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生第一次参加了一次一家大型旅行社的双飞6日游,我带着父母和孩子一行四人自北京出发,到成都,再到黄龙、九寨、都江堰和购物点,经历了一次感官与心灵的洗礼,然而更多的是屈辱和无助。我自踏入律师行业以来,经常为他人维权,这次轮到自己了,我绝不善罢甘休。
本来,我是对此次的旅游寄予了厚望,因为这次去的地方是母亲一直魂牵梦绕的九寨沟。我第一时间缴纳了四个成人的全部费用,并签订了旅游合同。虽然我们四人中有一位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我还是给孩子缴纳了全部的费用。并且我声明,绝不怕多花钱,我要求的是省心,更是舒心。孩子从身高接近1.2米以来,无论乘坐何种交通工具都一直购买儿童票。这次我特意缴纳了全票,就是怕将来会有啥说道,结果我怕啥来啥。
旅行社给我们定的机票是2017年7月4日的川航3U8548,计划起飞时间6:25分,可是我们半夜两点出发到机场,等来的却是“航班取消不补”的通知。随即,我改签了计划于7月4日晚19:30分起飞的川航3U8894,结果又被取消。后来,旅行社给我改签为2017年7月5日的川航3U8894,我的整个行程全部拖后了一天。我只好无奈地接受了这个结局,后来这第三次航班终于启程了。至此,我已滞留在北京顺义机场27个小时。
这架计划于2017年7月5日19:30分起飞的航班,延误了两个多小时才起飞,到成都双流机场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了。我们被接到了宾馆,前台只给了我们一个房间,我当时就提出了质疑:我们是四个人,况且有三个大人,怎么只给了一个房间。前台说旅行社就是这样安排的,我当时就想打电话,可是一看表都凌晨2点钟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想还是明天再打吧,自己先委屈一宿。这样我们在宾馆的一个标间加床的房间将就了一晚,5:30分就集合了,总共休息了不到3个小时。我们退房的时候,还有一家人刚刚到酒店,连宾馆房间都没进就直接上了旅游车。路上,导游说了我们的行程,也说了我们四人中的儿童需要补票,我也立即提出质疑并给导游看了我的旅游合同。导游说这是组团社的原因导致的,和他们的地接社没有关系。我马上给组团社打电话,组团社说给我协调,说还没有到上班时间让我耐心等候。结果到了九点左右,组团社说我们四人中的儿童就是不含门票和床位的云云。我强调我是按成人的标准缴纳的团费,为啥儿童不含门票和床位,组团社说儿童没有消费能力,我更加不能认同这个说法。儿童是祖国和家庭的未来,很多时候我们大人可以忍饥挨饿,但是绝不会让儿童饿着渴着冻着,经常是儿童比大人花的钱还要多,怎么说没有消费能力呢。我声明将保留诉讼权利,并开始收集维权证据。
这一路上,有两个购物点,我们都买了价值不菲的东西。当然这些是合同中有的内容,我不提出质疑,虽然自己并不十分情愿,但是也如导游所说,为四川的经济和导游的业绩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这一路上,除了住宿标准上一直没有按照四人标准分配房间,即使是按照三个大人的标准,也没有达到三张床位,每次都是四个人住一个房间,每次都感到深深地屈辱和无助。
这一路上,无论是酒店提供的路早还是自助餐都是按照3个人的标准给的,我要自费并要求提供发票或者收据,这时候导游冲过来,不让我付钱他来协调酒店。即使这样,我也感到自己花了该花的钱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和服务,我的愤懑和郁闷可想而知。在四川境内,导游一路上一直给我们上课,要求我们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还要求我们要忍受和忍耐。可是谁能为我换位思考呢,谁能设身处地为我着想呢。我带着父母和孩子,既要照顾老人又要照顾孩子,责任重大。一到景点,四人中只有我是全票,他们三人都是半票。就是这样,我还得另付一张门票的钱,这是我决不能接受的。
回来之后,经过短暂的休整,我立即到旅游委监管科递交了投诉材料,讲明了事情经过,提出了两点诉求:一是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二是给予合理补偿。其实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我心灵上的创伤,我的父母年岁大了,跟着我着急上火;我的孩子年纪还小,就经历了世态炎凉。这些心灵上伤痛是金钱难以弥补的,我来投诉也不是单纯为了钱,我更多的是为了出口气。如果能为后来者规避陷阱免于维权之苦的话,也算是我的功德一件。
IMG_1519.JPG孟子曰:“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故观于海者难为水,游于圣人之门者难为言。观水有术,必观其澜。日月有明,容光必照焉。流水之为物也,不盈科不行;君子之志于道也,不成章不达。”
刘国影,2016年军改第一批转业自主择业军官,三级心理咨询师、助理理财规划师,廊坊军创家园首任秘书长、廊坊军转律师志愿服务队创始人,现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河北同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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