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生真如初见不如不见
我坐上高铁去了北方某一个镇子里,这里山清水秀,到处都是鸟语花香,景色宜人。
开始迷恋这样的生活,悠闲自在无拘无束。某一天,觉得一个人很孤单,瞎逛书店,其实更像路边摊,那些书摆在店的门口,其中有一本失去封面而陈旧的书引起了我的注意。
里面记录的都是如何在逆境中反败为胜,以及各种谋生手段的书,我敢肯定一般人看到这本书不屑一顾,因为讲的都是如何泡妞,如何开锁,如何出老千之类的片段。由于封面掉了,不知道作者,连出版社都看不到,幸亏是白话文,正楷字,要不我也不会要。
第一眼看到它时,仿佛它也在看我,只是那么一个眼神,我就认定它属于我了。很多时候,人是靠直觉来决定很多东西的。我这个人特别喜欢看课外书,与生俱来,从小就央求爸爸妈妈给我买各种与学习无关的书,均不能满足。
我对这本书很好的,高调地整上封皮,经常翻阅,因为我知道这种书就只有我这么一个读者,有正经工作的人是不会相信的。后来随着模仿动手业务的繁重,我渐渐的没有时间触摸。
再后来就宅在住处,也不想家。现在想来觉得自己有多么美好时光都浪费在不务正业上了,没有时间好好陪家人。
不过,我现在自由了。可以随心所欲,因为我有了自己的工具箱,各种开锁设备一应俱全,各种防盗门,轿车们一开就灵。各种求助电话接不过来,生活渐渐地有了起色。
每到一个地方,我就先印一下名片,小区发,站在车流中利用红绿灯的间隙发,三天过后,我就有业务了,一次一百,手到擒来。
但是我没有朋友,也会寂寞,一次开锁回来在路上碰见一条流浪狗,确认过眼神,我把客户送我的晚餐丢给了它。
谁知道在我即将忘记它存在的时间节点又经过了那条马路,它竟然依然认得我,当时天色已晚,我一手吃着汉堡,一手骑着共享单车。
看着它冲着我摇头摆尾的样子,这是招牌动作,我认出了它。下车的时候,它却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我有点好奇,以为它在玩花样,尝试着接近它,它还是一动不动,只用眼睛看着我。当我的手触碰到它的时候,我才知道原因。
原来它已经很瘦,肚子里什么食物都没有,抓在手里很虚无,刚才的手舞足蹈已经耗光了它所有的力气。
我心疼地把汉堡掰开,把夹心放到它的嘴边,它张嘴吃了起来。只不过刚有点力气,它就摇摇晃晃地走向路边的丛林。
是啊,我现在衣着光鲜,而它穷困潦倒,也许我们不是同路者,虽然内心很疼惜,也只能目送这条有自尊的狗狗。
我发誓,要是再次遇见它,一定要把他带回住处。
谁知道以后再也没有看到它,也许它已经被好心人收留,也许它已经死了,但绝不会成为别人的盘中餐,因为它太瘦弱。
直到有一天我第n次路过那里,骑着我新买的电动车,突然路边穿出两个混混,拦住我以后,说什么他们丢失了一辆新车,和我的车一模一样,要我证明这辆车不是偷的。
由于电动车也没上牌照,发票又没随身带,我解释不清,那两个混混见我语无伦次,其中一个小黄毛强行拖车,我死抓住不放,另一个绿毛龟就对我一通拳脚,就在我忍受不住即将放手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了一阵咆哮。
原来是它从灌木丛里冲了出来,吓跑了混混,我得空掏出手机报警,没想到那两个混混竟然骑着摩托车溜了。
原来他们在玩花招,先把摩托车藏起来,抢不到一起回家,抢到了一人骑一辆回家,第二天销赃。
这一次,狗狗没有逃走,身上依旧很脏,有点站立不稳,我抱住它的时候才发现它的腿上有伤,所以没剩余力气逃走,刚才已经竭尽全力。
我把它顺利地带回住处,并且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小汪。
回到住处,给它洗了热水澡,买了几根火腿肠喂它。我把它当做家里的一员,就像是照顾孩子一样的照顾着它。它可以随便的在这个房子里做它喜欢的事情,比如玩皮球比如咬毛线团比如趴在沙发上。
有了小汪后,我心里很高兴。人一有了心情就会有心情做很多事情。
我去商场买了茶色的窗帘、床单和被罩,很勤快的收拾了租来的房子。
这是我上高中时就拥有的梦想,有一个房子,暖色调的装扮,有一个很大的落地窗户,还有一条小狗狗陪着我。朋友笑我说房子里还需要有一个女人照顾我,我摇头。
从某种意义上讲,狗比人要可靠和忠实。作为一只狗,它有它的原则,不离不弃,不论生老病死。
一直以来,狗狗都是我快乐的源泉,也是我此生无法割舍的生命之重。
这个温暖的气氛让我有了久违的兴趣,我重新下载了手机游戏、理帅气发型,带着小汪在附近草坪、田地到处游玩、拍照,已经很久没这么开心了。
自从我搬到这儿后,我换了手机号,很少和过去的朋友联系。我想与世隔绝,让自己慢慢的沉淀一些东西。抑或是心中有某种小小的期许,能够一切重新开始,把昨天和今天放在不同的格子里,把过去的不开心统统遗忘。
一段时间以后,小汪终于恢复了它本来的面貌,一只体格健壮的中华田园犬,每天晚上陪我跑步,早餐叫我起床干活,我腿走它也腿走,我骑车它就跑步,周而复始,我俩的身体棒极了。
随着收入的增加,我渐渐地有了一点积蓄,还给父母寄了一点钱,告诉他们我过得很好。
当然有了一点钱以后,神经也会变得放松,甚至懈怠,下雨天就不出去了,每个礼拜也会休息一天。
这一天是礼拜天,我睡了个懒觉,起来时狗狗已经在室内伸腿拔背做运动,保持着一副随时出征的状态。
打开窗,看到对面一层楼里有一个中年男子在阳台边炒菜,一边炒一边还腾出手背擦拭额头上的汗。
他穿着宽大的白色圆领T恤,略走样的身材,头发零乱。估计35岁左右的样子吧,过了一会儿,一个肩挎粉色包包,穿着职业装的女人从屋里来到阳台,对他说了句什么,淡淡的表情,男人朝她笑了一下,端着盘子就走开了。
我开始推测,他们是夫妻俩,女人准备上班去了,过来打个招呼,而男人则是那种顾家新好男人。
看那个女人的装扮,应该是个比较成功的业界精英吧。女人在外面独挡一面的时候,回来和男人还有共同话题吗?
男人的自信一点点逝去,女人还有兴趣看着这个吃软饭的吗?女人有外遇吗?她老公和他过得开心吗?一堆问题在我脑中徘徊,突然为男人的命运感到不平和无奈。我就是这样,无端的陷入一种困境。
不知何时,我竟然又犯困睡起了回笼觉。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看见旁边阳台上坐着一个冷峻的男人。
外面穿着黑色的西装,白色的衬衫,嘴里叼着一根烟,一边吸一边轻轻地吐着烟圈。
我向来不喜欢抽烟的人,尤其是在家里,但是看他抽烟,我觉得很性感。没有反感甚至觉得他身上有某种特质吸引着我。
我假装漫不经心,他朝我这边看来,我向他摆了摆手,笑了一下,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样做,可能是一向与人为善的性格吧。
他的嘴撇了一下,摊开手掌算是回应。
“你好,以前怎么没见过你哦!”我首先打开了话匣子。
他淡淡的回答:“我才搬来。”
“听你口音,不是这里的人吧?”
“嗯。”他面无表情。
“能在这里遇见同样讲普通话的人感觉好亲切啊!”
“是的。”
“我叫雨桐,怎么称呼你呢?”
“秋桦。”
“秋桦?这名字挺好听的,对了,我还有一条狗,叫小汪,你有时间可以来我这里坐坐,我一个人每个礼拜天在这里也无聊的。”
“好的。”
就这样,我认识了来这里后第一个朋友,虽然他外表给人感觉很难接近,但是以我的性格和谁相处都没问题。与人为善的人,没有人会不接受的。
只是没有想到,在以后的岁月中,这个朋友会给我的情感带来种种纠葛。
或许一切就是宿命的安排吧。我习惯了。只是想不通,为何自己就好像被困在某一个圈子里出不去呢?
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停留在一个还算安逸的地方,让自己栖息靠岸。
对于往事,我习惯选择性失忆。不曾忘记,也不曾记得,只是恍恍惚惚的做梦,噩梦,一遍一遍。
多年以后,我才意识到,有些东西注定不是你能改变的,有些人有些事劫数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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