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五部》(127)
感知逻辑与生存逻辑的伦理区别
行为活动的选择及正误判断是由伦理逻辑决定的,我们生活成这样而不生活成那样是由伦理逻辑决定的,我们只能这样做而不能那样做是伦理逻辑决定的。我们事实上居于伦理逻辑的秩序、范围和规则中,伦理逻辑决定了我们的生活内容和存在形态。我们一直在生存伦理逻辑下生活,怎样做人,怎样做事,人与物的相关方式,人与人怎样相处,人怎样度过一生,人怎样看待生老病死……等等一切行为,都在伦理逻辑的规范下进行。一旦做错,一旦越轨而行,将立即遭致法律法规及良心道德的惩罚。伦理运行严密的逻辑,严格地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我们感到的不自由,其实就是受到伦理的约束。我们感到不自在,就是感到了伦理逻辑的无处不在。
我们对生存竞争逻辑模式的不满集中体现在对伦理逻辑上,在长期的现实生活中,尚无需道德条款的约束,生存的基本伦理逻辑就已经让人窒息。从生命的独立存在原则出发,我们就不知道该怎样做人。人不为己不行,无人对你的生命负责。人自私也不行,因为与他人的生命利益会发生冲突。人没有竞争力不行,你怎能在竞争中获胜?人有竞争力也不行,你会成为他人的死敌。你对人仅仅有爱不行,对人还得有恨。仅仅懂得怎么生存不行,还得懂怎么面对死亡。仅仅会生活不够,还得会死去……无需人伦道德的具体约束,这生存的基本伦理逻辑已经让人不能自洽。人在生存伦理中生存,其实就是在接受矛盾与悖论的煎熬,你越活得不容易,就会死得越艰难越不值得。我们被生存伦理的矛盾逻辑折磨得痛苦万状,我们早就喊出了要自由、要幸福的心声。但我们对生存伦理束手无策,我们还得擦干净眼泪与血迹,依旧在生存的伦理逻辑下苦苦地生存。
我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无法被修改的生存伦理逻辑却可以被更换,感知伦理逻辑就是我们没有意料到的替换方案。这套完全不同于生存伦理逻辑的感知伦理逻辑,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理性的和理想的伦理逻辑模式。它建立在存在本质上的无矛盾伦理原则,无疑就是对全人类的真正解放。这套伦理逻辑建立在数亿年运行的生物存在的伦理基础上,并理性地智慧地予以整理和扩展,形成一套适合于具有高级精神智慧和文明生活人类的伦理逻辑。既符合存在本质性的伦理原则,又符合文明智慧人类的精神需求。这套感知伦理逻辑的产生,是人类进入到高级存在的标志,是我们获得真正自由的根本依据。
感知伦理逻辑出自于人类存在目的的直接要求,我们从这套伦理逻辑中直达存在目的和生活目的。以感知存在愉悦为中心并服务于这个中心的伦理逻辑并非是我们的创造,它就是所有生物存在伦理的理性化和扩展化。它放弃了求生存这个主观的伦理逻辑,以生物式的存在要求为人的本质要求,以生物式的存在行为为我们伦理逻辑的建立依据,只是我们在更高的更智慧的层次上进行洽合,在生物式的本能基础上加入理性与智慧的整合。比如,为了感知的需要生物间互相猎食,而我们只求达到良好感知的需要而无需相互为食。生物们满足感知要求只限于个体行为,而我们则用更为高级智慧的共同行为和相互行为来达到更为有效的感知效果。这就是说,伦理逻辑不变,但行为方式和行为内容变了,变得更加有效地达到目的。
感知伦理放弃了生存纲领,以感知存在和感知存在的愉悦为目的建立伦理原则,原有人伦道德不复存在。新伦理以人的相互感知、共享愉悦和互享愉悦为原则,人与物不再是对立关系,人与人不再是竞争关系,人类社会将运行在新的伦理轨道和新的伦理环境中。其存在运行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消除了一切矛盾,所有的冲突都丧失了理由,人类再无竞争、攻击和杀戮行为。因为这些行为不符合新的伦理逻辑,因此变得毫无意义,人类的社会形态和生活形态将彻底改变,焕然一新。
感知伦理改变了人在生存伦理下的存在性质,这就是将人从生存伦理的矛盾逻辑中解放出来。新的伦理真正地满足人的内心需求,释放人性,改变人性,让人在另一种状态下生活,让人真正获得感知愉悦的满足,新的伦理逻辑使人完全彻底地改变了自己。(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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