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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中午去银行取点儿零花钱,车子正经过一条狭长的街道。一大堆人簇拥在一推拿按摩店外,门口一辆警车,正纳闷儿:又是啥事儿值得这么围观。
俩警察提溜着俩男俩女从店里出来,男的都三十出头,女的花枝招展,但明显穿着凌乱。尤其其中有个男的,裤子上“窗门儿”都没来得及关上。
可以想象他们几分钟前刚经历的天堂与地狱、冰火两重天的急剧转换所带来的慌乱。
聪明的我一下子明白了,警察吃饱了没事儿干呢,又打击卖淫嫖娼活动了。
突然,旁边一大爷很激动地走上前,跟警察理论上了:咱儿子单身,你们这是要把他逼死吗?
后面一辆车大声摁喇叭,催我走,我只好离开。
然后一路上就想,这俩青年接下来有可能会面临怎样的命运?
从他们低着头拼命遮掩自己面容的举动来看,很显然,都是有强烈羞耻感的人。
他们接下来会不会在道德舆论的夹杀中遭遇种种排挤和羞辱,然后,痛苦不已、彻夜不眠、郁郁寡欢甚至感到人生绝望无尽头?
两个年轻人从此会不会就这样给毁了?
说说 “性”这个事儿--- 02 ---
中国改革开放都快半个世纪了,都N多年嚷嚷着要跟国际接轨了。
既然地球上大多数先进国家都能让卖淫合法化,那为啥中国人就不能在这事儿上也跟国际把轨接一接?
干脆就给性饥渴的单身屌丝们提供一个正常渠道来合法地满足欲望,能有多么严重的后果?
都全球化了,我们的法律对性交易这种事儿还坚持铁青着脸,看管着P民们的下半身,无聊不啊?
其实从东莞以“性都”闻名于世到中华大地市井草民心知肚明的各种性交易早已司空见惯。
比如,你去住个宾馆,刚一进门儿,房间电话就迎接你了:先生,要不要晚上开森一下?
或者,你去住个宾馆,门刚关上呢,外面悉悉索索地从门缝里就给神奇地塞进各种印制精美的名片,你一看,上面全是各种肤白貌美大长腿的照片、附上联系地址电话、上门服务啥的。
说说 “性”这个事儿这是不是大家都挺司空见惯的玩意儿?
像我这种装得很正人君子的基本上不会理会这种,但有一点,既然次次、到处都能见到这种推广营销,那说明性市场是相当普及与发达的了。
可见,事实上,法律实施的效率是极低极低的嘛。
由此想起前几年一个我挺喜欢的男演员黄海波,因为嫖娼被抓。
我当时还担心呢:完了,海波兄弟,这次你可能得废了,不划算呐。
结果,令我意外的是,网评江山一片红,网民留言:
“今夜,我们都是黄海波”;
“黄海波无罪”;
“他不玩女星、有人品”;
“他公平交易,有嫖品”
...... ……
可见,在真实的民意里,性禁忌已松动到相当相当宽容的程度。
如果干脆顺势而为,将之推向市场,变成商品,让大众各取所需,满足各阶层的绿女红男,有何不可?
而我国迄今拒绝性交易合法化,在立法依据上到底在坚持什么呢?
我的知识结构完全无法回答这个问题。真特么见鬼了。
说说 “性”这个事儿--- 03 ---
这种百思不得其解的困惑感甚至延伸到文化追溯与思考。
实际上,远在春秋时期,有一个一直被中国人尊为文化圣人的老文青孔子就曰过了:食色,性也。
翻译成大白话,他那意思是说,吃饭和做爱,都是人的天然本性,根本犯不着将之视为洪水猛兽。
说说 “性”这个事儿可是向来把 “孔子曰“ 过的话奉为宗教的中国人真是奇怪得很:
几千年来,饭,中国人可以大张旗鼓地吃、眉飞色舞地谈,比如公然表示自己是吃货、公开宣称自己对美食的热爱,显得生活情趣与好吃程度成正比,越是吃货,越是爱生活。
数千年里,各种宴请聚餐各种满汉全席碟儿上重碟儿,到如今呢,一会儿在微信微博里炫食,一会儿拍个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来引诱全世界人民的口水。
到中国任何一个城镇,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三步一个小吃摊、五步一个大排档、十步一个各大菜系馆,无处不在地满足着人类的口腹之欲。
吃食没有不可以公开交易的。
可是,“孔子曰“ 过的另一个人类自然追求---性--待遇就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了。
中国人对之坚壁清野,将之置于小黑屋,不许亮相。
你要公开议论,必成过街老鼠,人人得而诛你。
总之,奇怪透了,同样是“孔子曰“过的 “食”和“色”一个奉到天上,一个被踩在地下,遭遇了明显的双标待遇。
说说 “性”这个事儿--- 04 ---
其实,“性”真的是一件很糟糕的事儿吗?
N年前,有一段时间我在一个登山休闲协会里混,有一个走得不远不近的勉强算朋友的男人,三十好几了,长得矮粗胖,圆球似的,性情上也有点儿闷葫芦,单身。
男人之间,在一起了有时会比较放肆地交流。偶然地,他说他暗恋过、网恋过、打擦边球地暧昧过,就是从没像模像样地跟异性恋爱过。
哎呀,说到底,他唯一一个女朋友,就是他的右手。
挺善良的一个人。平时除了吃饭上班睡觉,除了偶尔跟大家出去爬个山消耗掉勃发的荷尔蒙外,他基本上就离群索居的,生活像闷罐火车暗无天日地开在单位和住所之间的轨道上。
我们建议他“去谈场恋爱吧,这是能对世界迅速产生热爱的最高效率方式。“
他说他在女孩面前完全丧失自信。
然后有大胆的朋友粗暴直接地问:“你一个三十几的壮汉,不接触女人,生理需求咋整呢?”
这厮磨蹭一阵、羞红了脸,最后一急,说:“有苍老师帮我呢!”
朋友当着他面就挺有经验地感叹:兄弟,真枪实弹上战场跟对着A片搞军事演习,意义完全不一样啊。
然后他两眼无光,又闷葫芦地茫然上了。
说说 “性”这个事儿最后那朋友跟他说:找个机会,你去做个大保健吧!比苍老师更有真实感。
他羞涩地挣扎了会儿,但两眼有了一丝光彩。
后来没几天,周末一起被拉出去爬山。一路上,他这个闷葫芦一反常态,难得地幽默起来,我们问他:你肯定遇到好事儿了。
然后他没忍住,就交代了,简单说了下他经过挣扎之后豁出去的一把破天荒性尝试,语气里有一种万事皆可休的成就感:
“真特么爽,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我胯下颤抖。我觉得我可以去死了!”
就这闷葫芦,后来就真的变了,人也阳光起来了。如今这厮已经蜕变为一条杠杠好汉。
可见,性这个事儿,真的是有回天魔力,能让人活泛起来。
说说 “性”这个事儿--- 05 ---
说到底,立法精神之根本还是要体现对人性的基本尊重,体现立法健全的根本反而在于对底层、弱势、鳏寡孤独的边缘人群的关怀。
因为主流强势人群的权利天然更有保障,尤其在性福这件事儿上,资源获取的渠道更顺畅、便利度也更高。
希望我们的立法界,在关注主流群体的权利保障的同时,也让黎民百姓---
不必偷偷摸摸,不必强撸灰飞烟灭,
做自己鸡鸡的主,不必欲火焚身无计可施,
不必对着你情我愿的性交易,随时担心被警察抓个正着,身心都承受巨大痛苦与压力。
猪狗尚有交配权,何况人呢?还要不要把人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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