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才刚十点,我的瞌睡就抑制不住的从嘴里跑出来。没法,周日的晚上是生产作业的第一现场。
明早九点有节seminar,那是我很不喜欢的一节课,讨论的是我从没看过的电影。翻出老师周五上传的提纲,细细的解读起题目来。
浅黑色的星期一来英国大半年了,英语说的七七八八,算不上好,谈不上差。在深夜看起长句子,脑子卡了半天,加上这几天健身的疲惫,人早已经是晕晕乎乎的了。室友躲在床上看起了西班牙电影,我不喜欢看电影,没有由来的,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不了这节课的一个原因了。
跟同班的一个华裔同学讨论了几分钟题目,她说的我不太懂,我说的她也迷糊,于是两个人一合计,得了,睡觉去吧,大不了明天再做班上那最灿烂的两朵傻子。
虽说嘴上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心里依然对着语言不通的赏析课有膈应。这愁人的情绪在困顿面前许也算不上什么大事,缩进被窝,眼睛一闭,我的难题周公可以帮着解。
浅黑色的星期一早上是7点半起的床,被朋友的越洋电话吵醒的,电话铃断了,我也没有回拨,互相安好了几句便起床了。冬天的英国是夏天的一半,时间的一半。七八点的天隔着塑料窗帘竟透不进一点光来,阴阴郁郁的,让人好生沉闷。我在沉闷里蹑着手脚起床,室友还在睡,她没有早起的习惯。
猫进洗漱间刷牙洗脸,镜子里的自己好不快乐。我是一个喜阳的人,上辈子可能是朵葵花。囫囵灌下一口热水,喝下一碗热粥,一天便开始了。
收起了挂在暖气片上的床单,这床单烘了整整两个晚上,还挪用了书桌椅当衣架,怕是自己也不好意思再麻烦它们,于是干透了吧。书桌的正上方有一扇小窗,用帘子遮着,还没有到放风的天气呢。我借着微微的晨光阅读,今日读的是历史,关于刘伯温。我喜欢读明史,可能是因为我妈最开始逼我读书时接触的就是它吧。读中文总是比英文快些,虽是做不到一目十行,但是该读的该品的,是一点漏不了。
细碎生活里,时间就这么悠悠晃过了半个钟,我拿起笔在纸上涂起画来。我不懂画画,所以涂的是字,画的是个臆想的形,我大概是个抽象派,这字和形可是完全对不上的。
浅黑色的星期一还多余半个钟的时候,我换上了大袄。千千万万不要和滨海城市的冬天较劲,它会让你知道秋衣秋裤才是衣食父母。
我带着半吊子的灵魂上了路,大门的玻璃冰的冻手,一出去,我的短发就现了形。真的是冷啊,让人从里到外的打颤。但是天上早睡晚起的太阳依然在悬着,仿佛就是个日光灯泡,还是冷光磨砂的,光晕一大圈一大圈散开。大多数人们还是更愿意在阳光下走的,它刺眼却没有丝毫的温度,配着冷风,倒化合成了催泪剂,让眼角不自觉的垂下水珠来。
这冷光虽然没有带给我暖意,却成了上午时光的救赎,我是靠着阳光生活的葵花,不管它给不给予温暖,但我总是因为它愉快起来。
浅黑色的星期一英国的天是极其晴朗的,像一片淡蓝色的餐布。施工的黄色铁架是这片天下最高的建筑,它叼着红砖,给矮小的房子喂食。餐布上被机翼上了几道纯白的漆,从浓到淡慢慢散开。而我原以为最长的路,也不自觉地走到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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