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一
地点:土地主管部门
人物: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喂,你好,土管局。
画外音:你好,我是西田村的,我们村出现私自买卖宅基地的情况,这是不是违法的呀?
工作人员:买卖双方是同村的吗?
画外音:不是,我村的地卖给外村的人了
工作人员:噢,那好,我马上去看看。
情景二
地点:西田村
人物:买主孙建伟,孙建军
村干部韩国栋,韩朝辉,若干村民
工作人员
道具:三轮车,土堆,铁锨
韩国栋:你们先停下来,先不要干。
孙建伟:咋了?凭啥不让我们干?
韩国栋:你们是外村人,不能在我们本村的宅基地上盖房子。
孙建伟:这是我们掏10万元钱买的宅基地,又不是抢类。
韩国栋:谁贼大权力,敢把宅基地卖给你?我是西田村的村支书,都没有买卖宅基地的权利,谁都贼胆大?
孙建伟:你看看,这白纸黑字红手印,我还哄你勒?
韩国栋:我不管你啥手印,这宅基地说到天边也不能卖给你。
孙建军:这是你家地?你逞能不轻,离离场,不要耽误我们干活!(手握铁锨,用肩膀把韩国栋扛了一个趔跄,又开始往三轮车里装土)
韩朝辉:咋?你外村的还想打个人呢!(冲上去多孙建军手里的铁锨)
孙建军:外村咋,外村的人都该怕你了?(迎上来和韩朝晖扭在一起打了起来)
群众甲:外村人真横啊!
群众乙:出村了还不将让和点。
群众丙:那是挨的轻。再作吧,结结实实挨一顿就老实了。(一窝蜂上前想和孙建军打架)
孙建伟急忙掏出手机:超凡,你在哪呢?快点来,要出人命了!
工作人员及时赶到:住手,有啥好好说,不要打架!
情景三(回忆的场景)
地点:韩超凡家
人物:孙建伟,孙建军,韩超凡
道具:笔,纸,印泥
三人在一份合同书上签字按手印。
孙建伟:超凡,你把支付宝收付款码打开,我先给你扫3万元,这算是定金。按合同,在我把地基打好,开始盖房时,再把剩余的7万元打给你。
韩超凡:你情放心了,我拿住这订金,这个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都归你们所有。村里的水电供应啥的,我等你房盖好后,出面给你协调。
孙建军:超凡,咱这合同可属于无限期,有效合同。以后要是集体或政府征收,所补偿的费用都归我们所有。
韩超凡:那当然,我收了你的钱,宅基地就完全归你们所有,和我们有半毛钱关系。以后所有的补助赔偿我绝不要半分。
孙建伟:我们外村人来你村盖房,要是遇见胡搅蛮缠不讲理的人,还需要你出面帮衬帮衬。
韩超凡:你情放心了,我绝对出面。我还想让你赶紧把房盖好得剩下的7万元呢!
三个人喜笑颜开,握手道别,每人拿一份合同离开。
情景四
地点:西田村
人物:孙建伟,孙建军,韩超凡,韩国栋,韩朝辉,工作人员
孙建伟:领导,你看看。这是我买地合同,白纸、黑字、红手印,买卖你情我愿,钱我都花了来,来动工却不让我干了,你说冤不冤?
工作人员:这土地买卖还真不是你情我愿的事,你们丫是不懂法,干这愚昧事。你们签的土地转让协议是无效的。
孙建伟:哎呀那我们花恁些钱 岂不是太冤了?定金不说,只是雇铲车平地,又雇车拉土,就又花了1万多元呀,这损失咋办勒?(拍手顿足懊恼不已)
孙建军:超凡,当初签合同,你也没有说清楚,让我们损失1万多,这钱你得拿一半。
韩超凡:我家宅基地上那么多树,你们都砍的砍,拉的拉。这些损失你们都得包赔。
孙建军:韩超凡,你平白无故让我们损失这么多钱,你要不赔,我把你家的房崩了(揪住韩超凡的衣领大吼大叫)
韩超凡:你算老几?还想和我动粗?访访,问问老子是吃饭长大的,不是吓大的(抓住孙建军的胳膊,撕打起来)
工作人员、韩国栋、韩朝辉、围观群众极力把他们拉开。
情景五
地点:土地主管部门
人物:孙建伟,孙建军,韩超凡,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本事件上,你们双方都有责任和过错。最大的过错是法盲法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非本集体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你们的合同,违反法律政策,关于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违法转让的强制性规定,所以你们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无效。
孙建伟:那我们的经济损失咋办?
工作人员:因合同无效,你们所支付的定金,卖方无条件退还。至于你们雇铲车平地的费用,或者是树木损失,有法无据,谁也不予理赔,这也权当是咱花钱买个教训 学习了法律知识。
孙俊为孙建军,韩朝凡三人无可奈何地接受了这一调解结果。
普法人员点评: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2016年11月30日发布《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意见:在宅基地制度改革非试点地区,农民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无效。法律,政策明文规定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违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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