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最近先生在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辞退,无故临时辞退也不给予合理赔偿,公司为了规避纳税,签订了阴阳合同。但是对劳动者个人所得税上又按照另外一份高工资合同缴纳,真的不申诉觉得很憋屈。所以整理了一些觉得还比较实用的东西。
关于劳动仲裁申诉以及开庭注意事项。
关于开庭的一些说明
首选得知道整个流程是什么样。
申请仲裁:先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问好所需要的手续以及证据。其实这个时候真的可以感觉到一线城市的好,在三四线城市申请劳动仲裁的坎坷程度真的是用“罄竹难书”形容都不为过。语言的沟通,理解能力,还有法律意识的薄弱,地方保护主义政策,导致劳动者的维权很艰难。陈先生就一个申请书加上证据准备都用了半个多月。对方来回推脱,要求也是一次性不说完,而且还不能以网上查询的资料准备为准,完全有那种“证明你是你妈儿子”的可笑。
证据收集和准备:一定要保证证据的合理、合法、关联性。
等待回执确定好开庭时间。
开庭:答辩--我们出示证据,然后对方质证;对方举证,我们质证。--辩论
法院开庭有一个程序,第一个阶段发起调查,就是对你的仲裁申请让对方进行答辩。然后根据自己的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据。
第二个方面就是直接出示证据就是了,你主要证明能够支撑你的诉讼请求的证据。
第一个环节就是答辩,和他们举证。
然后你举证对方质证,对方举证你质证。
后面辩论总结就是你举证质证。对方举证你要进行质证。
最后一个辩论阶段,辩论阶段就是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真实情况的反映和你们诉讼的具体要求。
PS:在百度上找到一些具体开庭的时的流程。
一、仲裁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1)申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诉被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案由)争议一案,仲裁庭审理即将开始。请双方当事人及各自委托代理人按指示牌就座,旁听人员进入旁听席就座。(2)核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到庭情况(3)宣布仲裁庭纪律。(4)报告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仲裁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如果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仲裁活动参与人没有到庭,由书记员向首席仲裁员报告,首席仲裁员可于通知开庭时间的30分钟后宣布休庭。如申诉人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案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提出反诉的,可以作缺席审理。如被诉人属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案按缺席裁决处理。 二、仲裁庭庭审阶段(首席)仲裁员:(1)宣布开庭。(2)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3)核实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4)上述人员经本庭核实,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仲裁活动。(5)宣布当事人在庭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6)询问仲裁庭参与人是否听清,对本庭组成人员是否申请回避。(首席)仲裁员:(1)申诉人宣读申诉书(2)被诉人宣读答辩书(3)第三人陈述意见(4)仲裁员:明确本案争议的焦点;(5)请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争议的焦点如实回答本庭提出的问题;(6)由各方当事人当庭举证和质证,请各方当事人依次出示相关证据并请各方当事人进行质证(7)顺序:申诉方出示相关证据、被诉方出示相关证据、第三方出示相关证据,同时由出示证据方说明其所出示的证据想要说明的事实。同时每出示一份证据,仲裁员分别作下列询问:各方当事人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按照申、被、第三人的顺序进行)(8)对所认证完毕的相关证据,由仲裁庭予以确认并当庭宣布认证结果。(有效,无效,待查) 举证:(1)要针对与案件有直接联系的内容和范围进行;(2)应客观,真实(3)证据的来源,形式等必须合法(4)书证,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要宣读内容,物证要当庭展示,视听资料要当庭播放 质证:(1)应围绕本案的请求,事实及理由进行(2)对任何一方所举证据可以互相审验,对其证明效力进行辩论和反驳(3)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对方当事人,证人发问(4)当事人请求庭后补充证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充证据的期限,并记入笔录。(5)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1)宣读证人权利义务(2)由仲裁员询问证人,并由各方当事人向证人提出问题(3)仲裁员依下列顺序主持仲裁庭调查:(4)仲裁庭调查阶段结束 三、庭审辩论阶段(首席)仲裁员: 现在进行仲裁庭辩论。 四、调解,裁决阶段(首席)仲裁员:对本案进行小结,就双方争议焦点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必要时可休庭合议)(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本着自愿,合法的原则先行调解。请问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2)如果调解成功,仲裁员当庭宣布调解书,并制做调解书当庭送达各方当事人,同时宣布闭庭。(3)如果当事人均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首席仲裁员直接宣布休庭进行评议。
(4)继续开庭,然后宣布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有权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第****法院起诉。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今天是口头裁决,本委将在五日内将仲裁裁决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当庭不宣布裁决的,告知当事人等候通知)(5)各方当事人及代理人阅读,补正仲裁庭笔录并签字盖章。
(4)当事人请求庭后补充证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充证据的期限,并记入笔录。
(5)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
(1)宣读证人权利义务
(2)由仲裁员询问证人,并由各方当事人向证人提出问题
(3)仲裁员依下列顺序主持仲裁庭调查:
(4)仲裁庭调查阶段结束
三、庭审辩论阶段
(首席)仲裁员:
现在进行仲裁庭辩论。
四、调解,裁决阶段
(首席)仲裁员:
对本案进行小结,就双方争议焦点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必要时可休庭合议)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本着自愿,合法的原则先行调解。请问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
(2)如果调解成功,仲裁员当庭宣布调解书,并制做调解书当庭送达各方当事人,同时宣布闭庭。
(3)如果当事人均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首席仲裁员直接宣布休庭进行评议。
(4)继续开庭,然后宣布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有权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法院起诉。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
(今天是口头裁决,本委将在五日内将仲裁裁决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当庭不宣布裁决的,告知当事人等候通知)
(5)各方当事人及代理人阅读,补正仲裁庭笔录并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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