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的例会上,校长通报了一则教办的处分公告,大致的意思是上周的期中考试,小学抽考了二年级和五年级所有科目。评卷的当天下午,有所小学一个老师认为评卷不公,于是拿着拆开的32份试卷到教办去找原因,期间态度比较的恶劣,影响了整个评卷的过程,所以在教办领导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做出了处分的决定。至于是什么处分,领导没有细说。
听闻这件事,我们都觉得不值。
(一)冲动行为要不得。作为教师,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说明情况,领导会根据实情做好判断,不要言语太过激。冲动是魔鬼。
(二)虚荣心强的心理要不得。有竞赛就有高低差别,不要太在意成绩。处分中提到,拆了的试卷中有学生涂抹,改动的痕迹,这也让人想到是教师自己想得高分之嫌疑。如果真是这样,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三)目光短浅要不得。教育是一辈子的事情,教师想得到一个好名声,想取得好的成绩本来无可厚非,前提是自己要在教学上下功夫,真抓实干才是硬道理,投机取巧要不得。战场没有长胜将军,考场没有永远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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