其间的好与坏互相抵消,最后剩下的,定是空白。

    唯一让我耿耿于怀的,也许就是我的一手烂字儿罢。


    回过神的时候,已是午夜。这个城市的夜并没有将烟雾凝固。街边的长椅上依然是我自己,只是那笔直站立的路灯,在宁静中显得愈加的真实了。这里不是伦敦午夜的街头,我也不是在等待着与逝去的时光接头,灰蒙蒙的空气里,我只是在做着极其潦草的速写,相同视角不同风格的速写。

    窸窸窣窣的微响,像是铅笔在草纸上划动的声音。

    那是Chet Baker不知疲倦的《It’s Always You》。



    迷路的邮票与过期的地图

     

    如果你可以透过这些文字看见我的窗外,那么你会发现外面的世界被一层薄如细纱的烟雾所笼罩,整座城市似是被硬邦邦的丢进了一团天鹅绒中。

    如果你可以透过这些文字看见我,那么你会发现一名双眼略显浮肿的男子,在一个阴霾的下午,正疯狂的按着键盘上的退格键。

    于是我拉上了厚厚的窗帘,戴上了黑框的眼镜。

    随手拽过外衣,以一个对自己极其不负责任的姿势把外衣胡乱披到了身上,调暗台灯的光,然后重重的坐到了椅子上。

    我努力让自己在椅子上裹着棉服蜷缩着入梦。戴着眼镜,是为了让自己的梦能够在记忆的白墙上留下清晰的反映。

    安静。很安静。直到我恍恍惚惚的入梦,这个世界也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电脑还开着,屏幕上的一串头像,统统是灰色。

    楼道的声控灯一直没被点亮,楼下的单元门也始终没有上锁,可是这匆匆的灰色世界里,竟然没有一个人属于这栋坚硬的建筑,

    就这样蜷缩着梦去,姿势像极了子宫中的胎儿。

    我认识这样一个女孩儿,她是我小学的同桌,也是我大学的女朋友。尽管,我们在毕业前一个月已经于一场难忘的高潮中分手。

    我还认识那样一个女孩儿,她爱用手帕揩鼻涕,却练得一手好字,尽管,我始终认为,这里面有我三分之一的功劳。

    我认识一个女孩儿,用黄昏里的信封草率与我告别,用细雨中的地图莫名与我相见。

    我梦见了她。

    镜片的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统统都是那个昏暗的旅馆,还有潮湿的空气,堆放的衣服,炽热的身体,扭曲的床单。

    在梦中,我像是一条躲在坚硬而笨重的鱼缸中、游离于时间海洋之外的丑陋的鱼,静静的看着那曾经发生的一切。

    她说出“你不是第一个占有我身体的男人”这句话时的语气,仿佛是解脱中带着坚决,就像是一缕阳光刺破云层扎向海底那般的畅快。

    我说出“分手吧”这三个字时,旅馆里那个窄窄的房间却似是被抽了真空:我的耳朵听不到勇气的声音,我的眼睛也看不见勇气的表情。

    她的第一次被那个男人夺去的时候,她十三岁,我十三岁,而那个男人,已三十三岁。

    她与我在那个昏暗的旅馆相拥的时候,她二十三岁,我二十三岁,而那个男人,却依然是三十三岁。

    当我明白这一切时,我已二十五岁。至于她,究竟是二十五岁还是二十三岁,我不敢确定。

    而梦,做到这里,往往也就要醒了。

    窗帘把窗子遮的严丝合缝,电脑的风扇嗡嗡的响着,不知谁家的油烟顺着通风管道游进了我那正在呜咽的房间。

    世界似乎有了响动。

    而我没动。

    我还是以那个蜷缩的姿势把自己堆放在椅子上,眼镜的后面有绵软的液体滑过嘴角,那是一种复杂的味道。

    就像是,呛住婴儿的第一口羊水儿。

    那是在沉默中猛然爆发出的,对于生命的啼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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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宁采野花不采臣:把故事都写的这么朗朗上口,不收录对不起自己
        星期五的方达:@宁采野花不采臣 欢迎来采哈:smile::smile::smile:
        宁采野花不采臣:@星期五的方达 :smirk:要保管好文哦,我会每天都来霸占的
        星期五的方达:@宁采野花不采臣 哈哈,谢谢支持,收录进组织啦:smiley::smiley:
      • 饕餮思文:此人不火天理难容。–––给星期五的方达的评价
        饕餮思文:@星期五的方达 哈哈哈哈哈哈
        星期五的方达:@饕餮思文 我在您这儿火了便可:smile::smile:,我若不火天理还是容得下的:cry::cry:,哈哈,谢谢!
      • 饕餮思文:记忆永远停留在那一刻,印象深刻的事儿永远没变,也没办法改变。那个老男人依旧三十三岁。
      • 文字怪人:她的第一次被那个男人夺去的时候,她十三岁,我十三岁,而那个男人,已三十三岁。

        她与我在那个昏暗的旅馆相拥的时候,她二十三岁,我二十三岁,而那个男人,却依然是三十三岁。

        当我明白这一切时,我已二十五岁。至于她,究竟是二十五岁还是二十三岁,我不敢确定。
        星期五的方达:@文字怪人 哈哈谢谢,新世界的大门打开啦:smile:
        文字怪人:@文字怪人 此段可以作为悬疑系微小说了。
      • Swoon:厉害了,这么多
        Swoon:@星期五的方达 很强,作者该是很不错的吧
        星期五的方达:@Swoon 多到令人发指:sweat:

      本文标题:迷路的邮票与过期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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