霖枝·乐魂

作者: 9e3a63502d76 | 来源:发表于2017-07-05 19:15 被阅读113次

春秋之时,汉水之东, 有国名曾。

曾侯虽贵为姬姓,然彼时周室已衰,即便是燕、鲁之流也只能自保。小小的曾国自然不得不依附于楚国。当是时,华夏的目光都聚焦于东南,吴王夫差启用伍子胥大败楚军,楚国王城郢都被攻破,楚国一度处于覆灭的边缘。后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改良军制,培养死士,终灭吴复仇。勾践一时称霸东南,然多年征战,民力疲惫,自然希望休养生息,与楚国交好。

勾践有女,称越姬,配于楚王,生子名章。公子章天生残疾,有一眼不能视,是故楚王传位其弟公子闾,楚王死后,公子闾坚辞不受,迎立公子章为王。

我们的故事,就要从这里开始。

其时,曾国因为地处汉水之东,长江之北,大别山之西,故而并未被接连的大战所扰。曾侯有一女,名曰千般,诞生之时,百鸟来朝,万兽齐鸣,一只凤凰甚至衔来一节不知为何树的树枝,之后天降甘霖,解了持续好久的大旱,国之上下皆以为吉兆,后有诗赞曰:“入春解作千般语,拂曙能先百鸟啼。”

曾侯极其宠爱这个女儿,自幼教其诗、书、弈、乐。然公主似有所感,独爱乐理,宫、商、角、徵、羽,五音无一不通,常思乐理而不眠。

曾国虽小,五脏俱全。曾侯虽宠爱公主,却鲜少让她出宫,公主很苦恼,却也无可奈何。曾侯为解其苦闷,买郑国乐姬五人,伴其左右。五人之中,有女名曰梨落,与公主同岁。

梨落自幼被卖为奴,游历各国,公主与她交谈甚欢,二人每日形影不离。

公主年方二八的时候,自然生了怀春之意。遂问梨落:“这世间的男子,都是什么样的?”

梨落答曰:“不能以一言蔽之。我见过屠狗屠猪的屠夫,见过苦耕田间的农夫,见过专事百工的工匠,还见过王族……”

公主不等她说完,问道:“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男子最好?什么样的男子最坏?”

梨落低头思忖片刻,说:“任侠。”

“何为任侠?”

“抑强扶弱,仗剑天下者,任侠也。”

“怎么个仗剑天下法?”

“我听说过一个故事。”梨落模仿起别人的口气,开始讲故事。“昔日,吴王僚立,但按照礼法,真正的继承人应该是公子光。王僚屡行不义,所以公子光图谋刺杀他。但王僚的护卫甚多,三百甲士常伴其右,并没有什么机会。在伍子胥的引荐之下,公子光接待了任侠专诸,他以宾客之礼待之,希望专诸能帮他完成这件事。专诸亦感其赤诚,决心以死报之。”

梨落停顿了一下,看公主听得专注,继续说道:“一次吴王僚出征在即,宴请公子光。他们觉得这是个机会,于是乎,宴会之上公子光借口离开,专诸身着一袭白衣,面对三百甲士而未有一点恐惧,只见他端着一盘烤鱼,走到吴王的面前。那烤鱼的肚子里,藏着一把剑,名曰‘鱼肠’,专诸掏出鱼肠,一剑杀死了王僚。然后,他未有反抗,死于三百甲士的矛戈之下。”

千般公主已然听得痴了。她仿佛亲历其中,满脑子想着那个一袭白衣,虽三百勇士吾往矣的身影。其实任侠之风古已有之,自吴越争霸以来,铸剑水平大涨,才有了许多行走天下的剑客。她问道:“那之后呢?”

“王僚死后,公子光即位,是为吴王阖闾。吴国因此而强盛数十年之久。”

以一人之力,改变天下之势。她望向案上供奉的神树树枝,想起幼时的经历。她出生之时凤凰带来的这条树枝从未枯萎过,上面几片绿叶一直透着一股充沛的生机。

年幼之时,父亲曾经想把树枝拿走,建一座大殿来供奉,结果她却晕倒了三天。醒来之时,她只记得一个声音,那声音告诉她,总有一天,她能够拯救天下,而这条道路,需要从音乐当中找寻。自那之后,这根永不枯萎的树枝就一直放在了她的房中。

梨落在她眼前晃了几下,她才发觉自己又出神了。她继续问道:“任侠……那什么样的男子最坏呢?”

梨落却突然有些黯然,她回想起某件事,眼泪却险些要掉落下来,她抬起头:“公主,请恕我不能回答这个问题。”

公主虽然有些奇怪,也没有逼梨落。她在琴案前坐下,开始抚琴。

她的琴声并未如之前跳脱而活泼,反而充满了决绝、隐忍,因为她还在内心想着专诸,一袭白衣的专诸,手握鱼肠剑、奋不顾身的专诸,他的剑刺向王僚的一刹那,她的琴声也震天撼地,一时间,外面闪电大作,居然下起暴雨来了。

这时,宫城外传来一阵骚乱。似乎发生了什么变故。

公主想去看看,但梨落拦住她:“公主,要是你被冲撞了怎么办?我们还是待在这吧。”

公主无奈,又在琴案前面坐下,可是已经没有了抚琴的兴致。一个服侍曾候的内侍过来传话,告诉她们没出什么大事,请公主早些休息。

可第二天,公主还是发现了异常。每日来看望自己的父侯没有出现,连她也被禁足了。除了自己的寝宫,她哪也不能去。

心情烦闷的她只好把梨落派出去打探消息,自己又开始抚琴了。因为没法出去,故而她琴声有些幽怨,但雨天之后的树枝颜色似乎更鲜艳了,她被那盎然的生机所感染,琴声也高昂起来。

出去许久的梨落这才回来。

“快说,你探听到了什么?”公主迫不及待地问道。

“我问了宫门口的卫士,他们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猜测宫中来了一位重要的人物。”梨落不过是个小姑娘,自然探听不出什么情报。

好在三日之后,公主的禁足就解了。她又可以在宫中到处游玩,趁父候不注意,还能溜出宫去,和平民百姓打打交道。

曾国大多是丘陵,土地并不算肥沃,所以百姓过得并不算富足,但也正因为此,少有人会觊觎这片地盘,战乱也就少了。王都的人大多认识这位千般公主——正因为她的降生,曾国有了几十年来最大的丰收,再加上公主平易近人,时常还有些俏皮,没有人不敬爱她的。

转眼过去了六个月,这六个月里,曾候似乎繁忙了起来,曾国也少有地出动了一些士兵。但没有人把这些军国大事告诉公主。

直到一天早上,曾候来到公主的房间,这位已近中年、无所建树又无所过错的国君告诉千般:“我给你找了一位夫婿。”

公主没有意外,她读过许多书,知道按照周礼,她的确到了该出嫁的年纪了。不过,不同于其他女子,她还是问道:“你要我嫁给谁?”

“楚王。你会成为楚国王妃。”曾候回答道。

砰!给曾候倒水的梨落把碗给摔了。

“你这孩子,怎么入宫都快三年了,还是毛手毛脚的。”曾候斥责道。

梨落跪下,准备接受国君的惩罚。

“算了,你起来吧。照顾好公主。”曾候抬手,转而对千般说,“六个月之前,楚国发生了叛乱,楚王逃到了曾国。这是个机会,为父帮助他重新返回了国都。为了报答曾国,他许诺了一大片田地,而且要娶你为妻。”

公主没有说话,纵然父亲再宠爱她,总有一天也是要把她嫁出去的。

曾候走后,梨落却在她面前跪下了:“公主,你不能去!你不能嫁给楚王!”

公主有些惊讶,问道:“为何?”

梨落很着急,却不知道如何回答,只是摇头:“不能!你不能!”

“这是父候安排下来的婚事,并非我能左右。”

梨落没办法,只好说:“公主,你原来曾经问过我,见过最坏的男人是什么样的,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她眼圈红了,说话有些颤抖,“四年前,我十二岁,跟着我的母亲一起去郑国,在郑伯的宫中演奏。演奏完成之后,郑伯很开心,说要赏赐我们。他专门让我去领赏。我跟他去了内宫,却发现,根本就没有赏赐。”

她似乎下定了决心,“他,他就是个禽兽。”梨落把身上的衣服一件件脱下来,公主发现她的肩上、胸前、胁下,到处都是触目惊心的咬痕。“公主,我听闻楚王比郑伯更残暴,而且他天生残疾,只有一只眼睛,三十岁了还没娶妻……”

公主默然,从她出生起,她就深得宠爱,她虽然见过王都内也有吃不饱饭的穷人,可从未见过真正的恶。但现在,梨落身上的伤痕让她认识到,世界上还有如此残忍的事。

她为梨落披上衣服,有些不知所措。作为诸侯国的公主,往往是没有什么选择的。父亲为了曾国,要把她送给楚王,她也能够理解。

但自她出生起,她就从未是一个弱女子,她从未对任何人屈服过。

“那我能怎么办?梨落,你有办法?”虽然与她同岁,但梨落显然经历的更多。

“公主,我们偷偷逃走吧。像以前一样偷偷溜出去。”梨落突然说道。

公主还有些犹豫,“出去之后呢,我们能去哪儿?”

“去卫国!那里消息灵通,等到过了这一阵子,只要楚王另娶其他人,我们就能回来了!”梨落兴奋起来,“而且,就算有人来追我们,我们还可以找任侠帮忙。卫国的任侠,天下闻名。”

任侠……公主想起自己想象中,那个一袭白衣的声影,和专诸一样的任侠,真的存在吗?

下定决心之后,二人就开始偷偷收拾。公主本想带上自己的琴,但两个女子实在带不下更多的东西,只好作罢。

临走之时,公主回到房中,用丝绢把那棵树枝包裹了起来,也带走了。


三天之后,二人终于欢呼起来——她们雇的马车已经离开了曾国地界了。

此去卫国并不是很远,而且一路平坦,千般虽然从未出过远门,但却比梨落想象的更为坚强。很快,她们到朝歌了。这座商朝的帝都虽则已经没落,但仍然表现出远超曾国国都的气象。

到达的时候已是傍晚,正好赶上城门关闭的时候,为免其他人打扰,她们特地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停下。马车的车夫是个忠厚的人,停车之后,就主动远离了她们,拿着铺盖睡觉去了。

然而,几个登徒子却发现了她们。这些人大多是卫国富商子弟,出城游玩,回去的晚了。

“这是哪家的姑娘?怎么深夜在外啊?”一个声音传来,马车旁的梨落连忙护住千般。

“啧啧,两个美人儿,这还没到三月呢。就想出来野合了?”另一个令人恶心的声调说道。

梨落掏出一把剑,这是她们逃跑时偷的。“你们不要过来!”梨落护着千般。

一个登徒子一脚踢飞了梨落的剑,“小美人还挺烈的,我喜欢!”他把手伸向梨落。

就在他的手指即将碰到梨落的时候,一把剑削了下来,登徒子的手指断了一截,血喷到梨落身上,吓得她大叫起来。

可千般没有叫,她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的人,一袭白衣,剑法如云,几招之内就逼退这些登徒子,和她想象中的专诸一模一样。

“两位姑娘受惊了。”千般没说话,她眼里只有这一袭白衣,她甚至没有看那张脸,到底是俊俏还是清秀?到底是美是丑?毫无疑问,她爱上了面前这个人,或者说,爱上了这一袭白衣。

虽然手边没有琴,她脑海里却浮现出了琴声,那琴声是柔美的,是纯净的,就像清晨微开的山花一样。

“你,你叫什么名字?”梨落问道。

“在下仲礼。两位姑娘深夜在外,没有什么亲属吗?”仲礼问道。

“我们……我们是逃难出来的。”梨落撒了个谎。

“在下是卫国人,二位姑娘若不嫌弃,还请让我保护你们。”仲礼的声音干净又清脆,千般的目光还在那一袭白衣之上。

“那就多谢侠士了。”梨落回答。

如此一夜无话。

第二天,二人跟着仲礼进了城,仲礼为她们找到一处客栈,卫人好商,朝歌的客栈大多很好,她们住在一个独院里。仲礼也出自商人世家,这客栈即是他家开的,故而他只是象征性收些财物。梨落自然知晓其中门道,可她没有对千般解释。

她们自此在朝歌住下了。

梨落给千般重新买了一把琴,二人还像以前一样,千般自己谱曲弹奏,梨落在一旁侍候。

仲礼有时候会过来看她们,问她们需要些什么。中原正值大旱,已经许久没有下过雨了,卫国虽然还算富足,朝歌也有不少的流民。所以在需要出去买东西的时候,梨落会跟仲礼一起离开。

可是近来千般却有些郁闷。每次仲礼来,她都会弹奏她最近谱写的曲子,这些曲子饱含了她的情意,如同流水一般,源源不断。

但仲礼似乎无动于衷。他应当知晓,她尚未婚配;他应当知晓,她没有亲属。若他对她有意,为何不提议娶她?若他对她无意,为何要时常来探望?

她虽不自认为有倾国倾城之容,但起码也是中上之姿,况且连客栈的人都说她比朝歌的女子要强呢。

莫非,仲礼早已心有所属?

她突然想到了梨落。想到每次仲礼要来时,梨落快乐的表情。

仲礼又来了,他还是面无表情地听完了千般的曲子,就和梨落出去了。

千般决定去瞧个究竟。

她无声地跟在二人的身后,直到这二人一起进入了另一个别院。她悄悄打开别院的门,走到门外,这种听壁角的事她小时候没少做过。

他们……里面传来了衣服丢到地上的声音,以及一男一女让人难以启齿的声音。

千般突然有些支撑不住,她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回了自己的别院。

她想到在城外的第一次见面,想到那登徒子即将要碰到梨落的手指,想到梨落和仲礼的对话,想到仲礼每次听她弹琴时的目光所向。

是了。仲礼喜欢的,是梨落。

在仲礼眼中,她只不过是梨落的姐妹罢了。她费尽心思用心谱写的曲子,不过是寻常的礼乐罢了。

她突然认识到,梨落跟她一样,同样是个女子,是个美丽的女子。很奇怪,在此之前,她从未意识到这一点。

从出生开始,她就是曾国高贵的公主,宫里的卫士甚至不敢直视她的容貌。她的琴声虽然美妙,但也从未有人懂过,父亲不能,梨落不能,仲礼同样不能。

她意识到,她爱上的,不是仲礼,而是梨落故事里,专诸的一袭白衣。

她发起烧来,甚至记不起仲礼的样子,只记得那一袭白衣。

她又听到那个声音,这一次,她清楚地认识到,声音来自案上的那截树枝。

“不要被情所困,去想象,去拯救。你就是乐魂。”

三天之后,她从高烧当中醒来。梨落在她身边守着,眼角还有几滴泪水。她看着梨落,却没生出任何的恨意。只因为,她突然明白,她不过是个平凡的女子而已。

大地上的一切,都终归平凡。

她想起神州的大旱,突然明白了那截树枝的用意。她要写出一曲震天撼地的音乐,这曲子演奏之时,必将百鸟来朝,万兽齐鸣,天降甘霖,就如同她出生时那样。这就是她的使命。

她废寝忘食,就为了谱这震天的一曲。梨落为此急红了眼,却也无可奈何。

当楚王和曾候派出的人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只剩下一口气了。她把那卷写在丝帛上的曲谱交给来人,就闭上了眼睛。

千般公主的遗体被运回了曾国。

曾候在极度悲伤之中,一面把曲谱的副本送往郢都,一面下令乐师练习那卷曲谱,要在女儿的葬礼上演奏它。可乐师一看,说道:“回禀曾候,这乐谱,不能演奏。”

“为何不能?”

“此乐音域太广,非大器不足以奏之。”乐师答道。所谓大器,指的是周王室才有的编钟。

“那就铸造一套!”这是女儿最后的遗愿,曾候无论如何想要满足。说来也奇,女儿的遗体与那截树枝放在一起,这许多天依旧栩栩如生,未有一点人死身腐之象。

曾国人闻听此事,尽皆出力。他们相信,公主并非凡身,这曲谱当中一定有奥妙可言。

很快,六十四口大大小小的编钟被铸造出来了。

可到了试演之时,乐师仍惶恐地跪在曾候面前:“公主之乐太过玄异,以此六十四钟似仍未得其魂。”

曾候大怒,甚至想杀了这个乐师,正当此时,外间传来通禀声:“楚王驾到!”

楚王也来葬礼了?曾候急忙迎了出去。

只见独眼的楚王一脸悲哀地神情,在公主的灵前默哀。

“小女出走,是我的过错,怎么敢劳烦楚王大驾……”

“曾候莫要如此说。”长身玉立的楚王大手一挥,“若不是本王那日听闻曾候宫中的琴声,向曾候求娶琴声的主人,何来今日之痛?惜哉!惜哉!”

那一日,他逃难至曾国,在曾候的宫中听闻了公主的琴声,那琴声的哀怨让他动心,可哀怨过后,琴声复又充满了生机,这生机让他明志,那之后,他平定了叛乱,却始终忘记不了这琴声。

他让人带来一口镈钟,问道:“公主之乐可是演奏不了?加上这口钟吧。”

那卷曲谱送到郢都的时候,他就为之大震,若非绝世的乐师,怎可能写出此等曲谱?但他随即想到,演奏此乐要用的钟乃大器。青铜的铸造,越大越难,那些中等大小的钟,以曾国的国力尚可做到,可这声乐当中的点睛之笔,必须要用一口大钟方可。于是,他命楚国最好的工匠铸造了这口大钟,并带到了曾都。

公主下葬的那一天,编钟演奏起她的曲子。

霎时间,百鸟来朝,万兽齐鸣,一声雷响过后,竟真的下起雨来。

公主的手中的树枝也发了新芽,一只凤凰飞来,衔走了那截树枝。随着一个轻微的声响,众人这才发现,公主死而复生,醒过来了!

除了楚王之外,众人皆大骇,唯有楚王,面带着微笑走向了千般公主。也唯有楚王,听懂了公主的绝世之音。

PS:本故事纯属虚构。但其中关于楚惠王、曾候、编钟、越王勾践等内容皆为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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