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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温和的刑辩律师,如何才能显得不太怂?|059

性格温和的刑辩律师,如何才能显得不太怂?|059

作者: 九章刑辩邹玉杰 | 来源:发表于2019-03-03 15:39 被阅读45次

作者:邹玉杰律师

01

由于性格的原因,平时特别怕和他人发生冲突,如果有了冲突的话,也不能很好的应对。

对于一个律师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障碍,毕竟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特别是刑事案件,经常会与别人打交道,在打交道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一些或大或小的冲突。

可惜,有些性格温和的人是特别讨厌冲突的,比如我。

但是这种性格并非像人们说的那样——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只要认真学习一下,改变的可能还是蛮大的。

02

最近在学习熊太行的《职场关系攻略》,其中有一章节专门讲如何处理与对手的关系,学习后启发很大。

熊太行老师,在课程的最后,是这样说的:

如果你是害怕直接冲突的鸽派,我还给你准备了应对冲突的9个字:不挑事,不怕事,能了事。

我们和对手如果实力相当,谁也干不掉谁,恶意挑起大规模战火,既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产生对自己有利的结果,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去做。这就叫不挑事。

至于不怕事。最关键的地方是被对方进攻、暗算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反击。千万不能太怂。

古人有一句讲得很好,叫做“冤冤相报何时了”。当对手开始表现合作态度的时候,报复就可以停止。这就叫做“能了事”。

03

博弈论学者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有一本书叫做《合作的进化》,记录了他组织的一个计算机策略竞赛。

经过实验,最后活下来的计算机,都执行了这样一套策略:

1.不主动背叛。

2.在被攻击之后执行反击。

3.只要对方再次选择合作,就停止报复。

按照熊太行老师的说法:

这个策略,就跟“不挑事,不怕事,能了事”的九字真言,基本完全一样,只是说法不一样而已。

就像酒是一样的,只是瓶子的外观不一样罢了。

可见世间的真理都是互通的。

04

领导中国的贫苦老百姓,推翻三座大山的毛泽东主席,也曾说过一段流传至今的话——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这是毛主席在长期的斗争中的经验总结,是应对抗日战争时期复杂情况的指导纲领。

这个16字真言,就体现了熊太行老师的九字真言中的前6个字——不挑事,不怕事。

任何事情,经过时间的演变,众人的努力都有可能更进一步,迭代的更好。

熊太行老师的九字真言,感觉就是在毛主席16字箴言的基础上,迭代出来的,往前又多走了一步。

05

具体到律师工作,当面对对手以及冲突时,也可以使用熊太行老师的九字真言,以应对对手的突然攻击。

作为刑辩律师,或多或少会遇到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法院的不大不小的刁难。

当然有时也会面对当事人或委托人的压力以及冲突。

此时就应该使用不挑事,不怕事,能了事的真言,建议应对实际工作过程中的刁难或冲突。

当公检法各部门或者当事人以礼相待,依法办事时,作为律师,就没有必要去挑事,因为主动挑起事端的后果,并非每个人都能承担得起的。

但当对方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故意刁难时,作为刑辩律师,也不能太怂,视对方如洪水猛兽,不可阻挡或阻拦。而应该向应毛主席的号召,“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让对方明白自己也不是个软柿子,而是个不怕事的主。

而有些无事生非者,其实都是毛主席笔下的美帝国主义——不过都是纸老虎而已,当他们看到遇到的是个不怕事的,一般都会偃旗息鼓,装出一个安分守己的样子。

此时既然对方已表现出了合作的可能,作为刑辩律师,也没必要赶尽杀绝,非得搞个鱼死网破。

也应该以合作的态度,让对方认识到遇到的这个人是“能了事”的人。

就像熊太行老师所说的那样:对任何对手,留有余地都是好的。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们就会结盟、就会合作。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06

最后,用上海滩大佬杜月笙曾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作为结束:

事,不要做绝,要留有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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