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作用臆说
——之习惯满足的载体
张范津
本不嗜酒却要做关于饮酒作用的分析研究,总有“为赋新诗强说愁”之嫌。因为“生活”匮乏,因此,对于“分析研究”所得出结论的正确性就心里没底,所以必须在标题中标明“臆说”二字,而且也只能算是臆说。
若讲饮酒的作用,当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分析。主观作用是饮者所追求的目的,或是饮者人为赋予它的职能。客观作用则是饮酒产生乃至衍生的后果,这是不以饮者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考察古今饮酒之迹,其作用起码可归纳为十种。主观作用有五:满足习惯的载体、助兴添欢的要角、沟通感情的桥梁、纾解愁肠的良药、行止失序的借口;客观作用五种:激情燃烧的火种、身心解压的阀门、危害身体的祸首、生非惹事的根苗、惨遭围猎的诱饵。
主观作用之一——满足习惯的载体
习惯就是积久养成的生活方式。正如有人爱吃羊肉,有人爱吃猪肉,有人爱吃米饭,有人爱吃面条,饮酒亦然。愿喝、好喝,但不是依赖,这就是习惯,有酒精依赖的另当别论。
而满足习惯式的饮酒,则是指没有目的,仅是一种生活和心里需求的饮酒,饮酒本身就是目的。不需要“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这样深沉的思考;不需要“抽刀断水水更流,借酒浇愁愁更愁”这样痛苦的纠结;不需要“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这样万丈的豪气;也不需要“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这样率性的侠义。
满足习惯式的饮酒,是小酌怡情式的饮酒。不讲究酒的好赖,没有觥筹交错、起坐喧哗,无需互相攀比、装腔作势,不必吹牛拍马、察言观色。没人劝酒,完全自主,浅酌慢饮,唯喝是务,追求的是酒至微醺的陶然,享受的是飘乎羽化的释然。
“酒仙”李白在山中与一位幽隐之士对酌时,他一改“五花马,千金裘,呼尔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的豪放,而是“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这是李白满足习惯式的饮酒,其优雅闲适可见一斑。
为了来一次小酌怡情的闲饮,曾经在席间青衫泪湿的司马大人白居易向好友刘十九发出了颇具诱惑力的邀请“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收到白居易的“请柬”后,刘十九定会立刻欣然赴约,两人对酒畅饮时,屋外鹅毛大雪飘飞,屋内是红泥火炉熊熊,温馨惬意,令人身心俱醉。这是白居易满足习惯式的饮酒。
而在这方面,陶渊明可谓理论和实践均颇具造诣的人物。他爱酒、嗜酒,“平生不止酒,止酒情无喜。”他从归隐后的“童仆欢迎,稚子候门。三径就荒,松菊犹存。携幼入室,有酒盈樽。”到后来家境困顿到“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箪瓢屡空”,进而到了“窥灶不见烟”“老至更长饥”“饥来驱我去,不知竟何之”的乞食境地,他依然“浊酒聊自适”“闲饮自欢然”,并且“挥兹一觞,陶然自乐”。
他自述“性嗜酒,家贫不能常得。亲旧知其如此,或置酒而招之;造饮辄尽,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吝情去留”因此来拜访他的人不论贵贱,只要有酒必设宴。陶渊明如果先喝醉,就告诉客人:“我醉欲眠,卿可去!”其真率若此。这里的“醉”是饮者之醉,自适之醉。
陶渊明之“嗜洒”恰如他自己所言,乃“性”也,“性嗜酒”,是出于天性,是“闲饮”,他饮酒的目的绝不在于消愁,他安贫乐道,何愁之有?更不是当时门阀之士的放荡纵酒,自我麻醉。他说“酒云能消忧,方此讵不劣”,酒虽然能够暂时消除忧愁,但同立善相比较,岂不等而下之拙劣不堪了吗?他是用酒表达着自己对于生命自由的追求。
理解了陶渊明的“性嗜酒”之“性”及“嗜洒”之本,也就理解了当饮酒的习惯无法满足“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的时候,“嗜酒爱风竹,卜居必林泉”的杜甫发出的那种呻吟的苦痛。理解了“吾于诗人,无所甚好,独好渊明之诗”的苏轼为什么发愿要如陶渊明一样:“且陶陶,乐尽天真。几时归去,做个闲人。对一张琴、一壶酒、一溪云”
何其潇洒、何其飘逸,这样的“习惯”何其让人羡慕。
2021年5月17日23:03:23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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