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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述而第七(10—12)复习

《论语》述而第七(10—12)复习

作者: 林夕1林夕秋阳 | 来源:发表于2019-12-08 17:04 被阅读0次

    今天我们一起复习述而第七的第十,十一,十二章

    【原文】

    7•10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1),惟我与尔有是夫(2)!”子路曰:“子行三军(3),则谁与(4)?”子曰:“暴虎(5)冯河(6),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7)。好谋而成者也。”

    【注释】

    (1)舍之则藏:舍,舍弃,不用。藏,隐藏。

    (2)夫:语气词,相当于“吧”。

    (3)三军:是当时大国所有的军队,每军约一万二千五百人。

    (4)与:在一起的意思。

    (5)暴虎:空拳赤手与老虎进行搏斗。

    (6)冯河:无船而徒步过河。

    (7)临事不惧:惧是谨慎、警惕的意思。遇到事情便格外小心谨慎。

    【译文】

    孔子对颜渊说:“用我呢,我就去干;不用我,我就隐藏起来,只有我和你才能做到这样吧!”子路问孔子说:“老师您如果统帅三军,那么您和谁在一起共事呢?”孔子说:“赤手空拳和老虎搏斗,徒步涉水过河,死了都不会后悔的人,我是不会和他在一起共事的。我要找的,一定要是遇事小心谨慎,善于谋划而能完成任务的人。”

    孔子在本章提出不与“暴虎冯河,死而无悔”的人在一起去统帅军队。因为在他看来,这种人虽然视死如归,但有勇无谋,是不能成就大事的。“勇”是孔子道德范畴中的一个德目,但勇不是蛮干,而是“临事而惧,好谋而成”的人,这种人智勇兼有,符合“勇”的规定。

    【原文】

    7•11子曰:“富(1)而可求(2)也;虽执鞭之士(3),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注释】

    (1)富:指升官发财。

    (2)求:指合于道,可以去求。

    (3)执鞭之士:古代为天子、诸侯和官员出入时手执皮鞭开路的人。意思指地位低下的职事。

    【译文】

    孔子说:“如果富贵合乎于道就可以去追求,虽然是给人执鞭的下等差事,我也愿意去做。如果富贵不合于道就不必去追求,那就还是按我的爱好去干事。”

    【原文】

    7•12子之所慎:齐(1)、战、疾。

    【注释】

    (1)齐:同斋,斋戒。古人在祭祀前要沐浴更衣,不吃荤,不饮酒,不与妻妾同寝,整洁身心,表示虔诚之心,这叫做斋戒。

    【译文】

    孔子所谨慎小心对待的是斋戒、战争和疾病这三件事。

    今天的复习结束,以上仅仅是简单的消文理解,其背后更深的义理分析,请查看本平台之前发出的【名师讲解】部分。

    谢谢大家的陪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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