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从,众。
当人不只是一个人时,人置身于群体。在众人眼里,你是其中一个。你与他们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从众。可在自我心中,他们是从从过客,不及你与众不同。因为你是独一无二的存在,而与你之外都是其他众生。
一人,二人,众人。
一在二和众之间,选择孤单影只。不是一有多么得不合群,而是独特的一在二和众之间显得格外耀眼。他把自己变成惊世骇俗的焦点,在一片尘泥上浮出水面。无论浮沉,他都能做到显而易见。一不信平庸,不做无为。他是顶天立地的一,不为万事曲折,不留下多余的标点。一个不打弯的一笔,注定不平凡。铿锵有力的启和终,都在用紧实的点书写他的力量。
也许,他毕生所追寻的东西,就是与众不同。
卓峻,就是那个在人群中一眼能识得的人才。他很特别,不是因为体貌特征,而是因为他总会在人群里找到一个高点,让自己“金鸡独立”。若没有,他会弹跳身体,露出自己,使人不容忽视。
初入幼稚园时,别人在那里和父母不舍拜别。他挥挥手,劝送亲的奶奶回家。然后站在校门口的横道线前,用手比划着,指引交通。三岁的娃娃没有车镜高,却能像指挥交响乐般激昂地指点迷津。路过的成人好奇地看着他,纷纷竖起大拇指。等幼稚园的老师把他请进去时,志愿者的小红帽已经戴在他的头上。
当他进入已经互相熟络的小朋友圈子,他丝毫不怯场。开口就是:“大家好,我是卓峻。你们可以选举我做班干,我什么都会。只要你们听我的,我会送给你们很多玩具。”幼稚园老师哭笑不得,问道:“你怎么确定小朋友会选你呢?”卓峻自信道。“因为只有我能带领我们班级成为第一名。老师,您也会投我一票吧。”
读书后,他也是争着当班委。为了脱颖而出,他天天给老师义务劳动,把办公室擦得比自己的脸还干净。老师劝退他的执着。他反问老师:“难道我不够资格吗?”从来没有那么争强好胜的孩子。看到他的与众不同,老师也没有办法。
如果,他只是争第一,那么努力会回馈他的执着。可是,他追求的是与众不同,是万众瞩目,而不是名次。自然,他的学习不如他的名字。可是,这不影响他的地位。他一路上做班委,全与成绩无缘。谈到组织活动,他是首选。只要有热闹的,他就是那个凑热闹的人。一次,学校要文艺汇演。他琢磨半天,组乐队。可是乐手哪里找?一架钢琴、一组鼓乐成不了乐队。他一拍脑袋,就去学吉他。一把吉他除了上课吃饭,全都抱着。连作业都不写了,直接抱着睡觉。他硬生生地把一个乐队给组起来。虽然演出效果不怎么样,但是他弹吉他的腔调炸翻全场。因为他顶着一头爆炸头的假发,直接被训导老师给拉下台。弹奏好不好是其次,腔调发型很重要。当然,与众不同更重要。
大学里,别人上课实践写论文,他在寝室里支摊做小卖部。时下流行的新奇玩意都被他加入麾下。一群小姑娘围着他,喊道:“卓峻!卓峻!”不知道的以为是某名人出没,实则是一个创业小生的哗众取宠之路。因为稀有,所以特别。毕业了,他没有考虑工作。一拿到结业证就开始一年的毕业旅行。玩到筋疲力尽时,再回来,他还是少年。
如果人能一路心想事成,那是圆满。可当卓峻下定决心去工作,在职场里继续与众不同时,他发现不是那么回事。
那天,他带着一份华丽的简历去面试公司。面试时,面试官看了一眼简历,就不再看了。问他:你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吗?” 卓峻不以为意,侃侃而谈,结果面试没有过。他没有脱颖而出,而是被弃置。
看着自认为华丽的简历,他才发现:毕生追随的与众不同,如此不堪一击。也许,自己只是别人眼中的梁上小丑,而他不自知。
从此,他不再向往与众不同。比起与众不同,平庸更具有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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