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偶然在纪录片《人间世》里看到这样一个片段:癌症晚期的丈夫生存期只有三个月了,妻子起初想隐瞒他实情,后来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她告诉了丈夫他的真实病情,夫妻两人商量之后,到家附近的医院度过了最后的时光,三个月后,丈夫了无遗憾地走了。
这让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前段时间和一位战友的讨论,战友认为危重癌症病人对自己的病情有知情权,家人不应该隐瞒病人,否则他们会因不知情而在离开人世前留下种种遗憾。
我当时是反对战友这个观点的,因为我一直认为:对一个人来说,只要他活着,就应该给他希望,哪怕他明天会死,今天也要给他希望,因为失去了希望的人生是非常残酷和可怕的。
所以如果我面对危重癌症病人,对于是否告知他们最后的生存期,我会选择隐瞒。
可是《人间世》的这个片段深深的触动了我,让我意识到我之前的观点或许是错误的。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自己想实现的愿望,危重癌症病人当然也不例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这样带着遗憾离开人间,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呀!
我看似为他们好,实际上却并没有站在他们的角度考虑问题,而是一厢情愿地替他们决定了人生。
经过这番思考后,我理解了战友当初的观点,也意识到,为了让病人离开人世前不留下任何遗憾,他们有权利知晓自己的真实病情。
当然,对于普通的非危重癌症病人,关于是否告知真实病情,我认为还是要分人和看具体情况。
心理素质比较好的人,可以让他们部分的知晓,因为这样有利于他们在了解自己病情后能够配合治疗。
心理素质很差的人,最好不要告诉他们真实病情,因为一旦知道了,他们很可能会因承受不了而加速病情的进展。
一人患癌,全家受罪,癌症困扰并摧毁了中国的无数家庭,我多希望有一天,人类能够攻克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