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巴兰基亚一大清早停了电,仅有的风扇也停止了轰鸣,我穿上内裤和背心,从火炉里逃了出来,写作,写作会让人绝望,一种冰冷的感觉,正是我现在所需要的。
如何写好一篇游记呢?
太热了,不铺垫了,开门见山,好风如水。
1)吐槽,吐槽自己,吐槽一切,把别人的快乐建立在自己的痛苦之上。
像《世界上最糟糕的旅行》,是不是看名字就觉得挺好看的?或是看看卡夫卡的开头吧:“一定是有人诬陷了约瑟夫•K,因为一天早上,他没有犯什么错,就被捕了。 ”
不再举例了,再举这文章就又长又臭了,还是尽量停留在只是“臭”的份上吧。
实在感兴趣,可以去翻翻比尔布莱森,JK杰罗姆以及保罗索鲁的游记,还有VS奈保尔的印度三部曲,刻薄程度和难度次第增加(是的,这就是书单了,别失望,少就是好,反正你也是不会看的)。
2)少概括,讲故事,留给读者去判断。
看看以下两个版本,就会明白了。
#他这人很不靠谱,干过国家电台主播,航空公司公关,全是瞎搞,但是好玩。
#十八岁那年,他在国家电台当主播,节目中随口胡诌了几句,被一个爱吃醋的丈夫听成给他妻子打暗号,提着枪在街角埋伏。
后来,总统府一次正式活动,两位耶拉丝总统的名字被他弄混了,颠来倒去地叫了半天。
再后来,身为公共关系专家,他却在慈善会上放错了电影。原本应向社会上广发善心的太太们播放一部反映孤儿生活的纪录片,却被他放成一部修女与士兵乱搞一气,还有个漂亮的名字叫《种植橙树》的色情片。
此外,他还在航空公司做过公关部主任,后来那间公司在最后一架飞机坠毁后关门大吉。他工作的时间都花在认尸、通报死者家属、接待媒体上。家属毫无思想准备,本以为喜事临头,开门一见是他,惨叫一声倒地。——马尔克斯《我的朋友穆蒂斯》。
3)上街,浓缩。
实在不知道怎么写,就找一个最热闹的街道,来回走几趟,找个临街的小酒馆,坐下来,看本地的日报,跟当地人搭讪。然后把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东西全部写下来,再浓缩成一两个最能表达你感受的场景。就算没写出满意的,那也是不错的练习。
譬如我第一天到纽约的感受:
“从华尔街走到中央公园,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戴着墨镜遛狗的女人,花花绿绿的热狗摊,穿着比基尼在草地上看书的女孩,冒着白气的井盖,喧嚣不停的警笛声喇叭声,鱼腥味,大麻味,香水味,尿骚味以及金钱的味道,当然还有摩肩擦踵的各色人种以及小丑,街头音乐家,翻跟斗的黑哥们,米老鼠,忍者龟,还有人群中你稍一停顿就能分到的一个“傻逼不会走路呀”的白眼。”(失败案例)
4)口语化,像是跟你的朋友讲故事那样。
坏处是可能没人夸你文采好,不对,这应该是好处。而更大的好处是,不容易装逼,读起来爽。
譬如老马在《没人给他写信的上校》里的结尾,
“那这些天我们吃什么?”她一把揪住上校的汗衫领子,使劲摇晃着。
“你说,吃什么?”
上校活了七十五岁——用他一生中分分秒秒积累起来的七十五岁——才到了这个关头。他自觉心灵清透,坦坦荡荡,什么事也难不住他。他说:
“吃屎。”
汇报完毕,熟悉的我的读者或许会纳闷,“就这样?这么长驱直入的,不像你作风啊?说好的曲折,蜿蜒,扯几把蛋呢?”
嗯,这就开始扯淡。
2、
你说你跑去一个遥远的地方吃喝玩乐,跟苦逼上班的我有半毛钱关系吗?
嗯,所以游记大多乏味无聊,不少面目可憎,偶尔有一些写得好的,还往往出自厌恶旅行的人,譬如列维斯特劳斯,在他那本迷人的《忧郁的热带》里,他开篇明义,“我讨厌旅行,我恨探险家。
为了能花几天或几个小时的时间去记录一个仍然未为人知的神话,一条新的婚姻规则,或者一个完整的氏族名称表,我们可能必须赔上半年的光阴在旅行、受苦和令人难以忍受的寂寞上;
再拿起笔来记录下列这类无用的回忆与微不足道的往事:“早上五点半,我们进入雷齐费港口,海鸥鸣声不绝,一队载满热带水果的小船绕行于我们船只四周。”这样做,值得吗?”
3、
再譬如马尔克斯,有记者问他:“你经常旅行,你问过自己这是为什么吗?”
他点根烟,“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是我最讨厌的事情之一,我觉得所有的城市都是一样的。旅行留给我的全是些一闪而过的形象,那些形象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但我不太清楚拿他们派何用场。 ”
所以,写好游记的第一步,摆正观念,这件事情不容易。抛开那些搞点照片记记流水账松松一篇游记的妄念,撸起袖子准备好大干一场,然后我们再来谈谈怎么写好一篇游记。
4、
首先,绿色有多少种?
什么?是的,我本也以为绿就是绿啊,顶多就分成深绿和浅绿嘛,想怎样?
后来读朱天文的《荒人手记》,她列举了一串,部分如下,“嘉陵水绿、嫩荷绿、纺织娘绿、水绿、绣球绿、螳螂绿、豌豆绿、青菜绿、巴黎绿、青梅绿、萤石绿、秧绿、莴苣绿、豆绿、琉璃绿、藻绿、麦浪绿、蛇胆绿、青豆绿、淡灰绿、浮萍绿、草绿、紫杉绿。”
是的,这一点说的是要好奇,要能说得出事物的名字,如果不懂,去问,去研究。
5、
其次,二十年前一个秋天的星期二早晨,巴黎是什么味道的?在巴圣米歇尔桥跟你擦肩而过的男人,穿什么颜色的外套?
记者问马尔克斯,“你对巴黎也没觉得留下点值得怀念的东西吗?”
他再点起一根烟,“对巴黎我觉得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它留给我的同样是一闪而过的形象,这种形象补偿了昔日我在那儿遭受的所有饥饿与法国人的全部粗野和小气。
那是一个漫长的夜晚,我没有地方住宿,就钻进地铁,坐在长靠背椅上借着烤肉炉的热气打盹,以避免警察对我拳脚相加,因为他们误认为我是阿尔及利亚人。
突然,天亮了,我忽然觉得一切生命的踪迹都消失了;煮熟的菜花的香味飘走了,塞纳河的流水静止了,在一座悠闲的城市的秋日的星期二,在透明的雾气中,我是唯一的生灵。
此时有一件事情发生了:当我穿过圣米歇尔桥时,我听到有个人朝我走来;他越走越近,我辨出那是个男人,并透过薄雾影影绰绰地看到他身穿一件深色外套,双手插在口袋里,头发梳理得很整齐。在我们桥头相遇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他的面孔清癯而苍白:他一边走一边哭泣。”
我不知道你咋想,我读完后的想法是,牛逼,然后是真的假的,二十年前的事,这都能说得出来,要么是记忆力超群,要么记笔记勤快,要么是,这家伙特别能掰。
而好记性,烂笔头,和巨能掰这三点,对于写出好游记也至关重要,至少你得占上个一点吧,不然就只能是Day1,Day2,Day3,今天天气不错,大街上满是人了。
6、
再次,你知道猫是怎么拐过街角的吗?
马尔克斯再次点起一根烟,(别看我,他自己说的,年轻时一天抽四十根烟)“海明威描写一头斗牛冲向短披风,被斗牛士闪过,然后它像猫拐过街角一般转过身来。只是在读到这儿的时候,我恍然大悟,我许多次看到过猫拐过街角,但是从未发现它拐过街角的方式很特别。
请注意,猫拐过街角时不是离开墙根,而是贴着墙根走,因此有一会儿,它是头在一条街上,尾巴在另一条街上。这是因为它的脊柱可以弯成直角。
斗牛在必要时对一个想象中的街角可以做出同样的动作。看起来很荒唐,但是海明威的这句话令我以新的眼光观察世界了。”
海明威回忆他年轻那会“努力学习,探求使人产生情绪而又不被人注意的东西”时,(应该是叼一根巨大的古巴雪茄,手拿一杯Mojito),则是这么说的,
“例如一位棒球外野手扔掉手套而不回头看一看手套落在哪里的那副样子,一位拳击手的平底运动鞋在场上发出吱吱扎扎的声音,杰克·勃拉克本刚从监狱出来时发灰的肤色等等,我像一个画家那样去描写东西。”
顺便说一句,学画画对写作有帮助,听音乐也是,前者是亨利米勒说的,后者是马尔克斯说的。
这一点说的是,开动所有的感官,用心观察。
7、
再次,热带闻起来是什么味的?
老马点起今天的第五根烟,“一个人很难选取最本质的东西,对其十分熟悉的环境做出艺术的概括,因为他知道的东西是那样的多,以致无从下手;要说的话那样的多,最后竟说不出一句话来。
有些人只是罗列现象,而罗列的现象越多,眼光就越短浅;据我们所知,有的人则一味地雕琢词句,咬文嚼字。格雷厄姆.格林非常正确地解决了这个文学问题:他精选了一些互不相干、但在客观上却又千丝万缕真正联系的材料。用这种办法,热带的奥秘可以提炼成腐烂的番石榴的芳香。”
这一点说的是,不仅要看得到,还要动脑子,要抓住事物的核心,三两拨千金。
8、
再次,跟陌生的当地人聊什么呢?
人文积累,历史地理民俗文学音乐电影等等,某挑好一个有强烈兴趣的领域,做到,在这件事情上,没多少人比我更懂的了,写出来就不容易流俗。不仅在选择线路和看景点时有更多的视角,在和当地人互动上也会有意思很多。
譬如在哥伦比亚,巴士邻座的哥们,生在卡塔赫纳,住在波哥大,聊了会发现没啥交集,想起马尔克斯的传记里提过,“海岸区(卡塔赫纳等)和波哥大之间相互瞧不起的是吗?”“是的,你怎么知道的?”“马尔克斯说的,那你更认同哪个地方呢?”一下子就打开了话匣子,聊到下车依依不舍,一块抽根烟再分开。
参考下马尔克斯为了写小说备在手边的书吧,“为了写最近一部长篇小说,我参考了好几篇关于炼金术的文章,许多关于航海者的故事,关于中世纪流行的时疫的记载,若干本菜谱,关于毒品和解毒的手册,关于坏血病、脚气病和糙皮的研究资料,一些描述我国内战的书籍,家庭医药卫生手册,关于古代火器的著作,还有二十五卷大英百科全书,等等,不计其数。”
再分享个我印度之行的书单吧:
奈保尔的印度三部曲:《幽暗国度》《印度:一个受伤的文明》《印度:百万叛变的今天》
《白老虎》,《刀锋》毛姆,《项塔兰》,
《印度之行》福斯特,《悉达多》黑塞,《剑桥印度史》,
《薄伽梵歌》,《罗摩衍那》,《印度教-牛津通识读本》,
《永恒的轮回:印度神话》,《印度的智慧》 林语堂
《惯于争鸣的印度人--印度人的历史、文化与身份论集》
《不顾诸神--现代印度的奇怪崛起》阿玛蒂亚森,《飞鸟集》泰戈尔,
《未开的脸与文明的脸》中根千枝,《一个游荡者的世界》许知远
《窥视印度》妹尾河童,《印度走着瞧》许崧,《穿越印度的火车之旅》刘子超
9、
最后(真的),如果你觉得上面的写得太好,那么我给你看看普通人写的。
“走出萨德街,经过一个鸡屎遍地,乌鸦漫天的街区,再经过几间墙壁斑驳摇摇欲坠地巴洛克建筑,大树下坐了一排老头,带着老花镜,用老式打字机给人代写书信,然后晃过花花绿绿的衣服和蔬果,摊贩蹲在地上拿着磅秤,羞涩的孩子躲在香蕉后面,露出半张笑脸,卖茶的摊贩不慌不忙地在滤茶,茶香,奶香以及独特的玛萨拉香扑面而来,多走几步,就跟潲水,汗臭,鱼腥,鲜花,粪便,腐烂的水果,以及遮天盖地的浓烈香水混在一起。
明晃晃的日光下,老旧的有轨电车,光脚的人力车夫,发亮的出租车,晒日光浴的牛,以及在这里出生,洗澡,工作,购物,喝茶,拉屎,睡觉,死去的无数的人,都在这条街上了,这里杂糅着混乱,自由,失败,希望,贫困,奋斗,你没有办法用一两个词来总结,你再也找不到比这更杂乱的街头,也再也找不到比这更丰富的生活。”
嗯,写挺烂的,在旅行了多年以后,我还是嫩雏一只。
那么这一点,说的是什么?
说的是,道理(姑且认为是)懂了没啥用,还需要反复地练习,失败,再失败。
在挣扎中保持耐心,运气好的时候,或许能写出几个好句子。毕竟世上任何一件事,想要做好,都是艰难的。
旅途愉快。
后记
准确来说,这更像是一篇读书笔记,最近被马尔克斯堵在了迷宫里,找不到出口,也不想找出口。
这几天在巴兰基亚,老马的地头,他在这里当记者,住妓院,没钱交房租就把手稿压在门房,跟朋友深夜去妓院谈论文学,或是为了喝便宜的葡萄酒,“反正不是为了招妓”,他们说。嘿嘿,还没有我的朋友老汤坦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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