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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弱者为什么不求助?因为坏人有法律保护
今天杭州的一个新闻惊呆了我。
在杭州萧山永晖路上,一名男子向一私家车里的女子身上泼了汽油后点燃,还关上了车门!
这是多大仇,就是想要置人于死地啊!
肇事男子是受害女子的前夫,因为要求复婚不成,痛下杀手。
男子之前就有家庭暴力,女子不堪忍受跟其分手。离婚后他多次骚扰女方,要求复婚。被拒绝后经常暴力相向,曾经抢女子的手机,用胶带把她捆得动弹不得扔在路边。
每当这种时候,就有人要问:为什么不报警?
报警要是有用都不会走到这一步!
在很多暴力案件中,有时是警察的不作为导致暴力不断升级,最后受害者奋起反击,反而被判有罪。比如之前山东的讨债辱母案,警察的一走了之逼得于欢挥刀自卫,酿成血案。
更多时候,警察不理不睬,最后丧命的是受害人。很多家暴案就是这样。很多家暴的受害者在报警过后,警察会以“没有造成严重伤害”为理由,只是教育教育就完事了。于是有的受害者悲愤地说:这是一定要被打死了才会管吗?
还有时候,法律过度保护了坏人的人权,导致其有恃无恐。这种情况在校园暴力中特别常见。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很多青少年犯罪后给别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但是并没有受到惩罚。曾经有一个案子是一个青少年强奸了邻居的小女孩,因为是未成年人,所以没有刑事责任。这个少年成年后又犯了很多起强奸案才落网。
曾经甚至发生过未成年人斗殴事件,一堆中学生持刀冲向另一群人,嘴里还喊着:冲啊,反正我们还是未成年人。
法律保护了那些施暴的未成年人的“人权”,而那些受害者有的造成了严重的问题,有的一生都被毁了。
法律最大的不公平在哪里?在于平等地对待好人和坏人。坏人在欺负我们的时候,是不跟我们讲人权的,甚至是不拿我们当人看的,更不会讲法律。也就是说,法律并不能帮助我们逃脱坏人的侵害。而法律在惩治坏人的时候,或是我们想要保护自己的时候,坏人的人权也要受到保护。
2、侵害成本太低,反抗代价太高
今天看到一个外国妈妈的故事,我想给这个妈妈点赞。
这位妈妈是个急诊护士,接到老师的电话,说她女儿在学校打了人,还挺严重的。
到了学校才知道,原来是有个男生一直弹她女儿的Bra。她女儿告诉老师,老师让她别管,结果把bra给弹开了,女儿就打了他,他这才停止。
这个妈妈问老师:是来商量要不要起诉这个男孩性骚扰吗?
教导主任和校长表示:男孩弹她bra事情小,不要上纲上线,我们是来谈论你女儿打人的事情。
妈妈问老师(男):你纵容别人弹我女儿bra?你裤裆也给我摸一下怎么样?
那个男老师马上软了。
校长还在说:你女儿打人了哎。
这个妈妈怒了,对男孩说,你再敢动我女儿,我就告你性骚扰。
然后带着女儿离开了,并把这件事告到了校董。
很多网友看了这个故事都觉得“于我心有戚戚焉”,说小时候被人欺负了,老师不管,但自己要是打回去了,这时候老师就要批评了:你怎么能打人呢?他打是不对,但是你打他也不对。
这种经历恐怕很多人小时候都有。那时候小不知道怎么反驳老师的逻辑,现在想起来,真想对我小学的班主任说:他有错你特么倒是管啊!你不管他凭什么管我啊!
也许从班主任的角度来说,不管欺负人的孩子,是因为这个孩子不好管,用规则约束不了;而那个反击的孩子大多是听话的孩子,可以用规则约束,也就是好管。所以当有欺负人事件发生的时候,班主任懒得理睬,等这个小事件发展成严重暴力事件不得不管了,才出来救急。或是等被欺负的人反击了,单向欺负变成双向斗争了,班主任出来管那个好管的,也算解决了一件事。
这个事情放在成年人的社会也是一样。法律约束不住坏人,因为他们根本不遵守法律,所以在事情闹大前没有人管他们;出了事情后,特别是受害人奋起自卫伤了施害人后,就有法律婊站出来说:他虽然是坏人,但是他有人权,你不能伤害他,你应该通过法律的手段。。。
受害人的心理一定在呐喊:他哪里是人,明明是禽兽啊!
3、一开始就打回去,把侵害扼杀在摇篮
不管是家暴也好,校园霸陵也好,很少有一开始暴力级别就很高的,都是从“小事”试探开始的。
比如前面提到的那个妈妈。别人弹她女儿的的Bra,如果她女儿不反击,她没有被叫到学校,那个男生的欺负就毫无后果,很可能就有第二次,第三次到无数次,最终可能就不是弹bra这么简单了,可能是当众撕衣服或是强奸等严重得多的侵害。
坏人虽坏,但是不傻,也不吃眼前亏。但如果他的作恶一直没有眼前亏,就会有恃无恐,级别越来越高。
比如家庭暴力。萧山区那个被丈夫烧伤的姑娘,虽然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报过警,但我知道她一定没有能以暴制暴的能力,也没有能出头的家人。报道里提到,她父亲过世,母亲身体不好,自己也很懂事,回家总是报喜不报忧。没有什么比隐忍和软弱更能助长犯罪了。
那位姑娘被关进车里烧的时候,伸出一只手,拽住了烧她的前夫,于是前夫也被烧伤了。如果这一手没拽住,法律能给你他的惩罚,可能比这差很远。之前她深陷家暴的火坑时,就该为自己出手了。
我妈有个女同事,曾经被老公家暴了很多年。居委会只能调解,只是青一块紫一块没残没死警察也不能抓,但是每天这样的生活比死还难受。于是她忍无可忍,一天晚上把老公灌醉后,四肢绑在床角上,那个小板凳放在他肚子的位置,用水把老公泼醒后用锤子砸他的四肢,力道控制在很疼但是不致残的水平。
她老公说,你怎么这么残忍,这么打自己老公!她冷冷地说:你打我的时候想过我是你老婆没有?再敢跟我动手,我有一万种方法弄死你!于是家暴终止了。
制止家暴最有效的不是说服教育,“打人不对”这个道理没有人不懂,但是有人不把别人当人。抓进去关一段时间也没有用,很多人放出来后反而导致更严重的报复行为。
小学的时候,我也曾有过被男生欺负的时光。我妈天天往学校跑,找老师都没有用。老师太忙,那时候还不流行小班教学,一个班有70来个学生,她没空理会一个70分之一被欺负了是什么心情,但这对我和我的家人来说是百分百的伤害。后来我妈跟我说,有人再打你,你就使劲打回去,打坏了妈赔!我开始疯一样地反击那些打我的人,后来渐渐没有人敢动我了。
面对来自身边人的伤害,从被打的第一下起,就不能表现出忍让和宽容的态度。对坏人的宽容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不等到伤害得非常严重,法律是发挥不了什么作用的,我们不希望走到需要法律出马的地步。我们不可以主动欺负别人,这是我们的修养;但是当别人欺负到我们头上,也绝不退让。是什么把坏人纵容得如此丧心病狂?是软弱,是退让,是跟不讲道理的人讲道理,跟不讲法律的人讲法律,跟不讲人权的人讲人权。
网友评论
中国 🇨🇳 是个“文明古国”;
俄罗斯🇷🇺 是个“战斗民族”吧。
支持作者观点
也是为强者“代言”的吧
也许从班主任的角度来说,不管欺负人的孩子,是因为这个孩子不好管,用规则约束不了;而那个反击的孩子大多是听话的孩子,可以用规则约束,也就是好管。所以当有欺负人事件发生的时候,班主任懒得理睬,等这个小事件发展成严重暴力事件不得不管了,才出来救急。或是等被欺负的人反击了,单向欺负变成双向斗争了,班主任出来管那个好管的,也算解决了一件事。
这个事情放在成年人的社会也是一样。法律约束不住坏人,因为他们根本不遵守法律,所以在事情闹大前没有人管他们;出了事情后,特别是受害人奋起自卫伤了施害人后,就有法律婊站出来说:他虽然是坏人,但是他有人权,你不能伤害他,你应该通过法律的手段。。。
写的透彻!
别指望正义和法律时刻保护你,保护你的同时它也要保护过错方。我小时候个矮身板瘦小从未跟爸妈哭诉过被欺负,11岁那年在外地上小学,被本地的几个男孩子骑着自行车追赶堵截也没怕过,我就是手拿根长苹果树条瞎挥舞着,抽着你别赖我……这事儿我后来是当做英雄事迹讲给爸妈听的
现实摆在面前不愿意去承认,非要去找一堆不靠谱的歪理邪说来忽悠自己,我也是醉了。
受不了了,以后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还是少看的好。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呀。
特别是作者关于老师教育学生那一段,我的学生时代就是这样,我会问老师为什么ta先犯的错你不先管ta缺批评我呢?我不服。老师确实就是作者描述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