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史中,专家们有一种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悲剧血统论,像英雄配美人一样,悲剧也是英雄们的专利。发生在普通人身上称做悲惨事件。悲剧伴随着崇高感,对我们造不成伤害,而悲惨事件的发生,时时提醒我们,有一天我们也会遭遇这样的境况,我们会有恐惧的情感,恐惧会带来伤害。所以,我们会对社会上发生的悲惨事件报有同情之心,可是,有些人却站在上帝的角度去评价一些悲惨事件。
嗓子痒了几天,呼吸道仿佛装了一层薄沙,总是不清爽,隔几分钟猛地咳嗽一阵子,心口又震的生疼。我想,人如果一直这个状态,真是生无可恋啊。
身体上这样的持续不畅快就能让人产生活着没有趣味的感慨,那么,如果一个人长期处于这种煎熬中,他有没有权力自我了断呢?自杀在基督教中是犯罪的,在中国文化中是懦弱的。那对于一个在生存线上挣扎的带着几个年幼孩子的母亲来说,她应该怎么办?
我们评价一个事件时,往往爱做换位思考,只有处在当事人的位置才能更深刻地体会到为什么别人非走这条路,可是,对待这种悲剧事件,我们根本不忍心把自己代入到事件当中去,可是却以十分轻松地去批判那位母亲的狠心,说她不应该拉上一家人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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