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中以“非赢即输”的强权式方法来解决冲突的父母,这里还有另外一种方法可供选择——没有输家。尽管这种方法很容易理解,但是要想熟练地运用,还需要接受培训、练习和指导。
在这种方法中, 没有任何方会输。在P.E.T.中, 我们把它称作“第三法”。
当权力平等或者相对平等的两个人之间发生冲突,通常都可以用第三法来解决。第三法是一种不涉及权力的方法,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一种“没有输家”的方法。因为冲突的解决方案必须是被双方都接受的,在冲突解决后,没有人赢也不会有人输。双方都共同获胜了,这是一种双方彼此对最终的解决方案达成共识的冲突解决方法。
父母与孩子之间面临一个需求冲突的情况。父母请孩子一起来寻找某种能令双方接受的解决方案。案子关系中的一方或双方,可能会提供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因为双方都已经接受了它。由于没有人对这个决定持有异议,这种方法不需要使用任何权力来迫使对方服从。
让我们再回到“雨衣问题”的冲突案例里面
简妮:再见,我去学校了。
家长:宝贝,外面在下雨,你还没穿雨衣呢。
简妮:我不需要雨衣。
家长:我看雨下得很大,我担心你会感冒。
简妮:嗯,我不想穿我的雨衣。
家长:听起来你是一点都不想穿那件雨衣。
简妮:是的,我讨厌它。它真的很难看。学校里没有人穿那样的雨衣。
家长:你不想穿得与众不同。
简妮:我当然不想。每个人都穿着很酷的雨衣。
家长:我明白了。嗯,我们遇到了一个矛盾。你不想穿你的雨衣,因为它很难看,但是我肯定不想让你感冒,然后落下功课。你能想出一个让我们两个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吗?我们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才能皆大欢喜?
简妮: (停顿)或许我今天可以借一下妈妈的旧雨衣。
家长:那件旧雨衣?
简妮:是的,它很酷。
家长:你认为她会让你今天穿它吗?
简妮:我会问问她。(几分钟后穿着妈妈的旧雨衣回来了,袖子太长,但是她把它卷了起来。)妈妈说可以。
家长:好吧,我确信它能使你淋不到雨。所以,如果你对这个解决方案感到满意,那么我也就满意了。
简妮:嗯,我要走了。
家长:再见。祝你今天在学校度过快乐的一天。
这两个用第三法来解决冲突的例子,显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在使用第三法时,不同的家庭通常会对同一个问题产生不同的解决方案。这是一种找出能令父母与孩子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的方法,而不是一种获得对所有家庭都“最好”的唯一解决方案的方法。在尝试解决雨衣问题时,也许另一个运用第三法的家庭,会为简妮想出另一个方法,例如让她打一把雨伞; 也许在第三个家庭中,父女会同意父亲那天开车送简妮去学校;也许在第四个家庭中,他们达成的共识是简妮那天穿那件“难看”的雨衣去上学,以后给她买一件新的。
家庭教育中的很大一部分内容是“以解决方案为导向的”。父母们得到的建议是用某种被专家认为最好的“食谱”式的标准,来解决育儿中的特定问题。专家已经为父母们提供了无穷无尽的各类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例如关于睡觉时间问题、不好好吃饭的问题、看电视的问题、混乱的房间问题、做家务的问题,等等。
书中看法是,父母们只需要学习一种冲突解决方法,一种适用于所有年龄孩子的方法。使用这种方法时,没有适用于所有或者大多数家庭的,“最佳”解决方案。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最好的解决方案,也就是说, 这个解法方案能够被这个家庭的父母和孩子所共同接受,换到另一个家庭,可能就不是“最好”的。
一起看看下面的例子中冲突是如何解决的,这是一个家庭关于儿子的新的小型摩托车的冲突。父亲是这样告诉我们的:
“十三岁半的罗布得到允许买了一辆小型摩托车。我们的一位邻居抱怨罗布在街道上开他的摩托车,那是违反法律的。另一位邻居抱怨罗布把车开进了他们的院子,旋转的轮子弄坏了他们的草坪。罗布还毁了妈妈的花床。我们对这件事,找出了好几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1. 除了野营外,其他时间不能骑摩托车。
2.在属于我们的领地之外,不能骑摩托车。
3.不准把车骑到妈妈的花床 上去。
4.每星期妈妈带着罗布到公园去骑几个小时。
5. 罗布可以在野地里骑车,如果他推着车走到那里。
6.罗布可以在邻居的地上搭一块跳板。
7.不准把车骑到其他人的草地上去。
8.车轮不许碰到妈妈的草坪。
9.卖掉摩托车。
我们排除了第1、2、4、9条解决方案。但是我们双方通过了其余所有的解决方案。两个星期以来,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很好。每个人都很高兴。
针对每个独一无二的冲突,第三法使得每位独一无二的家长与其独一无二的孩子找到彼此都满意的解决方法,而这样的解决方法也必然是独一无二的。这不仅是父母教育中的一个更加切实可行的方法,而且它大大简化了父母的工作,并使其成为更有效的父母。
【读书笔记】《PET父母效能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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