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发布虚拟货币监管新规

作者: 波特007 | 来源:发表于2018-11-13 13:29 被阅读5次

    2018年11月1日,香港证监会公布虚拟资产新规《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主要针对投资虚拟货币或资产的只可向专业投资者销售,任何投资虚拟资产的基金和经纪都须向证监注册等。

    规定分为背景、投资虚拟资产相关的风险、现有监管制度三个部分,其中在“现有监管制度”中提到了“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及基金分销商的监管方针”和“探索对平台营运者作出监管”。而对于前者,“声明”又分为“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和“虚拟资产基金分销商”。在“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公司”部分,香港证监会从“监察范围”、“监管标准”、“发牌程序”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透露出2点信息:

    1)虚拟货币相关基金和销售平台,只可向专业投资者销售,需要在香港证监会注册;

    2)在沙盒实验验证可行性后,香港证监会或有可能向加密货币交易所颁发牌照。

    了解下新规中的新名词,“监管沙盒”

    顾名思义,沙盒就是在一个装满细沙的盒子里我们可以尽情的涂鸦,无论画的好不好,最后只要轻轻一抹,沙盒里的细沙又会回归平整。监管沙盒的概念由英国政府于2015年3月率先提出。按照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定义,“监管沙盒”是一个“安全空间”,在这个安全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而不用在相关活动碰到问题时立即受到监管规则的约束。再讲得直白一点就是,监管者在保护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严防风险外溢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合理地放宽监管规定,减少金融科技创新的规则障碍,鼓励更多的创新方案积极主动地由想法变成现实,在此过程中,能够实现金融科技创新与有效管控风险的双赢局面。

    在目前来看,虚拟资产面临以下问题:因欠缺实体资产支持或政府担保波动性大;会计与审计无协订标准与行业惯例;易遭黑客入侵盗取;市场不成熟导致运作中断、市场操纵及违规活动时有发生;易沦为洗钱及恐怖分子筹资工具;利益冲突便难以被侦测、监察及管理;易成为欺诈工具。

    对此,此次推出针对虚拟资产监管方针,香港证监会解释称,在应用监管权力时,若根据传统做法将金融产品归类为“证券”或“期货合约”,将导致许多虚拟资产的投资者得不到保障。证监会决定采取一个成功机会较高的做法,以便将绝大部分的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活动纳入其监管范围内。

    新规将监管范围扩大至两类:一为完全投资标的虚拟资产不属于“证券或期货”,但在香港分销的基金,需获第 1 类牌照;二为投资标的为“证券或期货”,已有第 9 类牌照或需申请第 9 类牌照的基金,如完全或部分投资虚拟资产,证监会也将施加发牌条件,对有关的管理工作进行监察。总结来说,不论是管理还是分销这些虚拟资产基金,都总会受证监会规管。

    香港想保住它自由的金融中心的地位,特别是加密货币上,不能被新加坡抢了生意。所以,香港在监管实施方面,比内地宽松的多。如果香港证监会的虚拟货币监管规定能够顺利实施,凭借其在亚太金融中的中心地位,香港将吸引大量位于亚洲的虚拟货币资源,包括头部交易所、公链、项目方等优质资源。

    无论如何,此次香港针对加密货币监管的破冰,意义重大,为其他国家和地区如何有效地将区块链纳入长效监管机制提供了借鉴。对于加密货币来说,这也是跨越式发展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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