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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吴谢宇杀母案:允许缝隙存在,阳光才能透的进来

谈吴谢宇杀母案:允许缝隙存在,阳光才能透的进来

作者: 海棠女侠 | 来源:发表于2019-06-03 17:52 被阅读0次

    (一)

    北大才子吴谢宇杀母案,曾是被网友们热议的话题。

    吴谢宇以其思维缜密的作案手法,异于常人的冷静与超高智商,案发前完美的形象与犯罪事实之间的巨大反差,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当下,对于吴谢宇杀母的真实原因,警方尚未完全披露,民间各种猜测层出不穷。但是截至目前,网络舆论却出现了两级的分化。甚至,出现吴谢宇的支持者,发起众筹帮助其缴纳犯罪罚款。而这一支持群体的特征,皆是抱怨父母管教过严,认为吴谢宇出现如此恶行的原因是其母亲的不当管教。

    这是一个具有明显亲子对立特征的事件,它引发我思考:亲子关系里,当父母与子女之间出现矛盾时,孩子对于父母的对立究竟可以到达什么程度?

    (二)

    我以为,亲子对立关系中,孩子的表现可以分为如下五个层级:

    层级一:有勇气去辩解,反抗。外在表现是孩子会狡辩,会回嘴,会因为他认为不公正的结果而撒泼哭闹。

    层级二:丧失争辩的勇气,只能忍耐,沉默。外表表现就是:不管父母说什么,孩子都是一声不吭,孩子的心理语言是:反正我说什么都是错。

    层级三:对父母灰心失望,已完全封闭内心。外在表现是:不听劝,不怕打,不怕说,对所欲的沟通形式已经免疫,我行我素,对外界评价已毫不在意。

    层级四:不仅仅是灰心失望,而是已经进入憎恨、对抗的模式。外在表现为:有目的的去做一些对父母产生负面影响的事情,如破坏其心情,影响其工作。

    层级五:假装顺从(也可能连假装的顺从也没有),但是内心已疯狂。外在表现即为吴谢宇在杀母案中的表现。甚至如果不是他主动透露自己的行踪,或许直到今天,这场完美的犯罪都不会被发现。

    这种亲子对立关系的梳理让人毛骨悚然。

    在我们所有为人父母的常识中,亲子关系的延伸大都是与爱相关的——不管是对孩子的养育,教导,抑或是控制,体罚,哪怕是羞辱,99%的所有的出发点都是:因为爱你,所以才会这样对你。但是,绝对没有父母的常识里包括:与爱相关的付出,会引发如此恶意。

    (三)

    再回头来看吴谢宇案。

    按照当前披露的信息,我对吴谢宇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太完美了。生活、学习极度自律,行为习惯完美的近乎刻板,细节包括:吃饭时一定要从盘子的一头一丝不苟的吃到另一头;学习时哪怕家里有客人到访,他也会严格按照自己的计划来,不会被干扰。

    换言之,他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散漫、出错、懈怠、冲动、无所事事的机会。他没有任何的不良情绪,没有任何无效行为。他的人生里,一分一秒都没有浪费。在他杀人之前,他的整个生命历程趋近于完美。

    可是,如果人生没有缝隙,阳光如何投得进内心。而内心没有阳光的孩子,又如何指望,他会以善行回报父母的爱心。

    (四)

    弗洛伊德在1920年的《超越唯乐原则》一书中提出过,人都是有生本能和死本能。生本能是人自我保护本能与繁衍壮大本能。而死本能又称毁坏冲动、攻击本能与侵犯本能,这是一种要摧毁秩序、回到前生命状态的本能。而在生本能中,包含一切追求快乐和欲望的力量。而我的理解是,在这股力量中,既包括好奇、冲动、盲目而热情等缺乏理智的行为,也包括憧憬与失望、坚定与悔恨、勇敢与恐惧等多种相互交织的复杂情绪。这种不理智的行为与复杂的情绪不是基于理性判断而做出的机体反应,而是伴随着人的存在而必然发生的内容,也是个体蓬勃生命力的具体表现。但是,如果它一直被抑制,会怎么样?

    生本能与死本能是会相互转化的。如果一个人的感受到他的本能行为与情绪一直在被否定,他实际体会到的是:我的存在是被否定的。由此,从生本能转向了死本能。

    而在吴谢宇案中,我们明显可以感受到的,是他无处不在的理性。而那些生本能中必然存在的非理性的部分,却全然不见任何踪影。

    他是优秀的,是一直饱受赞扬与欣赏的。但与此同时,他也是失败的,是一直被压抑与否定的。

    我以为,这种分裂的人格,或许是他丧失理智的根源。

    (五)

    再来谈谈造成他这种分裂人格与极端行为的,究竟是谁的原因。

    正如网络上吴谢宇支持者的观点认为,是吴谢宇的母亲过于严厉的管教,才造成了今天的悲剧。对此,我并不认同。

    近年来,原生家庭影响似乎已经成了一个筐,所有成年后不良的行为表现都可以往里装。但是我更认为,一个人的性格形成,除了父母的管教,还应该包括学校的教育、社会的环境以及自身的成长。

    比如,在小时候,你因为父母的严格管教而无比乖巧。在慢慢长大过程中,发现只要表现乖巧,就可以赢得学校老师以及社会人士的一致赞扬,那么,你会不会把这种外界评价标准内化为自己的标准,并以此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即心理学家罗杰斯的价值条件化)?哪怕一直以来,你并不想那么去做。

    而作为一个成年人,当你意识到自己内心的冲突严重到无法化解时,你是可以寻求多种途径解决的。朋友,娱乐,运动,专业的心理治疗,服用药物,都是已经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除非,你的认知没有任何成长,你就拒绝任何解决问题的办法。

    (六)

    吴谢宇案给我最大的启示是,作为父母,教会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完全接纳自己,“善待”各种不理性行为与情绪,有多重要。

    如果让孩子真正体验过愤怒,他便会知道,愤怒也是保护自我、发挥力量的一种方式。如果你觉得不公正,你可以去跟他人辩解、反抗,去据理力争保护自己的观点。这种争取并不是“不乖巧”,不是“坏”。相反,这是一种积极的行为。

    如果让孩子尝试过消极应对模式,他便会知道,沉默,忍耐,对问题冷处理,也是在解决问题。并不是所有问题都需要直接面对,暂时的回避与平息,让问题换个时间空间,可能就不再是问题。

    如果让孩子真正体验过失望、灰心,他便会知道,对世间不同事物,并不是一定要怀有同等的期盼与热情。“放弃”并不是那么可耻。甚至很多时候,我们很难分清“放下”与“放弃”的区别。而当你因为“放”而内心真正平静时,转机反倒会来临。

    如果让孩子真正体验过憎恨并尝试过破坏,他便会知道,一个个微小的行为会引发怎样意想不到、不可控制的连锁后果,这样的后果会而给别人带来的怎样的悲痛,而他的憎恨,又是不是真的可以通过这种伤害他人的形式,得到减轻或者救赎。

    如果。

    如果。

    而我最想看到的如果,是吴谢宇在面对那个我们至今不得知的问题时,如果他可以选择亲子对立层级中的前面任何四种,哪怕是憎恨母亲的严格管教,以各种激烈手段对抗(如后来的在夜店工作、与性工作者同居等),他的母亲或许不会惨死在他手中,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七)

    万事万物皆应有缝隙,那是阳光可以透进来的地方。

    接纳孩子成长中的不完美,允许缝隙的存在,何尝不是在帮助孩子以另一种方式修行与成长。只不过这种对于孩子不完美的接纳,因其具有更明显的个体特征,更适合由家庭与父母来完成。

    所以,谨以此文献给所有认为孩子有着不完美表现的父母:长路漫漫,请放下焦虑,所有的不完美,不过是孩子的一场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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