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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我想再给你一次机会

滴滴,我想再给你一次机会

作者: 白菜12 | 来源:发表于2018-08-26 21:37 被阅读190次

    今天是2018年8月26日,朋友圈被滴滴顺风车司机奸杀一个20岁女孩的事件刷屏,人们对滴滴在这个事件中的不作为予以谴责,滴滴似发文表示要关停顺风车业务。

    作为80后一代,对于改革开放前20年的切身感受并不深刻,但身处近些年的互联网大潮,还是颇感幸运。其中,作为共享经济代表之一的顺风车真正打破了原来打车难打车贵的困境。在没有移动互联网的年代,司机不知道乘客在哪,只能满大街溜达;乘客不知道司机在哪,只能在附近车流密集的路边盲目地等待。后来有了滴滴,有了快滴,打破了这一信息不通的状态,司机可以随处打个盹,因为哪里都可以接到客人,乘客能很快叫到车,还可以在手机上看到车的实时位置。在这个信息互通的基础上,顺风车更是做到了日常的资源共享,专业点说,是使打车从B2C扩展到C2C。过去只有熟人之间才能上班顺路带一下,有了顺风车之后,陌生人之间也可以做到,只要分摊一下油费。双方都享受到了更便宜的价格,上班的路上又舒服很多,避免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多好。

    可是阳光下面也有阴影。滴滴事发后,道德这个词被提及的次数很多。但这件事是否只是单纯牵涉滴滴自身的道德呢?

    先看一组数据:

    1、2015年,全国故意杀人罪案件10187件,强奸罪案件21252件。——数据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全国法院审判执行情况》。网址: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18362.html

    2、2015年,全国人口13.7462亿人,其中男性7.0414亿人、女性6.7048亿人。——数据源:国家统计局《2016年中国统计年鉴》。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6/indexch.htm

    3、把案件按照人头平均的话,结论是,2015年,全国平均每一百万人会发生7.4个故意杀人罪案件,平均每十万人会发生1.5个强奸罪案件。

    滴滴是一个很不错的出行平台,但这并不代表它的司机都必须是好人。

    所以,滴滴,我想再给你一次机会,请告诉大家,这一年,你的平台上有多少个顺风车司机,又发生了多少起类似的暴力犯罪案件。我想知道你的数据是与全国平均值持平,还是平均以下,抑或是平均以上。

    如果是持平或者低于全国平均值,我愿意选择仍然相信滴滴,因为至少它并没有比我们平时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差。但如果是高于平均值呢,如果是高很多呢,那还有什么可说的?

    说完宏观的统计数据,再回归到这个独立的事件。为什么民众对滴滴如此愤怒,滴滴也有自己的道德困境,司机或者用户的隐私怎能随便泄露,仅凭一个电话怎么知道事件会发展到不可挽回的地步。那么滴滴在这件事里不可推卸的责任到底是什么?

    数据独有的责任。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大数据这个词已经听得烂掉了。每个互联网企业都有自己专属的数据,腾讯有社交数据,阿里有电商数据,百度有搜索数据。但在这个顺风车司机奸杀女孩的事情上,以上这些数据都没有用,或者都不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改变女孩的命运,除了滴滴的行车数据。车牌号、车辆行驶轨迹、司机的个人信息、过去的评价等等,这些数据,只有滴滴才有,如果它不给,没人能替代它。大数据是可以变现的,最简单的例子,我们收到越来越多的骚扰电话和短信,这是因为有人把我们的手机号码数据卖了。每个公司的商务都以自己公司的独有数据感到自豪,因为他们可以跟任何一个潜在客户说,如果你不买我家的数据,市面上你找不到第二家。这个时候,公司的风控部门却该马上警醒起来,独有的资源意味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旦危机发生,就可能无法挽回。滴滴,你的数据变现顺利么,你的运营机制又足以担负起该负的责任了么?

    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我一点都不希望顺风车业务从此消失,我不想回到没有共享经济,没有顺风车,在路边烤着太阳打车的时代,我们期待企业越来越完善的管理机制,期待越来越少的恶性犯罪事件,越来越好的生存环境。如果滴滴不行,可以让嘀嗒来,如果嘀嗒不行,可以让美团来,或者最好,他们一起来,竞争的环境才能激发更好的机制。社会需要进步,科技的发展不能因噎废食。

    事件发生后,有人拿滴滴和Uber做比较,说在类似的事件中,Uber的处理机制是更好的。比如他们的客服有更大的权限,遇到类似紧急事件,客服就可以直接提供车辆信息,而不需要层层向上汇报,而耽误时机;同时,权力和限制也是对等的,一旦发现客服有违规操作,也绝不姑息。不了解滴滴内部的程序如何,但Uber的这个做法听起来还是有借鉴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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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卢卡Lucar:一个巨人人家,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消费者只有用脚投票的权利。
        白菜12:有用脚投票的权利已经很好了,如果消费者不认,完全可以不去,管它是不是巨人,巨人也得倒下。除非世界上只有这一个巨人,那它确实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了。
      • 汪杰18271587969:滴滴打车这是滴血的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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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肖丹晨:赶紧倒闭吧,滴滴倒了,自然会有其他公司起来
        白菜12:我也觉得现在对美团和嘀嗒都是很好的机会。
      • 张小土:SB
        白菜12:我觉得你说的没错,但你反驳别人却说不出理由,证明你也不聪明。我仍然认为,企业是根植于这个社会的,企业从来就不是乌托邦,互联网公司也不是。社会上有坏人,互联网公司就会有坏人,社会上有假货,互联网公司就会卖假货。互联网公司也是社会的一员,到目前为止,他们扮演的最成功的角色是促进大众信息共享,而不是替代警察抓坏蛋。你可以说滴滴有这个数据,就应该有这个防御能力,但事实是,现在互联网公司对数据的处理能力根本没有吹嘘的那么牛B。吴晓波说过一句话,现在的互联网公司发展的太快了,往往几年时间就走完了传统企业十几年要走的路。可以想象这种速成的公司,怎么可能各方面机制都很完善。在成立之初,程序员们各种加班加点甚至猝死,想的都是怎么让公司存活,根本无暇顾及其他。现在悲剧发生了,真正提醒这种具备一定规模的公司,如果有这个能力,要优先考虑把安全防御机制做起来了。我相信,这个行业会越变越好,因为它有这些数据可借鉴,用户和政府都会敦促着他们使用起来,或者政府可以把各家跟治安相关的数据都收集起来,成立一个独立的大数据安防部门,让治安环境变得更好。
        退一万步讲,从这个司机以往的行为方式看,无论在哪他做出这种事情的概率都很大,只是这次他披了一件滴滴司机的外衣;如果他不在滴滴,那么这种事可能不会发生在这个女孩身上,但很有可能发生在其他女孩身上,直到悲剧发生,他被捕,才算完。救了一个女孩害了另一个女孩叫做善么?有些人一遇到类似恶性事情,就叫嚣着关停一家公司,那根本就不能解决问题,只是泄愤。目前整个社会都没有所谓的犯罪防御机制,不太可能人家还没杀人你就去抓,所以悲剧很多时候都是无法避免的。滴滴的责任也不在事件的发生,而是在于它本可以有更好的恶性事件防御机制。
        我想说的是,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再给他们点时间,只有他们有这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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