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狗崽的脚脖

作者: 参差荇菜_林夕琪 | 来源:发表于2019-08-04 13:17 被阅读13次

          “ 活着

    六月的百合花让我活着

    死去的鱼让我活着

    被雨淋湿的狗崽

    和那天的晚霞让我活着

    活着

    无法忘却的记忆让我活着

    死神让我活着

    活着

    猛然回首的一张脸让我活着

    爱是盲目的蛇,是扭结的脐带

    是生锈的锁,是狗崽的脚脖”

                                      ——谷川俊太郎《活着》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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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鹿来的那天,我们全家都非常快乐。那时候家旁边的公园还未禁止宠物进入,规则和心情一样放松。

            那天妈妈穿白裙子,绿和白的对比使得那一天和平得欣欣向荣。小鹿是小鹿犬,所以就叫小鹿,这两个音节念起来跳脱清脆,又不会因为叠字而显得粘连。

            如果知道结局,我会后悔的。跳脱的小鹿在来到我家的第二天就丢失了。那时我还小,父母也没有养狗的经验。妈妈第二天出去遛狗就没有为小鹿戴牵引绳,小鹿精瘦,一转眼就跑得人追不上,小小的身影愈小,消失在转弯的地方,再也没有回来。

            那时候的我们也非常愚蠢,不知道这是亘古不变的别离,以为只是小鹿不爱这个家庭,所以潇洒离开。也许他的性格像名字一样跳脱干脆,虽然他的名字是人赋予性格也是人想象。

            他太快地离我而去,愈小、愈小——如一颗糖短暂地融化进水中,我知道它仍然在哪里存在着,只是不再在我视线里了。

            这别离倒是短暂干脆,非常不期然的伤痛反而不会非常痛。跟人生要经历的漫长别离起来,实在算不得缠绵,亦算不得残忍。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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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小朋友是点点。极其普通的名字,极其普通的外表,极其普通的身世。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的品种。亲戚家的土狗妈妈生了狗崽送来的。土黄色的小身体,抱起来毛茸茸的非常温暖,突然的失重会让它扑腾着四条短短的腿,却还吐出粉红色的小舌头吻主人。因为那时实在是个小不点,所以就叫点点。

            土狗最大的特点之一是“皮实”,哪怕那时候我们没有养狗的经验,甚至也没有用心做过功课,她还是健康开朗地长大了。我第一次知道犬和人一样是小时候最好看的道理,抱起点点时觉得她虽然不大漂亮可爱,却有一种朴实的“面相”,和她一样忠实,那是传统的中国人对于狗最普通也最美好的想象——忠诚、老实、驯服、友善,也许不太聪明,但这就好像“狡猾”是“老实”的反义词一般无可指摘。

            也许正是因为点点不太聪明,她不懂得狗是不能擅自吃人的食物的。有一次点点两只前脚攀上茶几,打翻了全家人的早餐,而被妈妈打了。挨打的点点蜷缩在床底,我趴着尽量温柔地喊它的名字,它不久也就出来了,第二天仍然不记仇地和我们相处。我有时会想,她也许是知道记仇或者反抗也是没有用的,所以干脆忘掉。而我那时把她当做同样会被大人打的忠实伙伴。你看,有时候狗对人生哲学的认识比人还要深刻。

            还有一次开车去山中玩,家人奇思妙想,把点点放在车下,让点点追着最低速的车跑,人类把它的疲倦当做欢乐。如果人不爱比自己低等的生物,神又怎么会爱世人呢?

            狗是没有尊卑观念的。就像宠物狗和流浪狗不会互相瞧不起,互相也无论品种贵贱。点点和每一只流浪狗都做朋友,每天活蹦乱跳,就像在那小地方也有无穷的快乐供她是我每天攫取。

            那时课外补习,爸爸遛狗顺便接我,点点一下子蹿进教室趴在我腿上,亲热而喜悦地摇尾巴。所有人看着小小的她哄堂大笑,只有读作文的男孩子没有看见他,还以为同学在嘲笑他的作文,脸涨得通红。看见原来大家在笑点点,才破“气”为笑。

            点点没能陪我们很久。这件事一直是我自责的匕首,是我害了她。我一直以为她会躲避汽车的,就像她总是本能地躲开爸爸的自行车——却忘了她的优点之一就是“纯朴”,反面直白地评价是:不太聪明。那天我和邻居家的姐姐一起遛狗,也许是路过的卡车声音太大,点点忽然狂吠着冲向车底,我眼睁睁看她被那样大的卡车实在地碾过。

            我尖叫着抱起她,这个小不点虚弱地痛呼。我至今不能忘了抚摸那熟悉的小身体时染血的毛与柔软的胸脯。柔软是什么意思呢?那时候也才六年级的我如此明了:也许是肋骨断了许多。

            点点在我怀里渐渐安静之时,我在路边号啕大哭,要她留下来,姐姐告诉我,她已经走了。

            忠诚友善的小不点走了,这比小鹿的离开要令人痛惜得多。因她是全心全意地爱且信任着我们,从不仇恨从不忧伤,而我没能照顾好她。是我没有牵牵引绳也没有在马路边抱起她。失去她的很长时间里我以为我不会再养狗,那太痛苦了——伤人比被伤还要沉痛。

            至今点点仍然是我最难忘的狗,我一直认为她身上有狗所能具备的一切美好品格,而那些品格,是人类很难拥有的。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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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萱萱的时候,我们已经有了充足的经验和把握。把她送来的亲戚说她是大丹犬和某只个子不大的狗杂交的孩子,通体雪白美丽,短毛,而尾巴细细卷卷,我们还开玩笑说她像小猪。

            萱萱是个娇憨的女孩子,来到我家后第一天出门,就对着邻居家体型是她四倍的狗狗示威,过于奶声奶气,一点威慑力也没有。当时我不知道,狗的示威大概是因为恐惧。

            萱萱怕生,不愿意陌生人摸或抱她。我想可能也是因为体型小,她看待别人总是很没有安全感,不愿意靠近陌生人,喜欢靠着我们家人娇声叫。萱萱也是个小笨蛋,她第一次性成熟时流血,蹭得满地都是,不懂事。

            大约土狗都很好养。点点和萱萱一样,什么都爱吃,而且从未生病。萱萱尤其爱人,有人回家时她常常快乐得像要飞起来,猪一样的小尾巴拼命摇晃,舔咬人的手指。

            萱萱的离开则着实是一场意外。自点点因我不牵绳在外出车祸后,我几乎从不敢送来萱萱的绳子,家人遛她我也一定要看看有没有牵绳。那天爸爸要去隔着一条马路的亲戚家,牵着萱萱出门,在人行道上有别的狗主人在遛两条成年松狮犬,那两条松狮犬向萱萱跑过来,萱萱吓坏了,硬是挣开了绳索,跑向马路……

            那时我不在,记得爸爸很晚回来,告诉我萱萱走了。我起初不能相信爸爸的话,因为萱萱从不曾挣脱过牵引绳,但也只能相信了。如果我们早知道萱萱的力气很大而改用铁制的牵引绳呢?如果我们知道她胆小而及时阻止大狗狗靠近她呢?没有那些如果了。陪伴我们一年多的鲜活的小白狗回到了天堂。

            后来我常常会想,那些纯净美好的生命如果离开,一定是这如露水般的人间不配拥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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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是在七月来到我们家的,是唯一的男孩子。巧克力色的泰迪,别人养他到十个月,因搬家抛弃了,送给意外的我们。

            七月是我见过最聪明的狗,所以至今要我推荐我还会最推荐贵宾犬(泰迪犬也属于贵宾犬哦),美貌聪明,体型亦小。七月来到我家没几天时,我教他握手手,转圈圈,定点大小便,他两天就可以全部学会。

            七月的这里还很炎热,奇怪的是七月来到我们家的第一天就有感冒的症状。我们带他到宠物医院,查出冠状,才知道?主人不曾让他接受疫苗和驱虫。

            我每天陪七月去宠物医院,医生温柔地捧起他的小脸蹭蹭,他也知道是为他好把,打针时他乖乖站在桌子上。花了两千多元为他治病和补疫苗。

            七月唯一的怪癖是极度爱吃。他不仅不挑食,而且几乎地上什么不干净的都吃,饭量极大且身形瘦削得像遭受虐待。后来查出来由于没有驱虫,他身上有蛔虫和包虫病。蛔虫的治愈很痛苦,包虫甚至不能根本治愈,还会给人传染。又在宠物医院隔离治疗了几个月,听说那些日子他成日哀嚎,也许是以为自己再次被丢弃了。

            最终我们家还是无法再接受他了,实在是不好冒着被传染的风险继续亲近他。我们为他做手术和吃药又花了三千元后,有一位爷爷倒是很不介意地收养了他,但听说收养没有几天,他就横冲直撞地甩掉了老爷爷的牵引绳,不知道去向何方了。

            我常常会想七月如今生活得怎样。我愿意相信,他不是因为被抛弃而难过地离开,而是自己放弃了被人类驯养的命运。比起屈辱地被人类抛弃,我希望他是选择了不被支配的那条路,选择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如果众生平等,他也应当有自己的自由。

       

    04

    本人实拍图

            在养蔻蔻之前,我们其实已经丧失了养狗的勇气,就如同我们似乎有什么不详的磁场,所以小狗们大多没能安全快乐地陪伴我们。

            决定养蔻蔻,一个原因是我的抑郁症实在深化得厉害。妈妈不信任西药(西药确实是我唯一的救星),意思是我从小喜欢小狗,不如要一个小狗陪我玩,我也会开心些。

            事实上,我们遇见蔻蔻时,她已经十个月了。听说是前主人怀孕,无知且愚蠢地认为狗与婴儿绝不可共存,因而将蔻蔻低价卖给了宠物店。那时蔻蔻很憋屈地被关在很小的笼子里,乖巧地趴着,用清澈的眼睛看我们。因为英国王室的爱好,柯基大多流行没有尾巴,蔻蔻也是一样。她无法摇尾巴,只是哀哀用清亮的金色眼睛看我们,又或许十个月的狗狗已经懂得悲凉。

            蔻蔻第一天来时,不爱与人玩,不爱撒娇,不爱吃食,拘谨地待在窝里。这样的局面维持了几天,她才慢慢开朗起来。我以为是抛弃让她有些抑郁,但可喜的是她恢复得很快。

            蔻蔻有一种超乎寻常的警觉,不愿意别人走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别人突然的动作会让她迅速逃跑。这是只有经常挨打的狗会有的,令人心痛的警觉。

            蔻蔻的懂事同样让人心痛。比如我们带她出去,走几个小时她也会一直跟随,从不耍赖;比如蔻蔻享用大餐时,只要你唤她,她就一定先亲近你;比如蔻蔻害怕洗澡,可是洗澡时也几乎从不挣扎;比如我们命令蔻蔻在阳台上晒太阳,她就乖巧地绝不进屋;比如我不小心弄痛了她,她绝不挣扎,只是控制不住地瑟瑟发抖。诸如此类的细节太多,我甚至觉得如果蔻蔻真能被我们再次抛弃,她也一定是绝不埋怨的。她比我聪明,知道人间不会听她的埋怨。

            在所有的小狗里,我最喜欢蔻蔻,不是因为她聪明、听话、血统纯正,这些甚至都不重要。我偏心她懂事的品格和战战兢兢的生活方式,那不是值得骄傲的特点,但让我以为是知己。

            我是同理心太强烈的人,会经常猜想蔻蔻以前被怎样欺负过,那是一种伤痛的负担,却是我应当承担的。因为狗崽是多么天真善良,不应该遭遇这些。痛苦是不酷的,没有生物应该遭受痛苦还要感恩戴德。

            蔻蔻的故事没有结局。我希望她有一个圆满的结局。每思及此,都觉得抱歉难当,因原本他们,都应该有一个完美的结局,如果不是我太过于无知卑鄙。

            我认为蔻蔻在我家生活得很好,我们愿意她吃最好的食物,有柔软的小床,有许多玩具,有人爱她和陪伴她。我相信蔻蔻是爱我的,如果我把她关在我房间门外,她会着急得直跺脚。我给别人看蔻蔻的照片,别人会笑着说:你手机里全是她的照片,你一定很喜欢她。是的,我很爱她。

            曾出现在我生命中的那些狗崽们,我深切而沉痛地怀念他们。我知道我的怀念并不能改变什么或是拯救什么,我一直如此无能。而他们为了人类自私的索取而付出,最终被抛弃,流落世间世外。我只是希望善良的他们不要在我的记忆里销声匿迹,纵然离去,纵然痛惜。

            我为那些美好的景色活着,我为那些幸福的日子活着,我为那些鲜活的生命活着。

            我为那些爱过我,且将被我永远爱着的狗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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