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家打了个电话,结果他老人家行走在泥泞不堪的路上,愣从七里之外的家给我取来。那天傍晚我收到钥匙,解了我的围。一听整件事,我骂自己是混蛋:毕竟外公70多岁了。看来,我的债一辈子也休想还清了。同时,泪水掉下来。我多么幸福啊!每逢雨过天晴,我总记着这件事。之所以我在大多数人都已睡下时还在写日记,因为沃丢了手机。从我拥有它到它丢失,总共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最重要的是,它是老爸给我买的。我不再轻易上网,除非有十分重要又必不可少的事,这样可以节约近200元。我喜欢写空间日志,偶尔写博客,浏览自己喜欢的名人的博客,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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