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1、应结合《土地法》等,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项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2、注意房屋的转让以及宅基地转让,注意其性质问题,两者加以区分吗。根据文书上的案例来学习这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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