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音乐的优美与崇高
作者:谬娃(刘隐)
如果给音乐以感受上的划分,那么优美感与崇高感就是两大划分结果,而且,我们可以根据一部音乐作品给我们带来的感觉,而用感觉之名来形容这部音乐作品,比如说,一首音乐令我们感到很优美,那么我们就可以称它为优美的音乐,一首音乐让我们感到很崇高,我们就可以称它为崇高的音乐,当然,人的感觉还有很多种,比如恐怖、快乐、悲伤等,我们同样可以通过这些感觉,来称呼它们,比如:恐怖的音乐、快乐的音乐、悲伤的音乐等,但这些都是优美感或崇高感的表现,而音乐以外的事物也能给人带来这些感觉,只是程度的高低不同。
比如李白看到了壮美的瀑布,并写下了《望庐山瀑布》,这种壮美就属于崇高,而崇高不只是这首诗,还包括瀑布本身,但瀑布并非人通过灵感创造出的艺术,而是一种自然现象,但它仍然可以代表崇高,而且这是现实中的崇高,是真实的崇高,而《望庐山瀑布》,源于现实,但并非现实,却仍然可以代表崇高,甚至比现实的崇高还要崇高,也就是“高于现实”。
再比如德彪西的《月光》之于我们所看到的现实中的月光,前者与后者都可以代表优美,但哪一个更现实呢?肯定是我们所见的月光更现实,确切地说,我们根本不用在我们所见的月光与现实之间加上一个“更”字,因为它本来就是现实存在的,还有什么比我们所能见到的景物更真,且更能使我们相信呢?没有!而这两种月光,哪一个更美呢?德彪西的《月光》更美!它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而不现实并不能影响它的美,反而能使它的美更加深远和长久,这就相当于,我们心中都有一个理想的世界,不管当下的世界有没有令我们满意,我们心中的那个理想的世界,都比当下的世界更美好,且更永恒,只要我们心中的那个世界存在,那么必然会以这种方式存在,但我们所能感知到的,永远是当下的世界,我们只能活在当下,而这并不影响理想的世界高于我们当下的世界。
那么,优美与崇高具体的表现是什么呢?对于优美的表现,我把它总结为:舒适、柔情、缓慢、消极、平静、和谐等;对于崇高的表现,我把它总结为:反抗、激情、快速、躁动、神秘、恐怖、狂喜、革命、壮美等,有很多自然景物,都具备优美或崇高,虽然自然景物的优美和崇高,是由人定义的,但因为人有感知优美和崇高的能力,便可以为事物做出这样的定义,但由于关注点不同,或者自然景物所呈现出来的状态不同,也导致它并不是绝对的优美或崇高,比如,黑夜与白天,正常来讲,黑夜是崇高的,白天是优美的,因为黑夜很神秘,甚至会因为神秘而让人产生恐惧感,而白天,由于有光明的照耀,神秘化作了可知的美,所以正常来看,黑夜崇高,白天优美。但如果不专注于黑夜的神秘,而是专注于黑夜让人感觉到的柔情,那么黑夜又成了优美;如果不专注白天阳光所照亮的景物,而是专注阳光给予人的意义,那么白天又成了崇高,这就是由心而变,同理,同一道彩虹、同一颗流星,在不同人的眼里,所表现出来的美是不同的,这便是人心的不同,而有些景物,则能表现出鲜明的优美或崇高,而并不会因人而异,比如说玫瑰花,怎么看都是优美的;而黄河和瀑布,怎么看都是崇高。再说人类,一个女孩儿的漂亮的脸,她一定是优美的,而一个女孩儿见义勇为,那么她的一定是崇高的,这两个女孩儿可以是一个人,她既具备优美的脸,又具备崇高的品质,这是一个人的多样性,而有些自然景物也可以在优美与崇高之间变化,比如说雨,蒙蒙细雨一定是优美的,而暴风雨一定是崇高的。
根据上述优美与崇高的定义,我们就可以对音乐作品进行美学上的判断,举例:贝多芬第14号钢琴奏鸣曲,这部音乐有三个乐章,其中第一乐章,它给人一种静谧的、如月光般的感觉,那么我们就可以定义第一乐章为优美的;第二乐章,它起到了第一乐章与第三乐章的连接作用,是和谐的,我们仍然可以称它为优美的;而第三乐章则不同,它极具气势,旋律如暴风雨般洒落,于是,我们称它为崇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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