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常说,身体和灵魂至少有一个在路上,要么读书,要么旅行。那么,旅行的意义在哪里呢?我想不应该是拍拍照,我觉得,一旦为拍照而旅游那么只是为别人而行走,便失去了有关自我的含义。
旅游应该是怎样的一个过程呢?
《爱在黎明破晓时》的故事,就是一个旅游的故事,其中至少表达了,旅游的意义不仅在于风景,更在于在路上遇见的那些人,发生的一切不可预知的故事。
风景千年百年不变,你见,或者不见,风景就在那里,不来不去。而不同的时机,就造就了不同的故事情节,而因此所获得的心境是无法复现的。
就像张爱玲说的“于千万人之中,遇见我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那样的巧合,才让我们相信了命运。
所以,我们常将人生说成:生如逆旅。人生是一场在大地上的旅行,而我们是过客。
我曾这样解释过客,过者,意即有些人,有些事仅在你的人生路上走了小小一寸,不必留。
旅行,亦复如是。我们仅是过客,能拥有的仅是自身在路过风景时与别人所不同的心境,与故事。
旅游到底是不是为自己而出发的呢?
周国平曾在论述自己对文字的热爱时说过,“当你跑到月球上去写,当你知道,在那个地方你的文字没有人看到,而且永远永远地都没有人知道你写过这些东西,你还会写吗?”。
而旅游也是,当没有会知道你走过这些地方,你还会一如既往吗?
这样,默然的状态,就如暗恋一样美妙,也如暗恋一样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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