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点真实的东西,不在意字数,也不在意太多的目的。写便是写,流露出真实情感,表达出一些趣味,这样就很好了。
这是我重新看起以前一些名家的散文时的感受。比如老舍的《猫》,丰子恺的《闲日》,那看着都是生活里极普通也极常见的事,写下来也就只是把这些极普通的事情娓娓道来而已,并不要为了什么,或是要刻意展现什么,写了就是写了,看起来反而有些趣味。
这不同写故事写小说。
写故事写小说,是一定要交代个前因后果的,因为本身就是虚幻的或是虚假参半的,你若还不清楚的交待下,那读者又怎么看得懂?
但我偏生是个不爱按规矩来的人。今年写了好多的字,知道故事最俏,所以就写了蛮多的故事,但你要说写的那些故事有多完整,那我就不好意思说了,毕竟有好多我都像是刚开始写了点东西,但限于字数,到了一定地步我就不想写了,除了有些我故意留着不交代,想让读者自己想象的除外,大部分都是这个样子的体裁了。
但昨天,有个有趣的编辑缺不干了。她一眼就看出了,我有个故事前面铺垫的很好,到后面太过于平淡,叫我修改下。我见她有心,便在原来基础上补充了一个结尾,同她讲了,她却仍然告诉我,这还不够,最好还要交代一下主人公这些事的缘由,不然没头没脑的,会让他们看得云里雾里。好吧,就再次又改了一版。一个原来三千字的文差点去到五千字了,好在我一边增加一边删除之前的一些废话,这才终于控制在四千左右。
但于我而言这算是终于完成了。
我知道,要说能达到自己完全满意,这大概都还不是太够,但主体要交代的都交代了,还有一些没有具体说明的,其实都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了,那样故事才够丰富够庞大。
这便是我写小说和故事。
近来疏于写真实的包含自己感受的一些杂文,好似生活都没有什么可描述了一样,每日一样固定的生活,固定的早餐,固定的来回走动。固定的作息工作,一切都像在一个模子里机械地规律般地劳作,所以便觉得没什么趣味了吧。这并不好,生活有味无味,仍然还要看自己的心如何与这个世界处着。若看不到什么眼前新鲜的玩意,不是这个世界出问题了,那大概是你自己的心出事了,在反复无二的生活,不小心就把它给麻木了。
其实生活里有很多东西,大可以说的,大可以感受的,窗子里偶然透来的一束光,路上遇到的一个看起来有趣的人、一个好看的姑娘,只要你平静下心去慢慢欣赏,那自然会多了好多东西能让你感悟的。
生活是个修罗场,不在黄河不在江。我们大都也只是在一个平静的环境里生活着,发生的没有发生的,其实我们都可以主动感受着,那趣味就在我们感受的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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