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活着就老了》,这不是我读过的第一本冯唐的书,却是我买的第一本冯唐的书。当我看到那句“传说仓颉造字的当晚,有鬼哭泣------文字里藏有被泄露的天机”便义无反顾的下单买了这本书。(说的似乎很大气,其实当时这本书我是拿来活动凑单的……)
书到手的当天与一位小姐姐共进晚餐,正巧聊到读书,于是让我推荐有趣的书读。我便从电脑包中拿出这本刚拆封却没来得及细看的《活着活着就老了》,推荐给她说是一本有趣的书。
随后小姐姐到澳洲工作,这本书也跟着她同到异国他乡。直到几年前,小姐姐给发信息说要回国了,整理物品是发现了这本书,扉页上写着我的名字,问我当初这本书是借给她的还是送给她的,搞得我不知该如何回答。
小姐姐回国后跟我再一次共进晚餐的时候,她笑盈盈的把书还给了我,告诉我这确实是本有趣的书,不过没看出来我推荐的书还挺雅俗共赏的,整得我一头雾水,毕竟我当时确实只看了半页便推荐给了她,属实算不上是一个负责任的举动。
待到这本书回到我自己的手中,翻开仔细阅读时发现把这本书推荐给一个小姐姐貌似确实有些不妥,不过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虽然个别篇章乍看较俗,但实则过滤掉一些较重口味的词语,还是颇直击人性的。色而不淫,也许也没啥不好的,讲出了欲望但守住了底线,何尝不可。
全书分为四个部分:文字打败时间;饭局酒色山河文章;如何成为一个怪物;择一城而终老。
个人最喜欢的是第一部分,文字打败时间。作为一个俗人,首先这一部分的标题就让我很喜欢。阅读曾经是为数不多的可以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途径,但是随着科技的进步,电视,电脑,手机开始逐渐取代了阅读的地位,与阅读比起来,它们似乎更生动更高效,但与阅读比起来它们其实也更潦草,更浮躁。
文字写成的书在古代异常珍贵,刻在龟甲兽骨上的《诗经》、《周易》只能存放在皇宫写在羊皮上的《圣经》,一本要牺牲三十只小羊的生命。那个年代有一本书相当于当今容有一部奔驰S600或一艘三桅杆帆船。所以当时的人在豆油灯下,手捧书籍阅读时心中感到无比的神圣和虔诚。寒读之当之以裘,饥读之当之以肉,欢悦读之当之以金石琴瑟,孤寂读之当之以良师挚友。
文字打败时间这部分有点像毛姆的《阅读是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虽然我没看过毛姆的这本书,但是从读书群里小伙伴的笔记来看,它们真的很像。
这部分介绍并点评了很多中外书籍和作者,其中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那些“禁书”:《肉蒲团》、《金瓶梅》,《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巴黎的屋檐下》,有多少人是闻虎色变,有多少人真正阅读过这些书?有多少人曾经想偷偷的阅读这些书?(貌似这几年《金瓶梅》已经被平反了,好多人推崇其文学成就不低于《红楼梦》)
金大侠与古大侠本是两种不同的人,书中诸位主角的遭遇各不相同,两位大侠最终的境遇也天差地别,但是这都不能阻止他们的文字被人所津津乐道。
麦肯锡的王炸之一是《金字塔原理》,而最早提出金字塔原理的其实是老子。你仔细想想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是不是跟金字塔原理不谋而合呢?(用一句话说金字塔原理就是:任何事情都可以归纳出一个中心论点,而此论点可由三至七个论据支持。这些一级论据本身也可以是论点,被二级的三至七个论据支持,如此延伸,状如金字塔)。
第二部分:饭局酒色山河文章。讲述了冯唐和朋友们的一些与饭桌和文字有关的故事,介绍了些我所不了解甚至不知道的圈内人士。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故事,身边仔细发现总有有趣的灵魂。
第三部分:如何成为一个怪物。你眼中那些光鲜亮丽的成功人士背后总有些不为人知的艰辛故事。怪物之所以是怪物,不一定真的因为它怪,很可能是因为你不懂它,也许有时候它自己都不太懂自己。那有如何呢?那个人敢在三十岁时遥想着四十岁退休,谁有勇气想吗?
第四部分:择一城而终老。其实挺羡慕冯唐去过那么多城市,也许因为我们不是他所以不能理解他近百万航空里程中的疲倦。书中所描述的这些地方中,还是挺喜欢古巴的感觉有一种古朴且懒散的味道,也许懒人才会喜欢那里吧。
相对于其他地方,香港和北京所占的篇幅最多。从香港的小而繁荣,小而方便,小而闻名给我们讲述了香港的居不易。而北京作为冯唐的家乡,他可谓是爱恨交加,不止一次的提到北京城墙被拆的事情。也许不是北京人理解不了他的那份痛,但是我还是觉得没必要那么纠结,因为纠结也没啥用。即便梁思成先生真的在夜间魂回北京现在也看不到塑料椰子树了,因为距冯唐这本书出版已经过了9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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