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不承认毛泽东时代的国营大集体搞得是平均主义,因为工人有工资等级、农民有工分差别,应该是按劳分配。其实,这种按劳分配很少体现劳动价值,而是用制度规定,并且有上限。
改革开放以前,工人的工资等级普遍是按工龄计算,很少与实际劳动价值挂钩。工人只要不旷工、出满勤,基本不会因为劳动表现影响收入。工人干得再好,也不会有多少物质奖励,奖金是有最高限额的。主要是用精神奖励,用评先进、评劳动模范来调动更多积极性。工人在经济地位上没有多大差距,人人都能过日子,几乎就是在吃"大锅饭"。农民的工分差别也很难体现真正的劳动价值,工分有上限,劳动能手比一般人的收入高不了多少。有些人出工不出力也要有工分,生活过得不比别人差多少。事实上,工人与工人之间、农民与农民之间在经济地位上都差不多,可以算是基本平等。
经济地位上的基本平等不是用劳动价值在体现,而是用制度规定在体现,这种平等相对于劳动能手来说就是不平等。有些劳动能手一个人创造的劳动价值可以顶上几个人,但是工资和工分有上限,不可能按照实际劳动价值给他几个人的工资和工分。工资和工分不体现实际劳动价值,就很难说是按劳分配。没有真正按劳分配,怎么叫平等?因此,国营大集体普遍搞得就是平均主义。
平均主义惟一的好处,就是普遍觉得生活压力不大。日子难过都可以过,饿肚子不会饿到哪几个人。有些人很怀念同甘共苦的时代,确实可以理解。
能干的人们不喜欢平均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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