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很平常?对离婚say no!(五)(父母参与篇)
原因一:夫妻至少一方出轨。
我们接系列(四)的文章继续。接下来该谈到我认为对离婚出轨起决定性作用的另一原因。
2,恋爱到结婚,双方的感情积累水平,锻炼的质量。其实这个部分,是我写这个系列的初衷,也就是最重头的部分。为什么?接下来,我就试做论述。
在感情世界里,尤其涉及婚姻问题,当下时代和社会,捆绑太多附加因素给婚姻,而这些因素,对于婚姻长久幸福发展而言,都不是最核心的。尤其严重的一个认知错误,就是“婚姻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就这句话,由于每个人的解读和理解不同,就会造成诸多婚后的问题和麻烦,实则是很不必要的。
从客观角度来看,婚姻是与两个家庭有联系的,但是这种联系,是不是就直接等同于婚姻的全部?
当然不是。不仅不是,而且绝不占主要地位。在婚姻生活中,二人背后的家庭,只能算是有联系,而且这种联系的强弱,多少,根本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全然由夫妻二人共同协商而定。只不过,如果夫妻双方的父母家庭是健康的家庭,夫妻协商与各自家庭联系的选择空间大一些,如果夫妻双方的父母家庭是不健康的(比如离异,重大疾病,贫穷,父母婚姻长期冷战争吵,父母人格缺陷,没事给儿女找事,等等),那夫妻与家庭联系的选择空间就很小。
而越是父母家庭健康,他们本身对于子女婚姻后应该是做尽量少的打扰和关注。因为父母内心的充实,不再有赖于成人成家后的子女,能够比较好的投入自己的兴趣和生活中,有自己的老伴,朋友等陪伴。而婚姻后的子女,就能够相对自由独立的去处理自己的婚姻家庭事务。同时,也能够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对父母的感情状态,来选择适合的机会与父母沟通团聚。
也许有人会觉得,我描述的是现在中国少数家庭能够达到的现象,多数的父母家庭,达不到这种真正的健康,他们对于婚后的子女,全然还当孩子,怕这怕那,不管孩子有没有需求,都要热心的频繁问候,频繁到访,频繁干扰夫妻正常生活。(是的,我这里用“干扰”一词,我并不认为这是过分的,事实上很多父母就是在干扰子女婚后正常生活,徒增乱子。)这就是不健康的父母家庭。
对于不健康的父母家庭的原因,我们也可以试做分析。首先,父母缺少对于子女婚姻与自己关系的教育和认识。父母仍然觉得,“婚后也还是孩子,婚后他们没有经验,婚后他们如果没有我们的指导,肯定出各种乱子。还有生育,你看现在这社会,男女都要在外打拼挣奶粉钱,孩子到时候,肯定还是要我们出场照顾。所以,他们有的是时候需要我,即便结婚了也还是离不开我的。如果他们现在说不需要我,到时候看孩子有本事也别来找我呀。”很典型的中国父母心理活动演绎,right?
是的,那接下来我们就以父母参与夫妻婚姻养育新生命,这个具体婚姻中的问题来举例论证,夫妻婚姻主体,到底是夫妻二人还是背后家庭。
首先,这里不得不提目前中国社会的一个可悲之处,即民政部和计生委,妇联等政府职能部门,对新生儿家庭和停职或者离职妈妈的政府资金补贴,基本没有,或者说非常有限。也就导致,很多妈妈在生育结束之后,孩子母乳期也许没过(大致新生儿第1年),就要匆忙回归工作。而在发展心理学的埃里克森人格发展八阶段论中,0-1岁,培养信任或不信任的人格,体验希望的实现。
新生儿最初第一年,是生理心理发展最为基础的一年,这时候如果妈妈能够对婴儿的需求给到及时良好的回应,心理逐渐对他人容易产生信任,对于婴儿自身的生理心理发展,以及母子之间的亲密关系建立,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恋关系类型的最初原因,也是来自于此时第一照顾者对于婴儿需求的响应速度和响应质量。
这样的现实压迫下,也造成生育后的子女婚姻家庭,对于照顾婴儿问题的选择限制,即夫妻双方都没时间,只能交给老人。
换句话说,这里有现实因素,对夫妻造成了强制的逼迫,不得已而与父母再次建立联系,但是我们中国的父母,无知就无知在这里,他们把这种联系看成是自己的骄傲和价值,是自己在子女心中重要地位的象征和标志。
实则我们现在可以理解,不是夫妻主动想让父母来帮助自己照顾婴儿。因为从发展心理学角度看,这实际存在两个容易造成认知偏见的误区。第一,就是对婴儿的生理心理健康发展角度来看,谁才是最好的第一照顾者,答案显而易见:拥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父母。第二,在埃里克森人格发展八阶段论中,25-50岁,繁殖与停滞,体验关爱的实现。夫妻二人婚姻组成家庭,生育照顾婴儿,这本就是夫妻二人在该人格发展阶段该享有,也该去锻炼感情的情景机会,这本自然是他们该做的事情,学习对新生命的认识,照顾,保护,关心。因为他们被赋予了神圣的新角色:父亲与母亲。在相互配合完成同一使命(让婴儿健康成长)这一过程中,感情得到积累和促进。
父母如果过度参与,恰恰剥夺了夫妻双方锻炼这种人格和提升夫妻情感,学习关心照顾新生命的机会,而且也剥夺夫妻双方在有新生命进入家庭后的努力尝试适应和协调的能力锻炼。新生命的进入,必然会引发婚姻双方的原有生活的调整。
所以,这种现实强制逼迫下的联系,怎么就变成,婴儿的诞生,成了父母炫耀骄傲的资本?怎么就变成,父母用来威胁子女的筹码?怎么就变成,子女即便结婚也不可能脱离父母和家庭的佐证?
这是愚蠢和无知的认知偏见。也是当今诸多中国父母,缺乏必要家庭教育,人格教育,心理学教育的悲哀。而这种认知偏见,已经不仅仅影响无知父母50,60,70一代,而且也在现实的强大力量和父母的教染熏陶下,反倒形成一股逆流而上的浊气,腐蚀着新一代的80,90后初为父母的年轻一代。在他们口中,也是充满对父母诸多感激涕零,认为没有他们自己的婚姻生活都不知道要怎么办。呵。
那有人会问,现实就是这样,我们子女能怎么办?即便我们现在认识到,我们不应该过多与各自父母家庭建立太多依赖联系,婚姻生活,是以夫妻二人为主体的独立生活。可是,现实的奶粉钱该有还是要有,该上班还是要上班,该找父母来帮忙还是要帮。是的,这是现实问题。但是我首先要对此表示肯定,因为这首先就具备了一个基础心理,即夫妻二人是主,父母帮助是辅。这个意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能混淆和麻痹,否则对夫妻婚姻而言,可能是灾难。
现实问题,我们就现实对待,这不可怕。但是可怕的是,我们缺少必备的心理准备。我们不知道,这样的现实压力来临,我们和父母各自心理上,都该做如何的准备。这里的准备,不是指对于新生儿的照顾上的准备,而是指子女和父母对于照顾新生儿这一任务上,子女应该对父母认定在一个什么角色上,父母又该如何认识自己在这一任务上的位置,如何在这一任务过程中,对待子女婚姻事务,不妨碍子女本身的婚姻生活空间。(这是夫妻双方必须要具备的婚姻自由空间的捍卫和保护意识)
这是需要在妻子怀孕期间,夫妻双方与各自父母,经常性进行圆桌会谈的,也是需要各自父母碰头,与夫妻一起,进行圆桌会谈的。更是需要夫妻二人,对于养育新生命这一神圣新任务上,做最初的统领的规划和方案讨论确立的。这本质上是属于夫妻的生活,这是属于夫妻的孩子,这是理应夫妻主要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也是他们人生新体验、新阶段必然要经历的锻炼。
Easy? Absolutely no!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我们中国人,很多事情,缺少的不是具体的对于某一任务的可操作方案,比如如何照顾幼儿,这对中国人来讲,并不难学。真正难的,是心理上的操作,正如我刚刚提出的几个新任务来临前的心理准备,这是当前中国人最缺的东西。而这个对于婚姻家庭幸福,个体幸福的影响,悄无声息,你甚至都不知道到底这么多的问题,是为什么,然后就开始乱归因,归老公,怪孩子,怨气横生,污染他人心理健康和破坏自身身心健康,弄到最后,可能就是离婚,或者出轨。其实也是无知的代价。无知就是缺少学习和知识,无知导致盲目自信和自以为是。缺就要补,从哪补?从重视心理学和心理健康知识开始补。
此外,这里可能还涉及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即子女在结婚时本身人格成熟度和思想准备度就不够。即当今中国很多结婚夫妻,并没有对婚姻生活有任何人格和思想准备,只是迫于或年龄,或父母家人,或朋友他人撮合,或凑合的消极态度,他们本身在即将要补入婚姻的20多岁的年龄,或是30多岁,不知道婚姻中双方角色是什么,各自角色要承担什么责任,面对什么任务,不知道婚姻中需要双方具备怎样的相处能力,更不知道婚姻中会遇到哪些问题,该如何协商解决。所有的不知道,在他们眼里都有一个“如来神掌”统统替他们克服,这个“如来神掌”就是“伟大”的中国父母。
大家可能看到我这样的表述,也不认为这样的父母真的伟大,对吗?是的,因为他们deserve this. 他们活该。在该结婚的年龄,子女人格和思想还没有相应的准备,还总想靠父母来替他们解决婚后所有问题。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父母养育不到位,给了子女在婚姻中继续依赖,自私,不负责任,不思成长进步的惰性思维。这种惰性思维,非从小父母“灌溉培养”不能成形。而更可悲的是,这样的父母也是心甘情愿继续服务结婚的子女,子女任何问题,全然接手解决,不管这问题大或小,不管是否子女本身应该自己尝试锻炼解决问题的能力,更不管是否剥夺了子女锻炼解决婚姻问题能力的机会。而是,生怕自己错过子女婚姻生活任何的细节和要事,生怕子女在婚姻生活中出一点点问题,遇到一点点挫折。但实际上,这样的子女应该感到羞愧,子女的父母,更应该反省自身。
所以,从某个角度讲,“婚姻是两个家庭的结合。”的观点,可能一部分出自这样的父母,另一部分,就出自这样的父母养育下的子女。多么讽刺和可悲。而这样的父母和这样的子女,俨然好像成为了中国婚姻的主力军和主流,这样的观点,这样的声音,在当今中国,大肆传播和普化,而得到很多人的认同。由此可见,中国人的教育,尤其在子女思考独立,以及人格独立层面上的教育意识和教育方法,是何其匮乏。而这种匮乏,必然会影响个体生活的方方面面,婚姻必然包含其中。由于这种匮乏,就造就了以此观点为口号,为鲜明旗帜的夫妻和可能即将走入婚姻的个体。现在我们来看,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也是中国人思想,知识,人格落后性的体现。持这样观点的中国父母,或婚姻状态下的夫妻,或还未进入婚姻的个体,都应该感到羞愧和深刻自省。
所以,我们把这种可能一般人想到的,婚姻被两个家庭捆绑,这种最强硬的与父母之间产生联系的现象--帮助子女照顾幼儿,做以上剖析论述,目的就是拒绝找任何借口,试图否认一个事实:即婚姻生活,必是以夫妻二人为核心主要主体的生活,必是尽量少的受到各自父母家庭影响干预干扰为好的独立生活,必是一种重要的与各自父母家庭脱离的重要仪式,以在夫妻二人心理层面做一个重要提醒,和新的人格锻炼以及夫妻情感促进。(“都悦三必定律”)
这里,我们必须要声明一点,可能读者在读到这里内心会犯的一个嘀咕,就是看似以上说法,是要婚后的夫妻双方,完全置各自父母家庭于不顾,要切断所有联系。此言差矣。但是,我也很理解你做此理解。
那是不是说我们婚后,就不需要跟各自家庭,建立一些有助于自己婚姻和各自父母家庭,生理上,心理上的和谐的联系和交集呢?是不是完全脱离各自父母,让夫妻二人只过他们自己的生活呢?当然不是。因为这里主要讲的是婚姻中的二人感情问题,关于子女婚姻生活与各自家庭产生的矛盾问题(也是我认为当前很多夫妻和他们的父母把握不好,把握不清的问题),我专门做一篇文章来详细论述,可参阅《妈宝男?娇娇女?婆媳矛盾?Hey,Wake Up!--论父母与子女婚后的交集问题》
以上希望大家明白一点的是,婚姻的主体,到底是夫妻二人还是夫妻二人背后的家庭。以及,背后家庭对夫妻婚姻生活的参与,到底在夫妻婚姻生活中,是该主要参与,当主角,还是适当甚至是自由参与,当好配角。
除了现在一般大众口中说到的,“婚姻是两个家庭的结合”,这种无知的理解偏差和认知偏见,婚姻还会拿什么做捆绑呢?当然是自身的名利钱的利益。即很多人的婚姻,实际是附带了非常高价值的对于自身或事业发展,或金钱富裕,或权力升级的功利心理。有时这种心理动力,超过60%(注意,我们这里谈的是比例,不是有无),即40%的结婚动力,来自对于另一半个体本身的认可,喜欢,接纳。而60%是看重另一半所能给予自己的名·钱·权。那这又对婚姻有什么影响呢?现在很多婚姻,不都是为了这些吗?
(请关注系列(六)的文章,笔者将对该问题继续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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