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的追求,已经成为人的一种存在方式。而美育,则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论 语·泰伯》中记载了孔子“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教 育思想;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将培养“身心既美且善” 的公民视为教育的归宿。 当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之时,1793 年,德国著名诗人、哲学家席勒在《美育书简》一书中首次提出了“美育”的概念,自此,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互交织、相互渗透,成为近现代教育的主体内容。
在现代化进程中,马尔库塞所说的“单向度的人”、德国古典哲学提出的“异化”的人对当前学校的育人工作仍是有力警醒,而要拓展人的思维、健全人格,就必须恢复“美学的向度”。 这是因为,传统的智育很难解决思想观念和人的发展问题,单纯的德育手段在价值观多元化的现代社会也往往有现实局限性,而美育作为感性与理性的桥梁,“入人也深、化人也速”。审美的培养和情感的陶养,可以使人以审美的态度对待社会和生活,以情感升华道德操守和行为,以艺术想象拓展心智和创新思维。 因此,美育可以成为人格培养中知与意的中介,个人行为中自律与他律的中介,社会生活中科学与人文的中介,学校教育中德、智、体的中介。
蔡元培在《美育与人生》中论述道:“美育之目的,在陶冶活泼、敏锐之性灵,养成高尚纯洁之人格。”认为美育的作用是陶养人的“伟大而高尚的行为”,并提出著名的“美育代宗教”说。可见,人性的教育既是美育的本质, 也是美育的最高价值。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应该成为教育的至高追求,在此背景下,美育作为人性的教育,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新时代的学校美育,要紧紧抓住人性教育这一本质,立足青少年身心成长规律,消解现代化对青少年的各种异化,发挥美育的育人功能,通过艺术美、自然美、社会美、生活美等多样化途径, 在潜移默化中对学生进行心灵情操的陶冶、健康审美力的培育和人文素养的提升,从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美育不同于工具理性(知识)、价值理性(道德), 它强调人文精神, 有其特有的培养审美世界观的作用、情感协调作用和文化养成作用,不仅能够提升人的审美素养, 还能够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激励人的精神,温润人的心灵, 其强烈感染力是一般的教育形式所不具备的。 美育是沟通科学与人文的桥梁,是感性与理性、形象与思想、情与境、知与意的直接统一,对青少年人格的塑造更全面、更立体,方法更形象、更生动、更丰富。美育在教育功用上是同德智体各育同等地位的,并在学校立德树人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有独特的育人作用。
美育的目的,是培养具有健康的审美观、较强的审美力和创美力,能以审美的态度对待自然、对待社会、对待自身的时代新人。 换言之,美育的任务, 就是要使受教育者具备健全的人格,成为“生活的艺术家”。
美育强调亲身体验,强调通过体验获得属于自身的独特感受,看到的、听到的、触到的,并为之所动。美育同时又是非功利性的,是自由的,是主观的,是个性的,是非确定的。美育是锻炼感受力的教育,入山川大地感受其形、其色、其声、其势,画画感受线之韵、色之丰;唱歌、奏乐感受声之妙;舞蹈感受身体的呼吸和话语。学习绘画、弹奏等是美育的重要形式,但具有绘画、弹奏等技艺不一定会审美,其目标是培养审美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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