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备考的日子,有点艰辛,但若有美女相伴,倒也不显枯燥,我无时无刻不幻想着有这样一个人出现。
当然,若不出现也无妨,毕竟我经历过两次高考补习的身心洗礼,还算坚强。但命运总好像眷顾着我,就如经过两次高考补习我终于考上名校一样,一个女孩出现在我的备考世界里。而这个世界,我原以为只有那一摞摞堆成小山的书本。
她叫王月,第一次见她,是搬到考研自习室的那天。
学校临时安排考本校研究生的同学在同一间自习室里备考,通知下达的那天,数十人排着队走进自习室,进入自习室,我径直走向靠窗的位置,坐定,整理书本。
不一会,她来了,很青春靓丽的一个女生,下身穿着九分牛仔裤,上身一件长衫,两袖及下摆处有些许流苏,样子怎么说呢,有种《最好的我们》里耿耿的感觉,反正是我喜欢的类型。她走到我对面的位置,又环顾了下四周,好像在找有没有更合适的位置,所幸没找到,最终坐了下来。
我强行压抑住想要看她的冲动,低头做起习题,一套习题做毕,大脑好像作为奖赏似地强行支配我的脑瓜抬了起来,就这样我看到了她认真做题的样子。很多人说男生认真的样子很帅,我觉得她认真的样子也很美,为了让视线不受影响,半边刘海被她理到了耳朵后面,倒是增添了几分迷人感。
突然,一阵恍惚。
我想起了前女友,因为她这个样子太像备战高考时前女友认真复习的样子了。
前女友叫苏亚,我跟她是高中同学,大二文理科分班时我们成了同班同学,起初对她的印象仅仅是有点姿色而已,倒没有特别在意。不过就算在意,以我当时的脾性,也只会装作毫不在意。
而喜欢上她,是源自一次感动。
高二快结束时,班级组织了一次支教活动。所谓支教就是大家周末抽出一天时间去给山里的小学生上课,主要是语文、数学和英语,需要二十个人,我和苏亚便在之列。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们在当地一所学校里上课,结束后,大多数小朋友们都有家长来接,但是也有七八个小朋友的家长没来,我们几个同学便一人领着一个送他们回家。
苏亚领着一个小男孩在我前面不远处,我领着一个小男孩在后面,但我并没有打算跟上前去与她同行。
渐渐地,其他同学都往村里各个方向的支路拐了进去,而村里的主干道上只剩下了苏亚和我以及各自领着的小男孩。我领着的小男孩告诉我他家就在村子边上,很快我把他送到了家里,但苏亚与另一个小男孩还没有停下,好像是往山上走去。应该是出于善心,我追上了苏亚,提出陪她一块去送小男孩回家,她当然没有理由拒绝。
路上,苏亚见小男孩背着书包满头的汗,就接过了男孩的书包,并掏出纸巾给他擦汗。小男孩不会讲普通话,属留守儿童,父母在他很小时就外出打工了,一年回不了几次家,他长这么大还没出过村子,老师上课也完全是方言,苏亚便耐心地教小男孩说普通话。终于把小男孩送到了家,在山上,只有爷爷一个人在家。
返程路上,苏亚给我说,她觉得有点心疼。
我没说话,但心里有点感动。
其实,喜欢一个人好像并不需多么复杂,可能就是因为对方的一个动作、一句话、一个让人感动的细节,甚至就像歌里唱的那样“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至此,我喜欢上了苏亚。
表白?
我不敢,我觉得自己再平庸不过,虽然好像很努力,但是成绩一直中间水平,个子也不高,长得也不帅。
苏亚座位在我右前方,x轴上隔了两张桌子,y轴上隔了三张桌子。自那次支教之后,我日常上课下课也多了一个动作,就是趁着苏亚不注意偷偷看她。
我见过她的侧颜,见过她用手指撩刘海到耳后的动作,见过她扎辫子的样子,见过她长发披肩的样子,见过她笑时美丽样子。她的这些样子、动作,我很多时候都会不自觉想起。
原来,和喜欢的人在一间教室里,自己就像是复印机,将她的每个表情、动作都会印刻在记忆里。
不敢表白,但时间可不会可怜你,哪怕你错过了。不过很庆幸,我没有那么悲剧。
就这样,过了将近一年。
高考结束后,班级组织聚餐,晚上KTV玩真心话大冒险,转盘转到我时是公主抱一个异性,不知该抱谁,转瓶子决定,很巧转到了苏亚。
我虽然不敢表白,但是并不代表我扭捏,我径直走向苏亚,耐心待她同意之后,把她抱了起来,尽管我想一直抱着她,像抱媳妇一样一直抱回到家里,但生怕人家感觉我图谋不轨,赶紧又放了下来。
而这一抱,让我觉得自己不能再等了,不然以后可能就再也没机会了,我一定要表白。当晚回学校的路上,我甩掉了室友,借着酒劲,跟在苏亚以及其他女同学后面,在苏亚准备进寝室之前叫住了她。
我说,苏亚,我喜欢你,我们可以在一起吗?
本以为迎来的会是婉拒,但她竟然同意了,而且说对我早有好感,她说因为我有才华,觉得讲台上的我很有魅力。
校园恋情,有时就是这么干净,可以喜欢上一个人很久很久而不移情别恋。
关于讲台上的我很有魅力这件事,我有所印象。起因是一篇命题作文,我提交的作文老师大为肯定,让我当堂朗诵,我便饱含深情地朗诵了出来,当时自觉还蛮傻的,尽管大家都向我报以热烈的掌声。
无论如何,我和苏亚在一起了,那天晚上,是我十八年来最幸福的一晚。当然什么也没发生,很纯洁。
再后来的故事,一句话可以说清楚,我高考失利,补习,她上了外省的大学,于是渐行渐远。
思绪回到23岁,考研自习室,我看着对面正在做题的王月,我想我不能因为不勇敢再一次错失良机,能有一个喜欢的人不容易,我得给自己一次得到的机会。
因为喜欢,所以我希望展现自己最好的样子给她。
没有人愿意通过丑陋的外表,去发现你高尚的内心。
我打算先保持外在整洁干净,每天早晨我会提前二十分钟起床,穿好整齐的衣服,配上较搭的鞋子,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吹个显帅的造型,喷点发胶定住,之前的发胶香味太大,我还特意换了瓶味道比较淡的。
在这个大家都在奋力考研、恨不得穿个睡衣就往图书馆跑、丝毫不在乎油腻头发拉碴胡子的阶段,她应该会注意到我的与众不同,我这样想。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高尚的灵魂万里挑一。
除了外在,我要尽力向她展现我的高尚灵魂。我找来了几本类似于贾平凹《自在独行》、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这样的书,在长时间学习专业知识之后作为休息翻来看,看过之后特意把书的封面装作不经意似地摆弄到她可以一抬头就轻而易举地看到书名的位置。此外,在她走到窗前看窗外时,我还会特意把手机屏幕调到最大亮度并尽量斜着身子让手机屏幕向窗边的方向靠近些,好让她在转身回座位时若不经意间朝我的方向看时能看到我作为休闲放松来看的《圆桌派》、《晓说》等知识类节目。
在这个娱乐至死、大家都纷纷倒戈快手、抖音等享乐应用的时代,她应该会注意到我这样一个特别的知识青年的存在,我这样想。
时间悄然流逝,不觉两月过去,事情还没有进展。但我有耐心,没关系,这些都是铺垫,坚持是我最擅长的,困阻是我最最不怕的。我在安心蛰伏着等待一个机会,就像亚马逊森蚺会匍匐在岸边整月不动只为等待鳄鱼到来将其一口吞下一样,我准备等待一个机会将她一举拿下。
终于,机会来了。
某天,吃完午饭,我准备再去找本书,走进图书借阅室,轻车熟路地走向我熟悉的人文社科类图书所在区域。
穿过某一排书架时,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确切地说,是一个熟悉的陌生身影,正是王月。
我突然心生念头,准备偷拍一张照片,说不定之后基于此可能会发生点什么。
我掏出手机,快速打开相机,接连拍了几张,趁她没发现之前,赶紧溜走。当然我也期望她能发现,因此我们也可能发生点什么。不过,她没发现。
经历这一小插曲,我也没再去找书了,直接走进考研自习室,一边走向座位一边掏出手机,等坐定后连忙翻开相册看。总共拍了五张,是她伸手去取书架上的书、取到书后拿起来看这一整个过程中拍下的。有一张很花,我删掉了,剩下了四张,我打算吃晚饭时把这四张都打印出来。
吃过晚饭,打印好了四张照片,回考研自习室的路上,我在考虑怎么处理这四张照片。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里,赵默笙在大学校园里偷拍了何以琛一张树下读书的照片,之后给何以琛看,再之后他俩关系便不断变好。要不,我也把照片还给王月?
进了图书馆后,我没乘电梯,而是选择爬楼梯,这样我就能一个人好好选选照片。看来看去,到了考研自习室那层楼时,已经选好,挑选好的那张照片上,王月双手捧着书,微低着头,嘴角边露出些许微笑,很是动人。
进入自习室,王月已在座位上,我故作常态,不急不缓地走到了座位旁坐下,却再也不好意思看她,生怕被她发现我的小心思,赶紧装模作样地投入到学习中。
不觉两三个小时过去,自习室的同学即将结束一天的学习,时不时地有同学或单独或三三两两从座位上离去,自习室渐渐空荡。
又过了一会,王月也起身离去。
等她走后,我快速拿出挑选好的那张照片,小心翼翼地打开她小书山最上面的那本书,调整好照片位置将其夹在了书中。大功告成,收拾完自己的东西,我也走出了考研自习室。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没有消息,我心急如焚,但也没有办法。至于在等什么消息,我也不清楚。
第五天,吃过午饭,待我回到自习室,发现自己桌上多了本书,是周国平的新书《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我不明所以,但还是不自觉地去翻开,赫然发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行字:谢谢你的照片。
顿时明了,是王月,她回赠我的礼物。心中大石落定,有戏!
那我也自信起来,我写了张纸条:晚上可以请你吃饭吗?
等她回到自习室坐下时,我顺着桌子将纸条推了过去,然后低下头佯装看书。
过了大概一分钟左右,眼睛余光看到一张纸条缓缓移动过来,等我抬起头时那只促使纸条移动的手的主人已经提笔做起习题了。
我看了纸条,一个“嗯”字。
之后的事,三言两语便可说完。
基于我过去几个月的个人形象积累,我们之后的关系发展顺风顺水,经常约着一块上楼下楼吃饭散步,她说我很精神,说我是个特别的人,她说那天知道我在偷拍她但故意装作没看见,之后某天我趁机表白,她同意了。
其实,表白只是个形式而已。
直到现在为止,我的手机壁纸依旧是那张偷怕照,每次打开手机看到壁纸我都感觉幸福,而每次感到幸福,我就特别感谢自己的勇敢。
其实,很多时候,很多错过,很多事情的不成功,可能就是因为我们少了那么一点点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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