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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冰与火”世界,你敢进入吗?

这样的“冰与火”世界,你敢进入吗?

作者: 隼浮 | 来源:发表于2018-08-27 10:33 被阅读280次

    都和谁推荐过小说《冰与火之歌》,现在我自己也说不清了。

    我承认自己在这件事上有些不够理性——明知有些人不会喜欢,还极认真地跟人家介绍,这不是冒傻气、强人所难么?若让我为自己辩解一下,不过是存一份侥幸心理:万一谁和它有缘呢?

    人和书也是需要缘分的。有缘分,在适当的时候遇到适合的书,就会给你带来无穷的营养和愉悦,比如我与《道德经》,与《平凡世界》,与《冰与火之歌》;没有缘分,该遇到的时候遇不到,遇到了不是太早就是太迟,比如我与《庄子》,与《约翰克利斯朵夫》,那么只有失望……但人和书的相遇,就像是人与人一样,有主动的,有被动的,但是最终的结果,却与开始的形式没有什么关系一一谁说一见钟情、自由结合的就一定幸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就一定不幸呢?

    我与《冰与火之歌》的相遇,就是被动的。在那之前,我根本没听过它,就连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美剧《权力游戏》那么火,竟然也只是偶有耳闻,但从未放在心上——可见我这个人孤陋到什么程度了!一位极推崇这电视剧的朋友多次推介(就像我后来跟别人做的那样),我也没有因此而产生多少兴趣,对于发来的各种关于《冰与火之歌》文章,也只是敷衍地看看,顺口应付几句。后来,这位朋友又传来了《冰与火之歌》(一至五卷)的电子版,我也没太在意,就任它放在我的手机里。原由呢,自然是我的偏见:一是我想电视剧或许真的不错,那书的质量就不一定了——我的经验是,书好的改编成影视不定好看,影视大火的原著不一定耐读,两者俱佳的,少见!二是总觉得魔幻题材有点天马行空,不接地气,又听说小说作者极推崇《魔戒》,《魔戒》嘛,书我是没看过,但电影是看过的,虽然很精彩,但是对于那种正邪分明、邪不压正的老套路,却不怎么感冒;三是听说是跟少年成长有关的,那不就是《哈利波特》嘛,不感兴趣!可是,我实在架不住朋友一而再、再而三的催问,盛情之下,勉为其难地看看吧——谁知这一看之后,就放不下了。

    现在回首当初的理由,当然都是值得商榷的。虽然书和改编的影视并佳的例子不多,但也并不是没有;至于魔幻题材,经典更是数不胜数,最现成的例子,就是我们的“四大名著”,就都多多少少有些魔幻的元素;虽然《冰与火之歌》有少年成长的内容,但绝不是少年读物,更不是正邪对抗那么简单,它复杂、深刻的程度,不光超出了我的预计,也超出了许多所谓的严肃文学。

    虽然去年刚读完,现在又在重读,但要我说清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书,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显而易见的一点就是,它很长,很长很长。虽然目前出版的只是其中的前五卷(全书计划共有七卷),但是就已经有四百万字了(电子文档大小为7.64M),而《红楼梦》才七十五万字!想想吧,当这个长度,就让许多人望而却步了。可是如果你真的进入了“冰与火”的世界,经过无比漫长、艰辛的跋涉(我读的或许慢些,花三四个月时间),终于把第五卷的最后一个字看完时,感受却是意犹未尽:怎么这么快就没了呢?同时怀疑:剩下的内容,只两卷能写完吗?感觉故事刚刚开始呀,随之而来的是对剩余部分的期盼和焦虑,老马(作者的全名是乔治·雷蒙德·理查德·马丁,简称乔治·R·R・马丁),你可不能烂尾啊!

    如要让我勉强说说阅读的感受,那我只好打个比方,如果说我以前所读的小说,有的是一朵花,有的是一棵树,有的是一条河,有的是人工雕琢的园林,有的是田园牧歌式的小桥流水,那么,《冰与火之歌》就是一片莽莽苍苍的原始森林。在这片一眼望不到边际的森林里,云雾蒸腾,藤蔓交错,杂树从生,有直插云天的高大乔木,也有低矮茂密的灌木丛,当然也有大片大片的野草、野花,有高山,也有深谷,有明快的溪流,也有暗流汹涌,其间有野鹿羚羊等温驯的动物吃草觅食,有豺狼虎豹等嗜血的猛兽奔走怒嚎,有阴险的毒虫长蛇在暗处伺机而动,有雄鹰猛隼在高空翱翔……在这样的森林里面行走,让人既兴奋又疲惫,既恐惧又期待,常常有不知身在何处的迷茫,又总有不期而遇的奇景让你心旌摇荡,不能自已。

    好了,让我平复一下心情,别那么语无伦次,以免你们不知我在胡说八道些什么。作者在《冰与火之歌》里,创造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一片叫维斯特洛(亦称为日落国度、七大王国)的大陆是主要的故事发生地,大陆东面是一片海洋(狭海),海洋的彼岸是一片叫厄索斯的大陆(里面有自由贸易城那、多斯拉克海大草原、奴隶湾、红色荒原等),此外,这个世界还其它的大陆和岛屿。维斯特洛大陆的北方,有一条横亘东西的绝境长城——相信所有的中国读者对这个都会感到非常亲切,只不过这个长城不是用砖石建造的,而是用冰和魔法,而且原型也不是我们的万里长城,而是曾经存在于英伦三岛上的长城——正如我们的万里长城是为了抵挡北方的蛮族一样,冰与火的世界里的长城也是用来抵挡北方的野人,还有代表着死亡的异鬼。长城由不属于任何国王的守夜人看守,保护着长城以南的人们。

    冰与火的世界地图

    以我们的眼光来看,故事发生的时间已经很久很久以前了,但对于书中的人物来说,他们所处的已经是个失落的世界。维斯特洛最早的原住民是森林之子,故事发生的12000年前,先民的到来开始了黎明纪元:8000年前的长夜时,极北之地的异鬼南侵,与先民和森林之子展开了黎明之战;异鬼被击退后,先民和森林之子在巨人的帮助下修建了绝境长城;6000年前,安达尔人给大陆来带了七神信仰,后来洛伊拿人也来了,后来者经过与先民和森林之子历经数千年的争战与吞并,最终形成了七大王国:北境王国、山谷王国、群岛和河流王国、凯岩王国、河湾地王国、风暴地王国和多恩王国;大约300年前,从瓦雷利亚来的坦格利安家族里的“征服者”伊耿·坦格利安统一了七大王国,建立了坦格利安王朝,直到20年左右年前,艾德·史塔克和劳勃·拜拉席恩联合发动了“篡夺者战争”,推了坦格利安王朝最后一个国王“疯王”的统治,建立了拜拉席恩王国……等到小说开始的时候,黎明纪元、英雄纪元已经成为传说,森林之子、巨人、龙(当然不是我们中国的可以行云布雨的龙,而是西方的长着翅膀可以吐火的龙)、异鬼都已经成为了奶妈们在床前炉火边讲给孩子听的离奇故事……

    漫长的历史使“冰与火”的世界里,不仅有各种各样的家族和势力,也有各种各样的信仰:北方的史塔克家族和野人因为有先民的血统,信仰旧神,向鱼梁木林里刻着人脸的心树祈祷;南方各大家族信仰七神(七神及其含义为:天父代表着正义,圣母代表着慈爱,战士代表着力量,少女代表着贞操,铁匠代表着劳作,老妪代表着智慧,陌客代表着死亡),铁岛上的铁民信仰淹神和风暴之神,多恩人信仰洛恩河母神,东方大陆信仰红(火)神拉赫洛(光之王),自由贸易城邦的布拉佛斯的刺客们信仰千面之神(死神),此外,还有信仰泣妇的,信仰夜狮的……

    除了信仰,不同家族的做派和性格也不同。单就七大王国而言:史塔克家族的家徽是冰雪皑皑的大地上的一头灰色冰原奔狼,他们正直,勇敢,注重荣誉和责任:兰尼斯特家族的家徽是鲜红土地上的金色雄狮,他们是各大家族中最富的一个,势力强大,金发白肤,高大俊美,性情高傲;坦格利安家族的家徽是黑底红色的三头火龙,他们是真龙血脉,古瓦雷利亚贵族的后商,具有“非人”的美貌,银金或白金色头发,紫罗兰或靛蓝色眼睛,为保持血统的高贵,兄妹通婚,伟大或疯狂;拜拉席恩家族的家徽是金色原野上的一头黑色宝冠雄鹿,他们是各大家族中最年轻的一个,劳勃・拜拉席恩推翻了坦格利安王朝,成为七大王国的国王;葛雷乔伊家族的家是黑海上的一只金色海怪,他们是铁群岛上的海盗,以劫掠为荣,“强取胜过苦耕”是他们的信条;提利尔家族的家徽是一朵盛开于青翠绿野上的金玫瑰,他们的财富仅次于兰尼斯特家族:徒利家族的家微是一尾自河中跃出的银色鳟鱼;艾林家族的家是蓝天上有一弯新月和猎鹰;马泰尔家族的家微是一轮红日被一柄金枪贯穿。这九大家族的下面,还有大大小小的封臣。各大家族之间、同一家族的封臣之间,纠缠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恩怨情仇……七大王国以外,还有崇尚自由和平等的野人,有以武力和抢掠为荣的草原马王,有只重享乐和华衣美食的商人和奴隶主……

    “冰与火”的世界和我们这里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的季节轮换是不规则的,冬天和夏天都可能持续几年甚至几十年之久,而且,夏季越长,冬季越长越严酷。当冬季来临的时候,整个维斯特洛大陆都会笼罩在严寒和黑暗之中。北境史塔克家族的族语是:“凛冬将至”,他们相信,当寒冬来临,一切可怕的事物将重新出现,人类将面临着灭顶之灾……

    总之,“冰与火”的世界是一个有着漫长历史、纷繁复杂、充满了矛盾和冲突的世界。

    维斯特洛大陆地图

    为什么作者要费这么大力气,重新虚构出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呢?不光是这个世界的历史和人物,连神话传说和民俗俚语都要生造出来,不累吗?他为什么不把故事纳入现实世界,不是省事得多么?可是随着阅读的深入,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这个选择是明智的——这样做固然费时费力,但不会像《红楼梦》那样,在小说开始的时候,努力营造了个独立的幻境时空,可是随着“姑苏”、“金陵”、“维扬”等现实地名和“唐伯虎”、“文征明”、“祝枝山”等明代人物的出现,什么“大荒山”、“无稽崖”,什么“几世几劫”,瞬间崩塌!

    是不是光是这些背景介绍,就已经让你头晕目眩、脑袋发涨了?可是,故事还没有开始呢。

    故事发生在一个长夏的末端,艾德・史塔克公爵在野外发现一只母冰原狼被一枝巨大的鹿角插入腹中死去了,留下了几只小狼,数量正好和他的孩子相对应,连他的私生子也有一只!这让所有人的心中涌起一丝不祥之兆;而此时,他的好朋友,也是当今国王劳勃正率领着宫廷及护卫们北上临冬城,邀请他去都城君临担任首相,“国王之手”……由此展开的是一系列“宫廷争斗、疆场所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故事”、描绘了“一幅壮丽而完整画卷”,“突出了人性的挣扎”(引自该书的序言)。

    说到魔幻题材,无论是网络小说还是影视作品,这几年我们也没少见了,什么“三生三世”、什么“扶摇”、什么“青云志”……我不知道作者是男是女,但是所描写的内容,却都是一个青春期小女孩儿天真、任性、自私的白日梦:凡是帅哥,有貌、有权、有钱、有风度的帅哥,不管是魔界、仙界还是人间的,都必须只爱我一个人,不管我多么看不上他们,多么虐他们,他们都死心踏地追随在我的身后,为了我可以抛弃天上人间的一切繁华富贵(当然,最终的繁华富贵还是属于男主的,否则他也就不配当男主了),甚至生命……凡是想和我抢这些帅哥的(哪怕是我看不上的),都是反派,都是蛇蝎心肠,都是腹黑女,而且她们的下场都无比悲惨!总之,这天下不管多大,都是为了我一个人创造的,所有好事都必须归我,所有的人都必须为着我转——谁让我是女主角呢?我不知道,这些小说的作者和电视的编剧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是也如此的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还是正是因为生活中的不如意太多,オ要在作品中狠狠地意淫一下?

    我对于小说档次的判断,有个很不负责的标准,那就是作者对待自己所钟爱的角色或主角的态度。记得曾经在哪里看过这样一句话:作家的劳动其实就是对上帝的模仿。那么引伸一下,模仿水平也就是作家的水平喽。上帝(如果天地间真有这么一个主宰的话)是什么样的呢?《道德经》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也就是说,上天是不应该有偏私的。毕竟,在一个小说中分出主、配角很容易,但在现实生活中,谁是主角,谁是配角呢?每个人在他自己的世界里都是主角,但在别人那里就成了配角,甚至背景。不管是帝王将相,还是贩夫走卒,莫不如此。我觉得,在《冰与火之歌》就接近了“天地不仁”这个标准。

    乔治·R·R・马丁对他笔下的人物,可以用“残忍”两个字来形容。在“冰与火”的世界里,没有特权人物,不管正派还是反派,主角还是配角,俊美的还是丑陋的,高贵的还是卑微的,强壮的还是孱弱的,正直的还是邪恶的,有主角相的还是跑龙套的……厄运和死亡随时都可能光顾他们。虽然是魔幻小说,但里面却都是有血有肉的人,有着人所必有的情感:欲望、痛苦、欢乐、哀伤、愤怒、软弱、迷茫、恐惧、猜忌……也都无时无刻不在承受着命运的严峻考验:失去亲人,失去名誉,失去地位,失去家园,失去能给予庇护的一切,被殴打,被羞辱,被强暴,被火烧,被剥皮,甚至断手断脚、被吊死,被砍首……想凭着傻白甜就包打天下是不可能的,不切实际的白日梦只会害人害己一一史塔克家族的珊莎的遭遇就说明了一切!只有人说,在“冰与火”的世界里,你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比这个世界更残酷,才能活下去。这或许是对的。但是,在你做出选择的同时,也暴露了自己的本性。诚然,美德并不会让人得到命运格外的垂青,反倒受到更多的伤害,让他们成为失败者,成为笑柄,可是也会赢得发自内心的尊重;那些无所顾忌、不择手段的人,虽然更容易在权谋和斗争中获得上风,但是并不能因此得到更多的快乐——何况,权势和财富不过是过眼烟云,毕竟,“凡人皆有一死。

    不过,在“冰与火”的世界里,想要简单地判断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并不容易,因为作者最大限度地还原了人的复杂性。这一分钟还站在你身边无私地帮助你、甚至救你性命的人,没准儿下一分钟就会无情地背叛、抛弃你;看起来强大到无坚不摧的人,可能会有脆弱得一塌糊涂的一面;看着像好人的,或许是最邪恶的;看着邪恶的,或许有一颗善良的心……在人物方面,我觉得塑造得最成功的是兰尼斯特兄弟俩:高大俊、英勇无敌的詹姆,却一出场就带着“弒君者”的骂名,为世人所不耻,而且还与姐姐乱伦,杀害儿童……一个不折不扣的反派形象,可是随着故事的推进,他的形象不知不觉间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以沉勇和骑士精神赢得你的好感;弟弟提利昂在外形上几乎是詹姆的反面:一个丑陋的侏儒,母亲因他难产而死,言语刻薄、毒辣,人称“小恶度”,让人望而生畏,慢慢的,你会发现,他才是整个小说中最有智慧、最有人情味和正义感的人,可就这样一个人,竟然成了人们眼中的另一个“弒君者”和实打实的“弒亲者”!

    说了这么半天,我还是没说明白小说到底是讲什么的。简而言之,讲的是战争——战争的起源,战争的过程,以及战争对每个人造成的伤害。正如前几部书名那样,一群贵族大人们之间“权力的游戏”,引起了“列王的纷争”,命运的天空降下“冰雨的风暴”,最终的结果是造就了一场“群鸦的盛宴”(小说中乌鸦是吃腐尸的)。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秦失其鹿,群雄遂之”。这类事,我们实在不陌生,在我国历史上,商周之变由于时间久远加上史者的删改,我们对其真实面目已无从知晓;但接下来的春秋战国、秦汉之交、三国演义、隋唐演义、元末明初、明末清初,以及最近的民国……却拜史书和演义小说所赐而广为人知,好像每隔几百年甚至几十年就要来上这么一回。当然,无论历史还是演义小说,津津乐道的永远是王侯将相、英雄美女们的传奇故事,可是实际上,每逢乱世,最倒霉的却是我们这样的平民百姓。就像《冰与火之歌》小说中所写的那样,战争过后,到处是残破、度弃的家园,饥饿的灾民流离失所,“河间地几乎找不到一块未被焚烧的田野、一座未遇洗劫的城镇、一个未遭强暴的少女”,说起来每个人都有一个悲惨的故事:当兵的来了,谁知道是哪伙儿的呢?哪伙的都一样,狼仔、狮子,别的什么,或者土匪,来了就是抢粮食,抢牲畜,抢金银细软,抢不走的就烧掉,遇到男的就吊死,女的就强暴,强暴完,年轻的、好看一点的就抢走,年纪大的、不好看的就杀掉……

    这样的情节,不能不让我想鲁迅先生在《灯下漫笔》所写的:“中国百姓是中立的,战时连自己也不知道属于那一面,但又以属于无论那一面的,强盗来了,就属于官,当然该被杀掠;官兵既到,该是自家人了罢,但仍然要被杀掠,仿佛又属于强盗似的。”通过《冰与火之歌》可以看出,老百姓的命运,不光在中国是这样,别的国家也差不多,就是躲进魔幻世界里都不能幸免——“真正危险的是别人玩权力的游戏时你做老百姓”,可惜很少有人的身份能由自己决定。

    有点扯远了。不过既然已经扯远了,就不妨再往远扯一扯。在重读《冰与火之歌》的同时,我还在读着姚雪垠的长篇历史小说《李自成》。读着读着,我发现两者竟是如此的相似,都是长城内勾心斗角,群雄争霸,争得你死我活,害得平民百姓水深火热、流离失所,却不知真正的危险正在长城外面集结……两个小说对于战争的描写都很精彩,但又不同,《李自成》更注重战场的整体局势,气势更宏大,《冰与火之歌》由于采用了人物视角的写法,所以更注重局部和细节,以及个人的观察和感受,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与人物感同身受。

    人物视角的写法,真的很折磨人,但也很有魔力。读的时候,觉得自己就像小说中的“易形者”(能潜入其它物种,如狼、鹰、影子山猫、甚至其它人的身体里面,体会它们的感受,控制它们的意识和行为),只要开始阅读,就进入雪诺·琼恩的身体,进入艾莉亚的身体,进入珊莎的身体,进入布兰的身体,进入詹姆的身体,进入瑟曦的身体,进入提利昂的身体,甚至进入冰原狼的身体……刚进入的时候,总是有些不适应,他们抗拒我,我也抗拒他们,可渐渐的,我们彼此适应、融合,成为一个整体,我用他们的眼睛观察,用他们的手触摸,用他们的舌头品尝,用他们的身体感受,用他们的大脑思考……可就像布兰在他的狼身体里那样,当他终于成为一只狼,奔跑,追逐,扑倒一只肥美的母鹿,用利齿咬断它的喉咙,感受鲜热的血液喷射在嘴里的快感,撕开它丰腴的肚子,准备享用美餐的时候,被生生地拽回到残疾的身体里——总是当我在一个角色那里如痴如醉的时候,就被拉扯出来,拉到另一个角色身体里,甚至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回到现实里,那时,我是多么的不甘……每当我忙完现实里的事情,哪怕稍有余暇,也要立刻进入到“冰与火”的世界里,进入到角色身体里去。有时,对自己的质疑会闪过我的头脑:我的现实世界有那么不堪忍受吗?

    除了故事,《冰与火之歌》的文字也很生动、很有表现力,充满了想象力,让对文字有要求的人不会失望。当然,我们不知道是作者本来的文字就如此,还是译者屈畅的功劳——对我们这些外语不够好、或者成已经形成了只靠读母语来阅读文学作品的人来说,对于外国作品的感受,很大程度上要寄托在译者的文平功底上,还好,屈畅没有让我们失望。

    乔治·R·R・马丁

    《冰与火之歌》在国内广为人知,除了屈畅的功劳,还要感谢因之改编的美剧《权力的游戏》。知道并看过电视剧的,肯定要比读过小说的人多得多——我后来才知道,当初给我推荐小说的那位朋友,也只是看过电视剧,并没有读完小说。当然,美剧《权力的游戏》的制作水平是没说的,不光让许多国产的电视剧、即使是许多号称大制作的电影也黯然失色!不过,或许是先入为主的关系,我对电视剧还是有诸多的不满,不说别的,就是演员吧,虽然演技都没问题,不过艾德太胖了吧?凯特琳又老又丑,小王子托曼太瘦,瓦里斯不够甜腻……特别让我没法忍受的是铁岛上的阿莎,文字中是多么有光彩的人物:美丽、野性、风情、剽悍……可是电视剧竟然找那么个灰突突、甚至称得上“寒碜”的演员来演……

    抛开主观感受不说,电视和小说的情节差异也是不容忽视的。即使由目前出版的内容来说,电视剧与小说也有了一定的偏差,第六季、第七季的许多情节,不少小说的死忠粉都认为书里绝不会这么写!至于小说后续的内容是怎么样的,我们现在还无从揣测,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与电视剧存在巨大差异是一定的!哎呀,老马啊,赶快克服你那该死的拖延症,把小说写完吧!

    杂七杂八地说了这么多,都说了些什么呢?本来是想通过我的文字,让更多的人走进“冰与火”的世界,感受乔治·R·R・马丁和屈畅的非凡文字魅力,可是,即使真有人看完我这如同裹脚布一般又臭又长的东西,结果又是怎么样呢?是如我所愿,还是适得其反?我也不敢想象了。反正事情已经这样了,由它去吧!

    最后,我想说一下书名。说实在的,我不太喜欢《冰与火之歌》这个名字,总觉得它与书的内容风格不那么一致。为什么要叫“冰与火之歌”呢?有人说,冰是史塔克,火是兰尼斯特,因为书里主要是写他们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也有人说,冰是史塔克,但火是坦格利安,因为他们龙是吐火的;还有的人说,冰是指异鬼,而火是指人,人用火可以与异鬼抗衡……到底是什么呢?我也不知道。

    介绍作品,特别是小说,要让人了解它的精妙之处,同时还不能透露故事情节,这对我这样一个比较愚笨的人来说,实在是一个很难两全其美的任务。尽管我已经尽量避免,但是,可能还是多多少少会有些剧透吧。那么,我是不是应该做下提醒呢?按说这提示应该写在前面,可是,写了这么多,我也累了,就写在这里吧:

    “本文或有剧透,请在意者慎入!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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