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艰难地爬到了山顶,没碰到官兵,也没遇到野兽。站在山顶,前后分别望一眼,一边是远方,一边是故乡。安全出了城,心里却空空的。马上就要离开这个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要走了,连个送行的人都没有。也许是因为他怕被发现从而小心翼翼,官兵和野兽为了埋伏也小心翼翼,双方协作下,谁也发现不了谁。倘若这时候喊一嗓子,可能立刻能把他们唤至眼前。可他们没有一个会为他送行。官兵会把他带回城中,而野兽会把他就地留在山顶。
再看一眼故乡,毅然转身离开。虽然不舍,却不后悔。离开是为了存活,抛弃是为了拯救。这座小城满目疮痍,留下来除了与它一起灭亡,什么也做不到。他不忍看着自己的故乡灭亡,人死城荒,那是一个凡人能够想象到的最残忍的事情,如同失去至亲,再加上所有希望。不过根据当前事态判断,故乡会看着他先灭亡。没有一个结果是好的。确切说,没有一个结果是坏到还可以承受的。
心中愁苦凄冷,积郁凝重,真想大声咆哮发泄一番。人们常说,经常将心事憋在心里,慢慢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可如果他现在一喊,马上就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接下来是下山,却仍然快不起来。与那边的山坡一样,这边也长满了茂盛的植被,走太快会被擦伤。同样的速度,不同的是,那边需要发力,这边需要收力。
突然,草丛中有响动,直觉告诉他,野兽出现了。只要待在草丛里不动便不会发出声响。那声音嘈杂急迫,显然野兽已无法抑制自己的激动之情。裘小年虽一介书生,却也果敢坚毅,听到声音立刻做出反应,摸索身上的墨,准备为野兽刷酱。过了一会儿,声音小了,而且越来越远。想必只是兔子之类的小动物,被裘小年惊扰,吓得逃命了。动物逃命时,比捕猎更难以抑制自己激动之情。它刚才也一定正在草丛里小心移动,听到响动后吓得不敢动。在此期间,它经历了和裘小年同样的心理活动。裘小年不像野兽,没有敏锐的嗅觉,糊里糊涂越来越近。小动物发现藏已经不管用,只得奋力逃命。他但凡能发现它,肯定会绕开走。惊扰它没什么好处,无论谁闹出动静,都可以唤来官兵或野兽。到时候它一溜烟跑了,留他在原地迎接客人。再看裘小年,酱已经刷一半。
他必须迅速而不发出声响地离开这个位置。小动物的位置已经暴露,那里距离它只有几米,以野兽的嗅觉,这点距离可以忽略不计。涂上酱之后,他的气味更加浓重。别管他跑多快,这股味道一路飘,仿佛给野兽沿途做下了记号。这股奇特的味道,别说野兽,官兵靠鼻子也能找到他。他现在相当于站在空旷的平地上,将自己赤身裸体展览出来。因此,躲藏已无用,不能再指望不被发现,只能争取不被追上。只要速度够快,别管野兽还是官兵,狼还是色狼,他们也只能看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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